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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市井传言竟是真的!
睿,王,惧,内!
吃过丰盛的烤肉后,由于时间的关系,只能在营地附近打些小猎物。
夏侯烨把人分成了两组,各自划定了地盘之后,出发。
木婉兰注意到,舒沫没有佩带弓箭,甚至连马都是同夏侯烨同乘一骑——显然,睿王妃是不谙武艺的。
这在自小刀箭不离手,打猎如同吃饭喝水一样平常的她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不错,白族女子并不是人人都会打猎,但若不会,就该老实呆在家里,等着狩猎归来的丈夫或儿子,为他们送上热乎乎的饭菜。
当然,王妃身份尊贵,自然不必洗手做羹汤。
但象这样,连骑马都要人照顾的女人,硬跟到山里来,算什么事?
偏,所有人都视为理所当然,甚至在他们的眼里,看不到一丝轻蔑,有的,只有尊敬。
是的,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敬仰——那些侍卫对她,就象对睿王一样,充满敬意。
尊重,她能理解,毕竟舒沫的身份摆在那里,由不得人轻视。
但是敬意,从何而来?
这个娇小柔弱的女人,到底用什么征服了这群桀骜不驯的男人?
“还不走,难道等人来请?”略带嘲讽的男声,突兀地响起。
“关你什么事?”木婉兰脸一红。
“要不是你,我怎么会变成这样?”邵惟明故意把受伤的胳膊举到她面前,使劲地晃,唯恐她瞧不见似的。
烨跟他杠上了,非要把这个蛮女跟他分到一组。
“对不起。”木婉兰咬了咬牙,低声道歉。
“嘿嘿,”邵惟明呲牙一乐:“真觉得对不起爷,就争口气,多射几只山鸡,帮爷臊那个自大的家伙一把。”
木婉兰转过头看他一眼:“你很喜欢王妃。”
她用的陈述句,旨在指出事实,并不需要他承认。
邵惟明耸耸肩,丝毫不觉得喜欢舒沫有什么不对:“谁能不喜欢她?”
木婉兰沉默,目光追着对渐渐远去的纤细身影。
是的,喜欢。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亦是令她困惑的理由。
冷峻的睿王,小心翼翼将她护在怀中,生怕她被颠下马背;
憨厚的巴大将军,不声不响地砍去沿途的荆棘,横生的枝桠,生恐划破她细嫩的肌肤。
所有人,包括这个从头到尾损她不遗余力,眼睛长在头顶上,口口声声要赢睿王的明公子,都在有意无意地用目光追逐着她,关注着她,随时做好冲上去保护她的准备。
她能分辩,这并非因职责所在。
他们,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关心她。
似乎只要她开心,大家便一起开心;她安全,大家也就安心了;她饱了,所有人也就不饿了!
“我不明白……”木婉兰喃喃低语。
邵惟明语带骄傲:“沫沫是最特别的。”
“我还是不明白。”她看不出来,她有哪里特别?
“等你跟她相处久了,就会明白。”邵惟明幽幽一叹,似乎很了解她内心的困惑:“这是一种语言无法描绘的人格魅力,她是一种毒,会不由自主地吸引你,改变你,让你欲罢不能,为她沉沦。”
木婉兰讶然转身,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望着他:“你,喜欢她?”
邵惟明沉默下去,他牵着马的姿态,象一株孤独的树。
日光透过斑驳的树叶,洒落他的眉梢,一贯洒脱的俊朗面容蒙上一层不易察觉的寂寞和失落。
良久,他涩然一笑:“谁能不喜欢她?”猫扑中文
番外042特别的礼物
?严格来说,这里其实还是林场的范畴,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猎场。
不过,云南的十万大山绵延千里,加之人烟稀少,本身就是个天然的巨大的猎场。
这片林子紧挨着深山,又无围栏隔断,里面的野物自然不少,甚至偶尔有熊瞎子侵入到庄子附近,偷吃苞谷,地瓜之类。
庄丁屡次驱赶不走,加上它吃的又不是自家的粮食,犯不着为几棵苞谷送了性命,于是不了了之。
野兽都有灵性,既然有丰富的食物,自然老实不客气地盘距下来,在这里繁衍栖息汊。
久而久之,林场就演变成了猎场。
贤王伏诛前,每到秋天,总会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呼啸而来,在这片山林消磨掉十天半个月的时间。
贤王伏诛后,其所有私有财产全部没入国库。但银钱铺子可以抄没,田地却拿不走,搬不动朕。
夏侯烨接管云南后,原贤王名下所有的田庄,土地自然都归了他。
“啧啧~”舒淙骑了马,回过头望着舒沫:“跟这片林子比起来,你的千树庄最多只能算是个花园。”
舒沫当然不可能真的徒步走上十几里山路去打猎,此时乖乖地骑着那匹白龙驹,好奇地四处张望。
她在帐本上看过这处庄子,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来。
实地这么走上一遍,才知道所谓二千亩,委实太含蓄了些。
见她不吭声,舒澜笑着接话:“花园也好,林子也罢,如今都是七妹的。”
一路说说笑笑,穿过果林往山里走了约摸十几里,抵达了营地。
炊烟袅袅,架子上一只烤得半熟的獐子,肉香四溢,引得人食指大动。
舒澜这些年跟着夏侯烨,没少在野地里露营过,自是见多不怪。
舒淙却是标准的公子哥,偏偏又算不得什么世族大家,武学上又未曾涉猎,狩猎这种事却是生平第一次参与。
“嗐!”当时指着架上的獐子,兴奋得大声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