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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接近酒馆就是了,但是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我可不许你使用酒馆的语言。”
“是很丢人现眼的,查尔斯先生。所有的马夫都听到了。”因为“所有的马夫”准确地说只有两个人,有一个还是聋子,所以查尔斯也就不表示什么同情。他笑了笑,示意让萨姆给他倒热水。
“现在去给我取早点吧,好小子。今天早上我自己刮胡子。松饼我要两个。”
“是,先生。”
心里不高兴的萨姆走到门口又被喊住了。查尔斯用涂抹皂液用的小刷子指着他责备道:
“这些乡下姑娘胆子很小,绝不敢对高贵的伦敦绅士出言不逊,除非是她们先被大大惹恼了。萨姆,我很怀疑是你跟人家油腔滑调的。”萨姆呆呆站着,嘴巴张得老大。“你若不快快把我的早餐送来,看我不踢烂你的屁股。”
萨姆把门带上,还使了点劲。查尔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眨眨眼。接着,他突然变得一脸严肃,脸上一下子老了十岁,俨然成了一个老成持重的年轻家长。转瞬,他又对着自己的形象笑得很开心,情绪亢奋。俄顷,他又摆架势,完全沉浸在对自己相貌的陶醉之中。他的相貌的确很普通:前额宽大,胡须和头发一般黑。因为刚摘下睡帽,头发显得有些蓬乱,这样倒使他显得比实际年龄小。他的皮肤白得恰到好处,尽管不如许多伦敦绅士那样白。当时,晒黑的皮肤并不是在社会地位和性两方面讨人喜欢的象征,而且恰恰相反:表示地位低下。是的,经过仔细观察,此时他的面孔略带傻气。前一天百无聊赖的微澜重新向他袭来。如果把外出应付正式场合的伪装去掉,他的脸便显得过于稚嫩,成就太少。真正有特色的唯有那只多利安人的鼻子和一双高傲冷漠的灰眼睛。但是很容易看出,他是有教养的,也有自知之明。
他开始往那张说不清是何种类型的脸上涂肥皂泡沫。
萨姆大约比查尔斯小十岁,要当好一个男仆还太年轻。他常常心不在焉,争强好胜,虚荣心强,自以为聪明;喜欢嘴角老叼着一根草茎或一截西芹到处闲逛;还喜欢表现出自己非常喜欢养马;主人喊他上楼时,他往往是在逗马或是用筛子在捉麻雀。
对我们来说,任何一个名叫萨姆的伦敦仆人,当然都会立即唤起对不朽人物韦勒的记忆。现在这位萨姆肯定是从那一背景中发展出来的。但是《匹克威克外传》闪亮问世毕竟是三十年前的事了。萨姆并不是真的特别喜欢马,他这种情况更像现代工人,特别喜欢想象自己十分熟悉汽车,把它看成是自己社会地位提高的表现。他甚至还知道有萨姆·韦勒这样一个人物,不过他并没有看过《匹克威克外传》,而是看过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话剧。他还知道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