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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看了一眼地图,走回桌边。“班德斯男爵,很抱歉,您刚刚抵达不久,又要请您披挂上阵了,明早请您率领骑士听候调遣。”他又对凯涅斯说:“兄弟,破晓之时召集斥候队,我亲自带队。我不在期间,城内事务由你负责。尽可能挖深和拓宽城墙外的壕沟。”
“你打算带几百人伏击两万人?”马文伯爵难以置信,“你想得到什么结果?”
维林已经走到了门口:“斧子没开刃,只能算棍子。”
越往沙漠北边走,高耸的沙丘越是连绵起伏,直至天边,仿佛风暴肆虐过的海面忽然冻结,在无云的晴空下金光灿灿。阳光过于强烈,白天无法行军,他们只好昼伏夜出,依靠帐篷抵挡日晒。高温炙烤之下,骑士们怨声载道,战马也恼怒地嘶鸣顿足。
“吵死了,那帮家伙。”出发后的第二天,邓透斯抱怨道。
维林扫了一眼,只见几名骑士正吵吵闹闹地相互推搡,原来是玩骰子。旁边还有一名骑士正大声呵斥侍从,说是胸甲没有擦亮。他此时深有感触,骑士果然最不懂何为潜行,如有可能,他宁愿换一队宗会兄弟来。遗憾的是,眼下没有那么多兄弟,况且这次的任务他也需要骑兵。
“没关系,”他回答,“只要他们冲锋一次即可。”不过,我不敢说到时候有多少人生还。
“巡逻队呢?”弗伦提斯问,“要是阿尔比兰人不警戒侧翼,那也太蠢了。”
“距离城市还有这么远,我希望他们蠢到不派巡逻队。否则,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再多等一天。如果有巡逻队发现了我们,那就务必要他们闭嘴,果真如此,但愿我们能在夜幕降临之前遇到他们。”
又走了两夜,绿洲终于映入眼帘——它躺在滚烫的沙丘之中闪闪发亮。看到绿洲的大小,维林吃了一惊,他原以为这绿洲不过是池塘那么大,旁边围几棵棕榈树,而眼前是一片小湖,周围草木茂盛,湖水犹如镶嵌在绿宝石当中的蓝宝石,令人心醉神迷。
“没有阿尔比兰人的踪迹,兄弟。”弗伦提斯率领斥候队立在沙丘脚下,他们已经巡查过绿洲了。“看来正如你所说,我们抢先了一步。”
“商队呢?”维林问他。
“方圆数英里内什么也没有。”
“我们一路往北而来,没看到商人的影子,大人,”班德斯男爵说道,“战争影响贸易,往往如此。当然兵器生意除外。”
维林望向沙漠,四下搜寻,发现了西边两英里处有一座高耸如山岭的沙丘。“那边,”他伸手一指,“我们在西面的斜坡扎营,不准生火。还有,男爵,如果您的手下能保持安静,我将感激不尽。”
“我尽力吧,大人。可他们不是乡巴佬,你知道的。不听话也不能跟对付你的手下一样抽鞭子。”
“也许您该试试,大人,”邓透斯建议,“提醒一下他们,他们的血跟我们乡巴佬的是一种颜色。”
“等阿尔比兰人来了,他们多的是血要流,兄弟。”班德斯回敬道,他原本就涨红的脸颊憋成了猪肝色。
“够了,”维林制止了他们,“邓透斯兄弟,你带弗伦提斯兄弟去。能带多少水就取多少,尽量少留痕迹。最好让敌人以为这几周只有香料商队路过。”
两天过后,帝国军队出现了。最初是有一道风沙从南边地平线上升起,直冲天际。维林、弗伦提斯和邓透斯趴在一座沙丘的顶上,看着他们向绿洲行进。打头阵的是骑兵,一小队人马领着并排骑行的两条长队。维林数了一下,有四个长枪兵团,还有同等数量的弓骑兵。他们军纪严明,执行起命令来不折不扣,从扎营的速度可见其效率之高——抵达不到一个钟头,他们已在棕榈树丛中搭好帐篷,生火做饭,而且军帐一座挨着一座,排列得整整齐齐。他借来弗伦提斯的小望远镜,在人群中辨认出了将官和军士,因为他们在安排打桩的时候有一副不怒自威的派头。确实是老兵,他心想,只恨出发前来不及与谢琳道别。尽管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的目光已柔软了许多,可维林依然有很多的话想要说。
他举着小望远镜从绿洲的方向挪开,看到南边又起了一道风沙,只见炎热的沙漠上出现了一大片蠕动的黑影,正是阿尔比兰步兵,在望远镜中分外清晰。
一个钟头过后,阿尔比兰步兵也开进绿洲扎营。索利斯宗师的判断还是保守了些——实际上有十二个兵团的步兵,整支阿尔比兰军队达到了三万人以上。维林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领军将军艾尔·柯德林的建议到底是对是错?
“看见那边了吗?”弗伦提斯伸手一指,维林抬眼望去,“是战争大臣?”
维林又举起望远镜,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到绿洲北边有一座大帐。一队士兵正在竖起一根高高的旗杆,旌旗鲜红夺目,绣有两把交叉的漆黑军刀。有个身披金色斗篷的高个子男人正在旁边督察,其人面似乌木,发色灰白如胡椒。奈力森·奈斯特·海弗伦,帝国守卫军第十步兵大队的将军。他是来兑现承诺的。
维林看到将军转身向一个明显跛足的壮汉鞠躬。此人披挂的盔甲陈旧却耐用,腰间挂一把骑兵军刀。他的皮肤是北方人特有的橄榄色,头发全剃光了。他听海弗伦说了一会儿——将军似乎在汇报什么情况——然后一摆手打断对方,头也不回地跛着脚走进帐篷。
“不,跛脚的男人才是战争大臣。”维林说。他注意到海弗伦的双肩松垮下来,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