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那种很深很深的暗褐色,就跟黑啤似的。”
“嗯?”
“总之一句话,年岁越大,衣服越多,直到最后变成黑色。然后,终将有一天,再穿一件这样的长袍,我就会变成纯黑色。那一天也就是我的死期。”
听到这里,乔和我大吃一惊,然后都陷入了沉思。这番话和乔坚守的某些道德与宗教的原则似乎有些冲突,他正在努力调和两者的关系。
“这是不是说,”我想了想,问他道,“你只要把这些长袍全穿上,数一数总共有几件,就能知道自己的死期?”
“照理说是这样,”他回道,“但这里有两个问题。首先,警察不许你把所有长袍都穿上,说是测定死期有悖于公共利益。他们说,这会扰乱治安,导致很多问题。其次,这种长袍也很难拉伸。”
“拉伸?”
“对。因为你刚出生时衣服的尺寸正合适,但如果长大后还穿同一件衣服,那它肯定会拉伸,也许能撑到原来的一百倍那么大。这当然会影响衣服的颜色,会把颜色变得很淡很淡。同样,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每个人的拉伸幅度和颜色浓淡也会相应变化——大概是二十倍吧。”
我在想,随着不断的叠加,是不是一到青春期,这衣服就不那么透明了。
我提醒乔,长袍外面还有厚外套。
“也就是说,”我对老马瑟斯说,“从衣服的颜色可预知寿命,大概能知道自己长命还是短命?”
“对。”他回道,“如果你够聪明的话,可以做出很精准的预测。当然,颜色也分好歹。比如紫色、绛紫色就很不吉利,表示你会很短命。粉红色是顶好的,某些绿色和蓝色也不错。但是,出生时有太多这类颜色,通常预示着风会带来恶劣的天气——也许是打雷、闪电——生活中可能会碰上些困难,比如不能生育。你也知道,人生在世,多半的好事都会伴随着一些不如意。”
说得太棒了,简直完美。
“那些警察叫什么名字?”我问。
“有普拉克警长、麦克鲁斯金警官,还有个叫福克斯的,二十五年前就失踪了,后来一直再无音信。前两个警察都在警局工作,据我所知,都已经好几百年了。两人一定是在研究什么稀有的颜色,一般人看不见的东西。我没听说过白色的风。可这些警察都能观风辨色。”
我一听说警察,突然想到个好主意。假如他们懂得这么多,那就该知道黑匣子在哪儿。我开始觉得,要是找不回那匣子,这辈子我都不会快乐。我看了一眼老马瑟斯。他又恢复了原样,半死不活的,眼里没了神采,右手搁在桌上,毫无生气。
“警局很远吗?”我大声问。
“不远。”
事不宜迟,我决定马上出发。就在这时,我发现一件怪事。角落里,老头儿跟前一直昏暗的油灯忽然变亮了,黄色的灯光照彻了整个房间。屋外的晨光已经散去,几乎化为乌有。我向窗外一瞥,顿时大吃一惊。我进房间的时候,窗户明明在东侧,太阳正在升起,厚密的云层烧得通红发亮,而此刻,太阳竟然在同一个地方降落,只剩下几抹虚淡的残红。太阳升起一点点,静止不动,然后又落下。天黑了。警察怕是已经睡觉了。我肯定是碰上了怪人。我决定明天一早就去警局。想到这儿,我转身看了一眼老马瑟斯。
“我到楼上找个房间,在这儿住一宿,你不介意吧?天色已晚,回家很不方便,再说马上要下雨了。”
“不介意。”他说。
他还在弓腰看着一堆茶具。我抽身离开,走上楼。我已经喜欢上这老头儿,很后悔把他杀了。一想到马上就要找回黑匣子,我就觉得很安心、很笃定,一身轻松。但是,我不会开门见山直接问警察。我得讲些技巧。明天一早就去警局报案,说我的美国金表被偷了。但或许正是这句谎话,才导致了我此后的种种悲惨遭遇。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美国金表。
第三章
九小时以后,我偷偷溜出老马瑟斯的家,踏上了黎明中坚实的马路。倏忽间,朝霞已经染遍了天际。鸟儿正忙得不亦乐乎,魁梧的大树在晨风里轻轻摇曳。我满心欢喜,对眼前的征程充满了豪情。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从哪里来,但黑匣子已是我的囊中之物。警察会告诉我它的下落。那里面少说也有一万英镑的有价证券。一路上,我真是看什么都欢喜。
这马路很窄,路面是白色的,年深日久,已经非常坚硬,并且还留下了一些污迹。在清晨的薄雾中,它一路向西,蜿蜒穿过山丘,时而也迂回去造访一下邻近的小镇。这可能是全世界最古老的马路了。很难想象这里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路,因为眼前的树木、高山和沼地,样样都像是经过了巧手的安排,从路上一眼望去,简直风景如画。假如没有这条路,一切虽然都还有用,但肯定会变得不知所谓。
关于路这个话题,德塞尔比也有一番妙论。[9]他认为,路是人类最古老的纪念物,比最古老的石碑还要早好几百年。他说,时间的脚步踏平了一切,却把世间的道路变得更坚实、更持久。他还提到古凯尔特人的一种本领——“问路”。当时的智者只要观察野兽的足迹,看它们是否完好,前后有多少重叠,就能精确计算出夜间经过的野兽数量。同样,他们也能判断途经的人数,不管这些人是否骑着马、带着盾牌、持有铁制武器,也不管他们乘坐多少车辆。如此,他们便知道该派多少人去跟踪追杀。在另一部著作中[10],德塞尔比说,一条好的路应该有自己的个性,有一种归宿感,一种难以言表的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