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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学徒们穿着麻纱面料的衣服,他们“如饥似渴地”四处找乐子,并把这些“快乐”的记忆留在脑海里,在一周又一周漫长而乏味的时光里反复“回味”。
集会上的女人都穿着长袍,戴着亚麻帽。她们双手粗糙,其中一些正与其身穿皮马甲的男朋友双手相握。他认出了两张在其他集会上碰见过的熟面孔,他们都是专业的艺人。其中有一个是走钢丝的表演者,另一个专门卖治疗枪伤、淋病和牙痛的符咒。等会儿他们自然也会认得他,但这不算什么麻烦事。艺人之间有条不成文的协定:一个受欢迎的新节目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笔财富。观众越多,气氛就越热烈,钱袋子也就系得越松。
詹姆斯身旁的女人悄悄戳了戳他的肋骨,她的意思是:“不要乱动,免得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个女人名叫格蕾丝·博伊兰,她年轻时是一名妓女,现在仍会接待一些有恋母情结的嫖客。格默说她长得不错——她的脸就是她最完美的伪装。他们在迪韦奇斯时也雇过一个妓女来扮演詹姆斯的母亲,但她挥手痛哭时的模样就像一个乡野版的提丝柏[1],从而引起了哄堂大笑,他们的“表演”也差点儿穿帮了。但格蕾丝的演技没有那么夸张,而且她只要举止得体便可取得人们的信任。最妙的是,人们很快就会淡忘她。
格默把放在袖口的手帕拿出来,擦汗似地擦了擦额头。他身着一件上等的黑色外套,看上去既像牧师又像医生。不过他是真的在流汗:这里太热了,围观的群众也多,而且五十来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骗局很逼真,在市场里这样的骗局非常残酷,却也十分盛行。这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格默就以此为豪。他小时候住在英格兰某个难以启齿的社区里,自那时起,成为马利·格默便是他唯一的梦想。这些年,通过他的不懈努力和一双能看透别人弱点的双眼,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想象着自己穿金戴银的日子。但偶尔他也会感到愁闷,在那些阴雨天,他会回头望望身后那群野心勃勃的小狼,只是看上几眼他便觉得不寒而栗。
“朋友们,我是一位信奉基督的文雅绅士。今天,我正是以这样一个身份与你们碰面,我追求的不是个人利益。”他停了下来,如他所料,有五六个人发出了嘲弄声。他闭上眼睛,仿佛早已习惯了被人误解,“而我追求的个人利益莫过于将圣战坚持到底。因为倘若魔鬼是传播痛苦的元凶,那么与痛苦为敌便是与天使并肩作战。”
格默身后放着一个铁盒。他打开盒子,从中取出一个装着暗褐色液体的瓶子。在他接下来的“演讲”中,他的双手始终紧握着这个瓶子,并将其举在胸前。
“我年轻时和一位非常甜美的女士定下了婚约。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品德高尚……”
有人高声喊道:“二者只能择其一,长相和品德不可能兼得。”
“……她还是一位虔诚的基督信徒。于我而言,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女孩。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但我们才刚结婚一年,她就患上了不治之症,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饱受病痛的折磨,”——他适时地哽咽住了,一些女人发出同情的叹息声——“我都快被逼疯了。我不断向上帝祷告,祈求我能代她承受这种痛苦,只要她能活着,我愿意献出自己的性命,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他的眼眶里全是泪水,一颗圆滚滚的泪珠从他脸颊上滑落下来。那一刻,他仿佛已经泣不成声。
他呻吟道:“我不甘心地问道,为什么不取走我的性命?为什么?活在没有她的世界里,我又有何乐趣可言。不过我最终在一场梦里找到了答案。我,马利·格默,是被神选中的人,缓解世人的痛苦便是我存在的意义。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数年来,我一直在古人的智慧结晶中寻找对付痛苦的良方。我废寝忘食地待在图书馆里;我认真地研究盖伦[2];我虚心地向伟大的布尔哈芬[3]请教……但这一切都是白费功夫,我承认,有一瞬间我都想放弃了。但就在此时,我遇到了一位来自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学者,他是一位遵循古代礼仪的绅士,他为我带来了一本尘封了几个世纪的古书,他还说……”
“你们用什么语言进行交流?”
这位提问者的语气文雅得惊人,格默的表情出卖了他内心的那丝不安,过了片刻他才镇定下来。他没看到提问者本人,只知道那人的大致位置,所以他朝那个方向回答道:
“先生,他用他的舌头说话,我用我的舌头说话,我俩各自都只有一条舌头。那位学者看着那本古书吟诵道:‘汝苦苦寻找的正是此物。’我翻开扉页开始阅读,直到公鸡打鸣、旭日东升的时候我还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朋友们,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医生,正是他治好了被毒蛇咬伤的神射手菲罗克忒忒斯……”
“它上面有治疗疣的办法吗?”
“要多少钱?”
“大家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书上确实记载了一个处方,经我改良后,它能缓解基督徒的痛苦。今天下午,我要向大家介绍的主角就是它。”格默像举圣杯似地将手中的瓶子高高举起,“但是,口说无凭!没错,在证实每一瓶药水都有这种神奇的功效之前,我不会把它卖给任何人。”
“那你打算如何证明它的功效?”
格蕾丝再次悄悄地戳了戳詹姆斯的肋骨,这一次她的意思是:“做好准备!”
“我打算当着大家的面,就在这个台子上以最明了的方式来展示这种药水的神奇魔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