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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我一个想法:作家是拥有细腻情感的人,记录或者展现内心的成长变化。于是,虽然看似荒唐,我在特立尼达岛被传输了十九世纪末美学运动和布鲁姆斯伯里①的观念,从帝国、财富和帝国安全中滋生的观念。成为那种我理解中的作家,我需要虚伪,需要假装自己是别人,是另一种背景孕育的人。通过把出身于殖民地的印度人的自我隐藏在写作者的人格之下,我损害了素材也损害了自我。
为了提出问题,为了让真正的创作好奇心保持活跃(创造力,而不是对过耳即忘的绯闻那种心不在焉的好奇心),有必要梳理一下我已经掌握的知识。一九五○年,我的知识仍无章法可循。因为我对作家的有限理解,我觉得所见的一切都理所应当。我觉得自己早就知道,像个聪明的学生。我觉得身为作家,我只需要找到读过的和已知的。很快,写完《狂欢夜》以及哈丁夫妇和安吉拉之后,就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了,我只好停下。
有的东西很耐用。我带着泛美航空的小笔记本——特立尼达五分店里的廉价货,廉价的带横线的纸夹在一个夹子里,内页夹着信封。我一直带着这个小笔记本,还有那支不可擦铅笔。但第一天过后,纸页上没有记录真正的兴奋事,而是记下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虚假的事;可以说本子上什么都没记下;后来被放到一边。铅笔幸存下来,一直在用。写作工具,无论是钢笔还是铅笔,那时候都没有丢弃。那支遇水颜色变亮的不可擦铅笔越来越短,在文学任务之外还用了很久。我用它写信,在书的扉页上写自己的名字。我买了很多《南风》之类的和英国“文化”相关的书,要么是我在特立尼达时就读到过的,要么是老师向那个要去英国当作家的男孩推荐的。
从特立尼达到纽约的长途航班上开始的那种人和作家的分离,最后变得彻底。人和作家都缩小了——多年的准备好像在几周内变得无用。接着,非常缓慢地,人和作家又走到一起。将近五年后——我从牛津大学毕业一年后,当时安吉拉和伯爵府早已淡出我的视野——我才得以摆脱抽象教育带给我的幻想。我一直渴求找到自己作为一个作家需要的素材,五年后突然有一天,我豁然开朗。
我简单而迅速地写下记忆中最平常的事物。我写西班牙港的街道——在那里我度过了部分童年时光,那段岁月我带着对自己家庭生活和居所的安全感与距离感,曾专注地研究过那条街道。在写作过程中,我迅速地理解了。带着这样的理解、这样的自我认同(之前如此艰难,后来变得如此轻易),我的好奇心飞快成长。我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