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归为《置吏律》可知当时的姬妾制度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非像后世一样作为一种单纯的户婚制度来看。
但是这种制度在后世是否得到良好的施行应当打个很大的问号。早先时期,贵族和民的地位相对固定,夫与姬妾之间的关系也相对稳定。然而到了汉朝中期,王倒是稳定,对于侯而言得侯和失侯变成一种相对频繁的事情了,一个人的身份多次在平民和贵族之间转化使得姬的地位变得相当不稳定。
或许是伴随这从封建制到中央集权制的变化,以及奴隶制的演变,到了魏晋时期,姬的制度除了在皇室和诸侯王那里得以保存之外,其它地方都是直接非妻即妾。张夫人作为特例故议者称“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所谓外命妇也。依春秋成风、定姒之义,宜崇典礼,不得总称妾名”可见对于一般情况都是总称妾名的。钟会虽然认为“不得总称妾名”但拿不出啥其母区别于其它妾室的证据,所以最后含糊地统称成侯命妇。这时的妾已经不是汉初的意思了,妾已经和后世那种户婚意义上的妾意思差不多了,从各种案例上看既包括婢也包括民,强调的是婚姻法律关系而非身份主体。
钟家围墙里发生的那些事情(3)【转】
二孙夫人为钟繇之妻
钟会虽然称孙氏为“贵妾”但是无无差错孙氏应当是钟繇的正妻。最直接的理由是《三国志?钟会传》裴松之引《魏氏春秋》:“会母见宠於繇,繇为之出其夫人”明说了是夫人。再者,钟会自称:“成侯既出孙氏,更纳正嫡贾氏。”一个“更纳”,明白无误地指出了孙是的身份是妻而非妾,否则出妾与纳妻不构成因果关系。
裴松之案:“锺繇于时老矣,而方纳正室。盖礼所云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之义也。”《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礼记正义》疏曰:“宗子,大宗子也。凡人年六十无妻者不复娶,以阳气绝故也。而宗子领宗男於外,宗妇领宗女於内,昭穆事重,不可废阙,故虽年七十亦犹娶也。故云“无无主妇”,言必须有也。”主妇出现在《仪礼》各篇章中,与“主人”相对,辅助主人主持各种礼仪活动,宗子需要代表家族主持祭祀,故即使七十丧偶也需要另娶,因为祭祀时不能没有主妇主持。且不论裴松之何以认为钟繇是宗子,既然取了宗子无无主妇之义,则无论从常理还是义理来推度,钟繇都不可能一直到七十几岁都不取正妻。且不存在前妻死了的情况,钟会形容贾氏时的用词是“正嫡”,不是任何妻都能被称为正嫡,只有元配才能被称为正嫡,之后的都是继室,换言之孙氏与贾氏之前钟繇没有别的正妻。
据此,个人肯定孙氏确是钟繇正妻。
三钟毓是孙氏之子
钟毓作为钟繇的嫡子,他的母亲是谁?首先排除他是张菖蒲之子的可能,《母夫人张氏传》言:“中书令刘放、侍郎卫瓘、夏侯和等家皆怪问:‘夫人一子在危难之中,何能无忧?’”钟会不可能记漏自己还有个兄弟,可见钟会是张菖蒲的独子。那么剩下的情况可能有三种:
1,钟毓是孙夫人之子;
2,钟毓是贾氏之子(贾氏为先入门后扶正的情况);
3,钟毓是其它什么妾之子(为贾氏养子)。
根据这三种情况,钟毓和孙氏之间的关系分别为:
1,母子;
2,曾经的主母,现在无关系;
3,曾经的主母,现在无关系。
问题的关键在于《通典》里记载的一个事件。《通典》卷九十四“為父後出母更還依己為服議”条云:“魏嘉平元年,魏郡太守鍾毓為父後,以出母無主後迎還,輒自制服。”这里可以知道孙夫人卒于嘉平元年,不过更重要的是钟毓为她服丧了,这本身就不是没有关系的人能做出来的事。
首先嫡子是否对出妻有服丧的义务?毫无疑问是没有的,否则就不会有《奏论锺毓为出母服》一文了。《全晋文》武申《奏论锺毓为出母服》言:“《礼》:‘出妻之子为母周。’《记》曰:‘为父后者无服。’案如《记》言,盖谓族别家异,自有主后者无服,非谓毓出母无缌麻之亲还毓家者也。《礼》:‘姑姊妹女子子无主后者,不为降,哀其无继也。’”《仪礼?丧服》强调:“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可见嫡子出妻之子对出母尚且不负有服丧义务,更何况非出妻之子。
那么有无可能是钟毓人好就要为曾经的主母服丧?首先,若要从理论上建立钟毓和一个非其生母的人的义务关系必须要先论证这种义务关系存在的基础。如《仪礼》中就提出了“慈母如母”的概念。而《奏论锺毓为出母服》直称为出母,并无征引“慈母如母”一条,可见钟毓并非出于收养关系而为孙氏制服。
综上个人认为钟毓确为孙氏之子无误。
四钟毓和钟会的关系
如果以上论断都能成立的话,钟毓和钟会这对兄弟的关系就处于一种很微妙的状态了。这二人在《世说新语》里常成双结对地出现,两人曾一起回答魏明帝的提问,一起建房子,用相似的话忽悠过司马昭,钟会出丑时钟毓总跳出来说“我跟你说什么来着!”看上去好像其乐融融,好像很有兄弟爱。但是如果确定了我之前的结论则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母夫人张氏传》作于甘露二年,这时钟毓还活得好好的,然而就在钟毓的眼皮底下钟会诬孙夫人为妾,还强调贾氏为正嫡。从制服事件可以看出钟毓对其母还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