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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对他来说,是无可无不可的事,他主要是看吴肖羽的老婆不顺眼,至于那女孩,他没什么成见,心里多少也是有一丝怜悯的。
只是,粱绎为什么这会儿才提起这件事呢?他有点不解,“你要早说,触目生情同病相怜什么的话,我早就出手了,多大点事啊?”
只认钱的杀手,也有这份怜悯之情?这个认识,让楚云飞有点讶异,肖从认识粱绎以来,他对她的评价就是:聪明、冷酷、机警、无情!
“废话,人家不是怕你么?”粱绎闻言,翻个白眼给他,一时间,竟是显得娇媚异常,“再说了,我在你这里有吃有喝地住着,受着你的保护,人贵有肖知之明我怎么还敢乱多事?”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粱绎么?楚云飞呆若木鸡地瞪着眼前的美女,他可没想到,粱绎怕肖己,居然怕到了这个地步,亏得他还若有若无地提防着对方呢。
“喂,你这怎么看人呢?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平日里风情万种的美女,被这眼光瞪得有点不肖然了,脸上居然泛起了一丝红晕。
“哦,没问题,不是什么大事,”楚云飞回过神来,讪讪地笑了一下,“不过,我可不敢保证能帮到她什么。”
此刻的粱绎,给楚云飞的感觉很奇怪。
第四百六十四章谁是傻瓜
一直以来,楚云飞都认为粱绎是个比较随便的女人。
虽然她的私生活,他并不清楚,但从第一次中招的时候起,他就很武断地认为,这个女人能成为成功的杀手,有八成原因,要归在她擅长用色相诱惑人上。
对楚云飞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很滑稽的观点,因为,他认为自己不是个色鬼,所以那次中招,包括后来,白发老黑他们一度受到手枪的威胁就是粱绎擅长使用色相了。
只是到了现在,两个人越来越熟惯了,虽然粱绎的举止还是那么容易诱发人想入非非,但并没有可*的事实证明这个猜测。
眼下粱绎的神情,不太可能是装的!
我都在想什么啊?楚云飞努力摇下头,把这些念头从脑中驱散,大家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路人而己,眼下也不过是互利的事情,考虑那么多做什么?
“楚总,你怎么回事啊?”两道娥眉微微蹙起,粱绎有点不酎烦,“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你到底答应不答应?”
“哦,我是说难办啊,”楚云飞振振有词,“你也知道,我见不得那个女人,替女孩治疗没问题,不过,等你办完事,自己把她领过来。”
粱绎刚刚离去,罗湘堇举着楚云飞的手机进来了,“飞哥,有个女人找你,说是你的秘书,快接电话。”
操,楚云飞表面不动声色,暗地里牙关紧咬,我这是招谁惹谁了?不就是说点正经事把手机撂一边了么?这一阵工夫,也能发生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啊?
想归想,他满不在乎地接过电话,笑着点点头,意思是自己知道了。
要是搁在平时,看着他有办公电话,罗湘堇多半就回避了,她对飞哥的生意,并不是很感兴趣,而且她也知道,飞哥从不在她面前提及工作,因为他执着地认为:男人,不应该把工作中的烦恼带给自己的女人。
对于楚云飞的这种执着,罗湘堇不是很认可,但她一向还是很尊重的,只是这次,就例外了,她轻轻地坐在楚云飞身边的沙发上,呆呆地望着他。
楚云飞“讶然”地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罗湘堇却是没理会他这个矫揉造作的表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完蛋,不灵光了!楚云飞心里惨叫一声,神色自若地把手机放在耳边,“金瑶?什么事???
金瑶在那边沉默一阵,才回话过来,“奇怪,刚才谁接的电话?不像是粱绎的声音。”
“嘿,”楚云飞用一个语气词表示了肯定,随即发问,“出什么事了?”
除了刘宁,现在的金瑶,在内海算得上恒远的第二号人物了,她跟童思远有过不少接触,双方对对方的印象都还不错。
这次就是个例子,童思远有意同粤明省的那帮做化工原料的家伙联手,组建一个松散的联盟,以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但由于他跟刘宁的关系实在说不上好,所以先期就把这事同金瑶说了说,想听听她的意见。
金瑶也知道,刘总做事过于认真,对内尚可,对外有时候不太知道变通,做为合作伙伴,瑞沃的部分员工对他有些微词,童思远虽然能够理解,但跟刘宁的关系不是很融洽也是在所难免的。
可童思远这么问她,她并不方便回答,想想这事最终还是要让楚云飞做主,就把事情告诉了刘宁,想让董事长同总经理协商决定。
云飞很忙,在忙一些古怪的事,这个刘宁是知道的,但想想自己一旦打了电话过去,无良的董事长肯定又要把事推到自己头上,刘宁就有点郁闷,“这样吧,金瑶,你先跟楚总咨询一下,看楚总是什么意思吧。”
这种事,并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听了这番话之后,有一点楚云飞觉得需要强调,那就是说,在这个松散的联盟里,“恒瑞”公司能有多少的话语权。
他的要求也不高,在联盟里说话的份量,能配得上恒瑞的资产和影响就可以了,略有调整也可以,但是,份量只能重不能轻。
楚云飞只表了一个态,不过这己经就足够了,细节问题,实在不需要他再怎么担心,刘宁的智商不弱,童思远更是商场老手,用不着操心的地方,他绝对不会去}自费那个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