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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狗厌的来场决斗。
这个虫站在谢钧病房外真是碍眼。
的确,秦时也不否认自己总是用武力解决问题。毕竟他从来都是能动手绝不动口。那些需要靠脑子的勾心斗角他学不会,也一向厌恶得厉害。还是直接动手比较称心。
他十几年的打架斗殴经验也清晰表明了,对于收拾人,除了勾心斗角那种形式,其他不管用哪一种,他的命都硬的很。
然而,现在显然不是动手的时机。
“谢钧在休息。谢钧在休息。谢钧在休息。”秦时在心里默念三遍,缓解情绪,……结果发现还是想揍洛晟。于是又默念了几遍,心情终于稍稍舒缓下来、能秋后算账了。
而且,想来洛晟的无厘头主意在谢钧那里也讨不了好。不被谢钧打死都不错了。天知道谢钧多厌恶雄虫。
这时,秦时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谢钧到底伤的有多重。
他的神情松散下来,勾起唇,却并不让人觉得亲切,而是很贱:“怎么?你成功了啊”
洛晟毫不在意秦时看好戏的样子,他扫秦时的脸色,最后目光定格在秦时眼睛上,轻轻拍了拍衣服袖子,气定神闲:“如果我说,谢钧答应了呢?”
“不可能。”几乎洛晟的话刚说完,秦时就脱口而出,随意拨了拨额前的头发。
要说谢钧嫁给他的概率是百分之一,那跟洛晟做交易的概率只有百分之零点零零一好吗!
洛晟又笑一声,嘲讽意味十足:“秦时,你有什么凭依说这样的话?谢钧可是讨厌你得很吧。”
秦时没有被洛晟带偏思维——他太了解谢钧了,谢钧用生命追求自由。哪怕谢钧现在讨厌他,也不会做这样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决定。
他懒得跟洛晟多说一个字,眼神摆明了不信,又走回谢钧病房外的椅子旁,坐下,按开终端看一眼:8:35。
秦时抬头,选择性忽视了洛晟,眼睛一眨不眨看紧闭的病房门——还有二十五分钟,就二十四小时了。他要第一个进去见谢钧,他莫名有些忐忑,紧张起来,不自觉按了按怀中玫瑰花的位置。
幸福给人快乐,让生命都鲜活起来,人人向往。
但其实,抓住幸福比承受孤独更需要勇气。
秦时曾经懦弱,在谢钧表明心意时,选择逃避。但现在,他想要抓住自己的幸福。
他喜欢谢钧,很喜欢。
秦时现在把他当空气的样子跟谢钧太像了,哪怕洛晟这样喜怒不形于色的虫,都变了脸色,内心极度不爽,声音幽然,远远地传到秦时耳朵里:“如果他讨厌你胜过我呢?”
这算是戳到秦时的痛处了,他目光落下,又想起那封和离书,想起谢钧在大皇子晚宴上离开时决绝的背影。
洛晟鄙视所有不能保持自己高高在上的特权身份的雄虫,专喜欢补脚,让痛变得更痛:“秦时,你真可笑。你竟然喜欢雌虫,还纵容他、厌恶你。”
一时无言,空气都凝滞。
秦时陷在那些伤心事里,再开口,气势也弱下去,有一丝浅淡的伤感,语气也颇有些心不在焉:“穷途末路虫的选择,谢钧不会做。”
谢钧不会把生命交给任何人。
洛晟看成功让秦时不痛快,心情迅速愉悦起来,他单手插兜走过去,从容又笃定:“那如果,他已经走投无路了呢?”
秦时怔了一下,心中一紧。
洛晟撇眼讽笑,见目的达到就无意多停留,往楼梯下走,只是到拐角处,脚步顿住,转过身来,欣赏秦时的恍惚:还真是新奇,在雄虫脸上看到这种表情。
——那要是明天,谢钧被抬到他殿里,秦时又会怎么样呢?
他真是太期待了。
他为秦时设计了一种非常完美的死法,相信秦时会喜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