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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时候在坐车回去。
旅行社虽然破旧,但好在打扫的还算干净,丁夜挺满意的。
找好住处后,云夕就拉着丁夜在县城里逛了起来。
这个年代普遍穷,因此,县里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没什么逛的价值,好在云夕对逛街也没什么兴趣,她只是想跟丁夜走走而已。
丁夜拉着她手,二人并肩缓缓的走着,忽然,迎面来了几个骑着自行车的人。
丁夜看着自行车,眸中第一次浮现起兴趣,他又看向云夕,轻声道,“夕夕,你喜欢自行车吗?喜欢的话,我们买一辆?”
云夕:……
说实话,她并不是很喜欢,这玩意儿速度慢不说,还特别硬,再加上这个年代路一点都不好,所以坐着非常不舒服。
不过看他的样子,似乎是挺喜欢的。
云夕想了想,道,“买自行车要票的,你有票吗?”
这个年代三转一响可是奢侈品,三转分别是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一响就是收音机了,因为在经济计划期间,所以,全部都要工业票才能买。
丁夜点了下头,道,“嗯,我有一张。”
“我无所谓,你要是喜欢的话,就买吧。”
云夕轻声笑了一下,其实,自行车这种东西,她自己都会做的,而且,比卖的好多了。
只不过家里没有趁手的工具,做起来比较麻烦。
“嗯,买吧。”
丁夜立刻做了决定,以前他一个人,总觉得自行车用不到,所以就一直没买。
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有了她,买一个也好,有个自行车,以后再去镇上,她就不用走着去了。
况且,女孩子们嫁人,一般都是张口要自行车的,虽然她没有主动跟他要,但是他却不能不给她。
别的女孩子有的东西,只要能做到,他都要给她。
说买就买,当时丁夜就拉着云夕去了县里的供销社,反正他们明天也是要坐车回的,不怕车子拿不回去,放在班车顶部就行了。
第466章70年代宠夫日常29
第二天,两个人骑着车子回到村里后,已经是下午了。
高杠自行车上,丁夜骑着,云夕坐在后面,自然的搂着他精瘦的腰,脑袋靠在他宽厚的背上。
丁夜原本是不会骑自行车的,但耐不住学习能力超强,云夕只是简单的跟他说了下要领,他就能够骑着跑了。
回到村里后,二人毫不意外的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那些目光中,有意外、有羡慕、也有嫉妒。
这些目光,可不是给云夕的,而是给丁夜的。
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丁夜是全村最穷的人,既然作为全村最穷的人,那么,他一定是买不起自行车的,所以,这车子一定是云夕买的。
这家伙,娶到媳妇儿样貌漂亮不说,还给他倒贴自行车,这是走的什么大运啊?
老丁家祖坟冒烟了?
村民们酸的快扭曲了,心中极度的不平衡,自行车这可是大件啊,放眼整个村子,都没几家买得起,可现在,这个全村最穷的小子竟然买了,这如何不让人嫉妒?
唉,嫉妒也没用啊,谁让这小子运气好?
当初,他被老唐家的女儿甩了的时候,他们还在笑话他,可谁知,他竟然转身就找了个更有钱的女知青,很快就扬眉吐气了。
仔细想想,如果不是老唐家的女儿把他给甩了,他哪来的机会娶到云夕?
他又怎么买得起自行车?
毕竟,老唐家可不会给他倒贴自行车,所以,说起来,老唐家甩了他,对这小子来说,还是一桩好事。
指不定现在这小子心中,怎么感激老唐家呢。
不得不说,最后这个想法,村民们真的是真相了,丁夜的确是感激老唐家踹他之恩。
如果不是他们瞧不上他,他又怎么会娶到云夕?
只要想到这一辈子他也许会错过云夕,他就觉得难受极了,甚至有些无法想象到没有她,他会怎么样。
丁夜用力甩了甩脑袋,把这个可怕的念头挤出脑海。
不,他的世界中,不会没有云夕的。
……
转眼一年时间过去。
这一年间,丁夜的日子简直是越来越红火,顿顿肉有吃,不缺米面也不缺油,一跃从全村最穷的人,变成了全村首富,过得比村长家还要滋润。
全村的村民,明里暗里的,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
然而,直到现在,村民们也坚定不移的认为,丁夜如今能过得这么好,全是因为他娶了有钱的云夕,把软饭给吃牢靠了。
没有人认为,他是个隐形富豪。
于是,就有很多人懊悔不已,早知道的话,他们当初就该抢先一步把云夕抢走的。
如果当初娶了云夕的人是他们,那么,现在顿顿吃肉,顿顿吃白面大米的全村首富,就不是丁夜而是他们了。
他们的嫉妒和懊悔,在周遇安面前,压根就算不得什么。
周遇安才是那个最难受最痛苦的人,他简直折磨的快要抓狂了。
一年了,整整一年,这么久的时间,他从来都没有主动在云夕面前出现过,没有主动去找她,但是,他却一直等着她。
等着她后悔,等着她来找他诉苦。
尽管她之前说的那么无情了,可他依旧坚定的认为,她是为了报复他、她是在跟他赌气,所以才会选择嫁给丁夜。
她对丁夜没有爱,而丁夜,不过是个粗蛮的村夫,完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他们肯定无法长久,她肯定会后悔当初的行为,只要后悔了,肯定就会哭着找他来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