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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的分不开,两者职业有交叉重叠。元朝的宫廷教坊设在现在的北京东城一带,明朝时叫黄华坊。姑娘们请老师学艺方便。后来正德皇帝把整个艺术机构一锅端搬到宫里,那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红灯区。到清朝,闲杂行业一律轰出城,这才重心转移到宣武门外八大胡同。也就是说,纵观中国历史,从古至今,从来没有哪个朝代认为妓女非法,朝廷历来将妓女置于合法经营的青楼之上,规范管理,提高了妓女的文化水平,也给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二来也给国家增加了很多税收。可见,妓女之与社会,并非如洪水猛兽,既非偷盗,又非抢劫,充其量只不过为**,‘万恶**为首’,罪责要归也只能归在**的男人身上,于妓女何干?而且如果妓女的身份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她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不得不以一种老鼠的姿态生活,低调而且阴暗,昼伏夜出,抑或打着个合法的幌子,像《济公》中的九世妓女,门口挂个卖豆腐的门帘,门内做着啊啊啊啊的勾当。”
在辜鸿铭的笔下,妓女都倒成为一种神圣伟大的职业了,他还考证出:在国外,历史上盛行一种妓女起源于宗教的说法,在大多数宗教祭祀活动中,有很多靠某种宗教礼仪来献祭的性活动。例如建立于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出现了妓女,在汉摩拉比王当政时,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外,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她们通常来自有钱的家庭;另外,还有居于“神”与“祈祷者”之间服务的“圣职妓女”,她们的收入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公元前五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妓女说:“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同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女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
当时的报界名人章太炎则通过调查研究,写了一篇力挺青楼存在的文章,说妓馆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上海的十里洋场,方圆二三里地之内,先后开张了几百家妓院。妓女的来源,主要是江浙两省的穷苦人家因天灾*无力偿还债务等原因,把稍有姿色的女儿卖入妓院,当时妓院的行话叫做“讨人”。那些姿色稍差、“档次”稍低或不愿意卖身当妓女的,则到妓院去当女佣人,赚几个工钱,当时的行话叫作“小大姐儿”,简称“大姐儿”。在妓院里,大姐儿只管整理房间和接待嫖客,也就是供应茶水、果点,一般不接客也不卖身,收入和生活水平比在一般人家当“娘姨”要稍高一些。至于妓院中的龟奴、轿夫等打杂人员,则主要来自苏北扬州一带。总人数已经达到了十多万。而保留青楼有几个显而易见的好处:政府规范化管理,妓女将被登记入册,通过颁发营业执照来管理,直接增加政府税收,妓女不需将大部分收入交给老鸨或者黑保护伞;她们无需立牌坊,让社会正确看待这一行业,避免歧视;有利于对社会道德,设立红灯区之后,男人们要想光临,势必会三思后行;妓女们的选择毕竟是在不损害更多人的情况下,让自己的生活状况变好。
李经述和教育总长严复、司法总长梁启超、农工总长张謇等人商议后,觉得这方面的改革不是当务之急,还是暂且尊重传统,保留青楼,由政府规范管理。
第252章京城首虎
杨翠喜妓案之后,李经述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官场的反*上。国会讨论制定了《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对赃官处罪很重,让李经述这个现代人都瞠目结舌,比如其中第二条规定:“贪赃五百元或一千元以上,即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这笔钱不算多,当时北大校长蔡元培一个月的工资,就是六百元。
国会很快通过了《官吏犯赃治罪条例》,李经述签发,感到当时吏治松弛,属意廉政总局大力整顿。李尚民随即带领廉政局的专员,打了第一只“大老虎”,竟然是时任京城民政长官的王治馨,相当于今天的正部级领导干部。
王治馨,山东莱阳县人,前清时被保举为道员,李经述担任山东巡抚镇压拳匪,王治馨协助有功,受到李经述的赏识和重用。后来,王治馨被李经述派到东北当锦州市巡警警长,协助徐世昌剿匪。赵秉钧当了全国警察总长后,王治馨当了京城巡警总长,表现突出,升任京城民政长官。
王治馨是贪婪之人,官名素来不佳,前任的京城民政长官赵秉钧极力推荐王治馨,他才接任。没想到日子一长,他放手贪污,京城所辖二十四县,除一个县民政长因为是内阁总理盛宣怀的侄子而得免,其余二十三个县官大肆贿金,每人每年少则孝敬几千,多则赃款达五万元以上。
中国警察总长赵秉钧和王治馨私交甚厚,是因为王治馨救过他的命,对他有恩,两人的关系情同手足。
赵秉钧年轻时经商,到东北跟人合伙贩卖长白山的野山参。有一次,合伙人拿几万两白银的货款跑掉了,赵秉钧破产了,整天借酒消愁。有时,还去地下的赌庄,玩几把骰子或纸牌,一来解解闷,二来想捞一点本钱。刚开始,赵秉钧手气不错,只赢不输,于是越来越上瘾。
赵秉钧最后一次赌博,是在一间酒楼里。当时已经是半夜三更,二楼的客厅里摆了一张方桌,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