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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多纱布条做什么?”
李氏神秘一笑:“你们一天到晚跑来跑去的,把脚都养大了,我一直想找机会替你们裹足,家里头又寻不到合适的布,这次正好一并买了。”
甄知夏脸色大变,她瞬间想到古代的三寸金莲,那可是要活生生把脚掌折断的:“我不要裹足,梧桐村哪里有人裹足的。”
李氏道:“乡下姑娘是没那么多规矩,我要不是在秦家长大也不会学到这些。之前甄家有你奶盯着,我怕她说出什么不好来才没给你们裹,现在有机会在镇上住着,咱先裹起来,知春都十岁了,再不裹就晚了。”
甄知春道:“娘,是不是要给我和妹妹裹天足?”
甄知夏大声道:“什么天足地足,我不裹足。”
她脑袋里瞬间跳出一大堆理由,想要说服李氏,什么裹足是历史悠久的陋习,什么迫害妇女,什么男权思想,偏偏她怎么想都理不出该从何说起,只是一步步后退着,脸色越来越惨白:“娘,我死也不要裹足,脚会废掉的。”
李氏奇道:“只是那纱布在脚上绑几圈,也不会绑太紧,怎么会废掉。”
甄知夏一愣:“不是要把脚趾折断了再裹的么?”
李氏愣怔一下后笑了:“不是那种裹法,你又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有人伺候,裹成那样多不方便。”她似被提醒了一般,忽然惋惜的叹了一声:“若是你们能出生在秦家,倒是能裹上那种漂漂亮亮的小脚。”
甄知夏擦去满头的冷汗,心道,果然是隔了千年的审美差异,如果生在富家就要裹脚,还不如当个乡下的大脚丫头。
到底是裹足的恐惧太过强烈,在亲眼看李氏只是在甄知春脚上紧紧缠了几层纱布,甄知夏才放心的脱了鞋袜。
甄知夏站起来蹦跶了几下,倒也不觉得脚疼:“ “娘,我去作坊找一下爹,一会回来。”
李氏还来不及开口,甄知夏就小跑出了门,李氏只得摇摇头:“这丫头,裹了脚也矜持不起来。”
30卤鸡(加更)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票,你啥时候才能涨到500?
嗯? 赵家作坊里满是叮叮当当的敲打声,甄三拼了命的干活,仿佛用光了力气,就能把他心头的各种郁闷痛苦磨平了般,直到甄知夏笑盈盈站在他跟前喊他一声爹,他才抬起头来。
甄知夏递了匕首过去,笑的格外甜:“爹,你能不能给我配一把刀片。”
甄三接了刀,翻看一圈闷声道:“行,吃了午饭过来拿吧。”
这么快就能好,甄知夏两眼一亮,应的越发清脆:“好,我们中午吃大骨萝卜汤,爹也来院里喝一碗。”
甄三直直看着她,似乎今天才发觉自己的宝贝女儿,真的像他工友说的那样,特别漂亮乖巧,他说话声音都柔和起来:“我这里午饭管饱,你们娘仨自己吃吧,难得吃好些,就别替我留了,这些年,苦了你们了。”
他伸出粗糙的手掌,差点落到甄知夏的头顶上,又见她青色的裹头,猛然想到为了怕被卖掉,八岁大的女儿居然把自己的头发绞了,手微微一抖又收回来:“快回去吧,待会别过来了,这里全是刀子凿子,容易伤到,我替你把刀送过去。”
甄知春见她进门,就嗔怪道:“躲懒,咱们都收拾好屋子了你才晓得回来。”
甄知夏笑嘻嘻道:“吃过饭,爹说要过来。”
李氏脸上淡淡的,应了一声就没说话。
甄知夏和甄知春对视一眼,娘这是,还生爹的气呢。
甄知夏和甄知春拿了石块土疙瘩,像在河边那一次般,在桑梓树下搭了一大一小两个土灶台,李氏手脚凌厉又迅速,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洗了大骨烧汤,白米也放到另一个瓷瓮里闷上了。枯枝烧火烟味重,新买的粗瓷翁已经沾了一层焦灰,还好粗瓷翁本身黑乎乎的,瞧着不太明显。
甄知夏凑在粗瓷翁面前吸鼻子:“娘,我以后要和你学烧菜。”
甄知春笑道:“八岁了还只能在灶间打下手,还想烧菜。”
甄知夏不以为意:“学呗,谁生下来就会,以后呢,娘教姐刺绣,我就学做菜,”
甄知春笑道:“你不跟着学女红,以后嫁人了,难道你相公的衣服绣鞋还让娘替你做?”自己说了两句,脸先红了。
某人皮厚,无所谓道:“反正我也不是学针线的料子。以后咱们赚了钱,姐别急着嫁人,多留几年,嫁出去总不如在家当姑娘的自在。到时候咱们招婿回家,一起伺候爹娘,多快活。”
甄知春说不过她,俏脸涨得通红:“你才急着嫁人呢。”
李氏在一旁听得直笑:“小孩子家家的又瞎说,愿意当上门女婿的,哪里有好男儿。”
甄知夏道:“怎么会没有,我姐漂亮又温柔,就算当上门女婿也有人打破头,譬如张家小子青山……。”
甄知春急的上去扑她:“瞎说什么,你这丫头不学好,镇日欺负我。”
甄知夏笑着躲开,顺手揭了锅盖:“汤熬白了。”
李氏就捞出两根大骨,拿刀背敲开了把骨髓划拉进小碗里,撒一把盐花,又把大骨丢进汤里继续熬: “马上吃饭了,快准备下。”
黑乎乎的大瓷瓮搬上桌,掀开盖子一股肉香,那锅大骨汤熬了足有半个时辰,里面的萝卜都快化了,里头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