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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在成功地割破沉睡的康斯坦特先生的喉咙后,又顺原路返回。这个想法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但一个名字中包含一长串字母的读者回信反驳道,他无法想象一只能自由进出烟囱的瘦小猴子可以在死者身上弄出那样一个又深又长的伤口。第三个读者立即跳出来对前一个读者进行驳斥,他提醒大家不要忽视了猴子的肌肉力量。这样一来,舆论的风向几乎都偏向了“猴子就是凶手”这一说法。但这阵浪潮马上又被一个笔名为“理智”的读者压制了,他冷静地指出在地上、睡衣上和床单上都没有发现烟灰或是污血的痕迹。
《柳叶刀》杂志对验尸官在法庭上的陈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的社评这样写道:“我们无法苟同验尸官对案件的看法,这再一次说明了任用验尸官而非专业的医务人员参与案件调查是个严重的错误。他的那番说辞听上去好像非常有见地,但完全忽略了医学证据的重要性,不然他一定会引导陪审团做出他杀的裁定。话说回来,伤口是由外人造成的这一点他没看出来又有什么关系呢?警方早就该下这个结论了。那个不幸的小伙子自己显然不可能弄出那样的伤口,他更没有能力在受伤后隐藏凶器,并一一清理房间里留下的痕迹。”无法在这里列举业余侦探的各种奇思妙想,苏格兰场却出人意料地始终保持着缄默。最终对谜案的讨论限定在了能收到最佳答案的有限的几份报纸上,其他没有收到有意思答案的报纸结束了讨论,并对先前那些报纸登出的答案进行冷嘲热讽。在那些所谓的最佳答案之中,确实有几条标新立异、引人注目的,但它们最后无一例外,都被否定了。有一个答案是这样的,凶手利用雾气的掩护从人行道搭的梯子攀上了窗户,接着他用切割钻石的工具移开了玻璃,然后进入了房间。事成后他重新装上那块玻璃(或是自己带来的另一块玻璃),从原路逃离了现场,这样锁和闩就都能保持不动了。有人就此指出窗格太小,人根本无法从中进出。后一个回复者马上回信说这根本不是个问题,凶手只需把手伸进窗格,打开插销就可以进屋了。离开时只要把这个过程倒转下次序就可以了。这番关于窗户的妙论被一个玻璃工人击得粉碎,他来信说玻璃很难从窗框的一面固定住,如果这样装玻璃的话,只要轻轻地一碰,玻璃就会掉下来摔破。而且警察不可能没注意到装玻璃新糊了油灰。还有人提到凶手会不会把门先卸下来,刺杀完成后又装了回去,在这位仁兄的笔下,格罗弗街十一号仿佛变成了中世纪的城堡,有许多暗门和通道。另一个聪明的设想是在警察来的时候,凶手一直藏在房间的衣柜里。或是当格罗德曼撞开门的时候,凶手一直藏在门后的角落里,由于格罗德曼和达普顿太太看见尸体一时激动而没有注意到他,随后他借两人检查窗户的当口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
也有人试着想科学地解释犯人如何从外面把门锁上和上闩。他们想借强力磁铁来做到这一点。自此,一个装备了磁铁的凶手形象在公众的脑海中蔓延开来。但这个天才的想法却有着致命的缺陷——磁铁根本无法完成这么复杂的任务。一个生理学家想起了杂技中有一个吞剑的节目——他认为死者在割喉后把凶器吞了进去。但公众却不接受这样的解释。那些认为死者在自杀后把小刀、刀片或是锋利的铁片放进伤口的说法让人想起了雪莱的一句诗:“割出这样的伤口,刀却在伤口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这一说法同样无法令人信服。有人想到伤口可能是被烛台(或卧室里其他看似无害的器具)改装成凶器造成的。有个讽刺作家非常鄙夷这类想法,他调侃说死者也许是把体积这么大的凶器都塞进牙洞里去了。还有一些自称是马斯基林和库克的朋友来信说,只有马斯基林和库克能够毫发无损地从一间密闭的房间里走出来。在所有这样来信中,引起最大骚动的是刊登在小报《大千世界》上一篇题为《弓区谜案已被解决》的文章。文章中写道:
先生们,你们一定还记得白教堂案所引起的骚动吧,当时我指出该地区的验尸官就是此案的凶手,但没人理睬我,以至于那个验尸官到现在还逍遥法外,白教堂案至今悬而未决。也许这一次发生的类似案情会使当局对我的见解给予更密切的关注。照官方的说法,死者不可能割开自己的喉咙。死者也不可能被别人割开喉咙。鉴于康斯坦特先生的死亡,其中的一种说法肯定是错误的。而官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我并不相信那些说法。因为官方的说法是根据达普顿太太和格罗德曼先生的证言得出的,所以我不相信他们的话。先生们,谁能让我相信这个非牛即马的故事?有没有证据表明人不是这两个人杀的?他们完全可以在杀人后把门踢破,捣烂门锁和门闩,然后在警察到来之前关紧窗户。——随信附上我的名片,真诚地献上,一个用脑子冷静分析问题的人。”
后面还加上了一段编辑的评论:
来信并非像他自称的那么具有想象力,如果用他那样的脑瓜去分析问题,那所有的凶案就都不用警察去侦察了,直接把发现人抓住就得了。不过,如果有尸体,总得要有人去发现啊。
编辑P.M.P.
这个编辑有理由为刊出这封来信而感到高兴,因为它引来了大侦探本人的答复——答《弓区谜案已被解决》一文。信中这样写道:
编辑先生,我并不认为他的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