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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反而显得比较单薄。也许一个人分析自己终究不免有几分主观和隐藏。可能因为这个缘故,在历届“长”剧上演中,埃德蒙这个角色演来总不易讨好。
从写实方面看来,《长夜漫漫路迢迢》中的一事一物都有根据,甚至有些年、月、日都与真事相符。然而,作者也有些地方动用“诗人的特权”,将事实稍加改动,以便增强戏剧性的效果。比方说,父亲的出身虽穷,但未必像剧中所说的那样家中一贫如洗。富家小姐玛丽由她父亲带着去后台会见大明星,与蒂龙一见钟情,事实上奥尼尔的父母结识的经过并没有那样罗曼蒂克。而结婚时,疼爱她的父亲已死,也与戏剧中所说的帮女儿买结婚礼服不同。但与事实出入最大的还是作者自己。戏中把埃德蒙写成一个少不更事的青年——“未成人的大孩子”,而事实上,奥尼尔那年(一九二一年)已三十三岁,并已经娶妻生子。埃德蒙即将被送去肺病疗养院,似乎前途黯淡,甚至可能病死。事实上,奥尼尔本人当年住疗养院只有五个月,而且就在这个阶段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
四
奥尼尔在写作《长夜漫漫路迢迢》之后,只写过一部完整的戏,就是一九四三年写成(而在“长”剧之前上演)的《月照不幸人》(A Moon for the Misbegotten)。从那时起一直到一九五三年他去世,这最后的十年中,他就不再有作品问世。《月照不幸人》也可以算是自传性质的剧作,有人称之为《长夜漫漫路迢迢》的续集,写的是作者哥哥的下场。“杰米·蒂龙”——此处叫“吉姆·蒂龙”——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由于长年沉湎酒色,后来邻居一位爱尔兰乡下大姑娘给予了他一份纯洁的爱,他也无法接受,因为他的灵魂早已死去,只剩下一个躯壳。
与《长夜漫漫路迢迢》最接近,也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一部戏,乃是另外那部以新伦敦市为背景的《啊,荒原!》。这是奥尼尔一生的作品中唯一的喜剧,写成于一九三三年,比“长”剧早七年。构成此戏的元素大同小异:也是新伦敦的夏天,也是写少年纵酒放荡,也有受欧洲新潮影响的一套叛逆思想,也有一位长兄和亲密的家庭关系。所不同的是,整部戏是乐观的,充满了朝气和光明(不像“长”剧那样走向黑暗),流露着美国小城人家的天伦之乐(不像蒂龙一家四口那样彼此怨恨和摧残)。同样是根据他的家庭回忆,奥尼尔写《啊,荒原!》的时候,心情是比较恬静的。但是七年之后,在他晚景凄凉、身心衰退的时候,他终于用同样的资料,绞尽脑汁,挖出自幼至老内心蕴藏的痛苦,和着血与泪,写出《长夜漫漫路迢迢》来。就像在传统舞台代表的“笑脸”和“哭脸”之间,他放下了喜剧的面具,而换上更合乎他的脾胃、更合乎他的人生观的悲剧面孔。
奥尼尔从小跟着父母走江湖、跑码头演戏,在后台的耳濡目染,让他日后能够在他的剧作中运用高超的舞台技巧。不过同时,也使他缺乏安全感,一生永远像在追寻什么——不只是寻找一所可以“定居”的房子,也是觅取自己的“认同”,探讨人生的意义,在失去宗教信仰之后追求一个新的“神”。
他最初在半业余性的“普罗温斯城剧团”(Provincetown Players)时期所写的航海生涯独幕剧是根据青年时代在货船上打工、做海员,漂泊中南美洲的经历写成的。在他早期的重头戏《安娜·克瑞斯蒂》(Anna Christie,1921)和他后期划时代的作品《送冰人来了》(The Iceman Cometh)两剧中,地点都是借助他当年潦倒时常常光顾的一家纽约“下城”酒吧——也就是“长”剧中提到的“吉米神父客店”(Jimmy the Priest’s)。他早年住肺病疗养院的经验也体现在了他的戏剧里,叫作《一线生机》(The Straw),写一个孤苦伶仃的爱尔兰女孩在疗养院中与青年记者同病相怜,并协助他写作、投稿。不用说,这位颇有前途的青年记者就是奥尼尔自己的写照。
可见,奥尼尔是惯用自己一生的片段和见闻作为创作素材的。在他幼年脆弱的心灵里留下的最深的创痕是他家庭的悲剧。夫妻之间身份和性格的不协调,以及因为这种情形对子女所产生的影响——这个题材在《长夜漫漫路迢迢》中不过是得到最终的、最露骨的处理。“长”剧出来后,大家才得到一把钥匙,开启了过去奥尼尔作品的奥秘;才体悟到以前奥尼尔写过许多看似客观的剧本,实际上也是在用种种方法旁敲侧击地尝试着处理这个同一的自传性主题。
最足以令人玩味的是奥尼尔一九二三年写成的一出戏——《上帝的儿女都有翅膀飞》(All God’s Childen Got Wings),表面上这是一部刻画黑白种族歧视的戏(在半个世纪前,奥尼尔就在舞台上正视美国的种族问题,不能不佩服他的眼光和勇气),可是奥尼尔天生不是一个“问题剧”作家,他处理社会问题还是逃不了自己私人的“情结”。现在我们可以发现,此剧的男女主人公分别命名为“吉姆”(Jim)和“埃拉”(Ella),正是一字不改地借用奥尼尔自己父母的小名。奥尼尔(也许下意识地)这样毫不避讳,是因为“吉姆”是一个黑人,全剧故事所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