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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奔来,手一抖,红缨枪就点了过来,直戳遏必隆面门。
这一枪看起来其势不可阻挡,遏必隆已经被他的枪花耀得快睁不开眼睛了,只能将头一侧,朝旁边躲去。可他一知道汉人的枪术实在太厉害,尤其是这种小花枪,就算你躲过第一招,它也能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刺来,后招源源不绝,直到你死在他的手下为止。
疾风劲吹,红缨在面庞上划过,微微刺痛。
这个时候,遏必隆看到敌人握墙的手一抖,心中顿时一片冰凉:糟糕了!
是的,作为一个一辈子都在和人厮杀的勇士,他自然看得出来敌人下一步要做什么。
下一步,这个叫方大洪的明将军的枪头就会在这一抖中瞬间朝自己的脖子斩来,切断自己的颈动脉。问题是,自己就算看出敌人的下一招,却根本没有躲闪的机会。
这就是小花枪,白蜡杆子的厉害。这种韧性十足的长枪在金戈铁马的战场上或许没有什么用处,可用来单打独斗却异常犀利。
就在遏必隆要闭目待死的时候,他却发现敌人手中的枪杆子并没有如预料中那样被抖得如同一条鞭子朝自己脖子上切来
这一枪想来已是强弩之末,显得软弱无力。
两匹战马再次错身而过,遏必隆第二次回头看去,却发现方大洪如同脱力一般从战马上扑通一声跌落在地,手中的红缨枪已经摔到了一边。
一片红色从他背心的铠甲处渗出来,却原来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建州勇士以大斧在背心上砍出一条长长的伤口。流了这么多血,想必他的力气已然耗尽,再也无法控马了。
刚才这一幕实在是太惊心动魄,遏必隆也对敌人那惊人的枪术佩服到五体投地,不禁起了爱才之念。是啊,这小子生得实在太漂亮了,叫人看了心中喜欢。
遏必隆:“方将军,你们镇海军的五座都营此刻都已经被我建州军攻破,可谓大势已去。你是个勇士,方才你们能够守住这座营盘这么久,你们镇海军都值得人敬佩。可惜啊,你们的统帅有这么多英勇的战士,却将仗打得一塌糊涂,真真是白瞎了你们这些好汉。咱们大清最喜欢你们这种勇士,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不如投降我大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牺牲。放心好了,我大清正值用人之际。若方将投入我麾下,必有厚待。”
方大洪坐在地上,仰天大笑起来,笑声有着与他这个年纪不相称的苍凉:“我好好汉家男儿,如何能够投你这狗鞑子做汉奸。今日死了这么多弟兄,我若是降了你们,以后还怎么同他们见面?你们这些建奴已经被我几十万北伐大军困在北京一隅,覆亡只在朝夕。今日你们是胜了这一仗,却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哈哈,开玩笑,我会降你们这群立秋后蹦达不了几天的蚂蚱吗,哈哈,可笑可笑……”
笑声中,他不住咳嗽,将一口口血吐出来。
一边吐血,他一边慢慢地试图将腰刀出鞘中抽出来。
一个建州军士兵走到他身后,倒转虎枪对着他的背心狠狠地刺了进去,一下两下,三下。
方大洪还在笑,但声音却逐渐微弱下去,眼角有泪水沁出来。
“行了!”遏必隆喝止那个手下,抽到跳下马,大步走到方大洪跟前:“这个勇士的头颅是我的。”
靠近方大洪,遏必隆听到方大洪的声音:“师哥,师哥……快走……快走……娘,娘……我来找你了……”
遏必隆心中突然不忍,手中刀一挥,结束了他的痛苦。
第1442章热夜
风更大,天色将晚,到处都是火把,到处都在燃烧。
光影在风中摇晃,将整个世界扯得忽明忽暗。
在身后,琉璃河闪闪发亮,红光耀眼。这个时候,大家才明白这个名字的由来,这就是一条已经被烈火烧融的琉璃啊!
马蹄声、铠甲的哗啦声、轰隆的脚步声、兵器的碰击声、惨烈的叫喊声,肃杀之气盈野。
争斗已经持续了一整天,镇海三万多人马已经全军溃败。此刻,正蓝旗所做的事情,就算带着各路兵马追击,追击,追击,知道将敌人彻底消灭干净为止。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即便这仗打得极顺,可自家也有不少伤亡。
怎么说,眼前这支军队也是打过大胜关之战,少有的强军。就算到了绝路,依旧有人顽强抵抗。
战马奔腾,清军步兵整齐向前推进,而骑兵则在广袤的华北平原上穿插、迂回,不断地分割、斩杀着落单的明军。另外,一个接一个伤兵和阵亡战士的尸体如同流水一般送过来,运回琉璃河北岸的清军老营,等到这一战结束之后再医治和埋葬。
运送死伤战士的任务一般都由新附军担任,在火把的光影中看去,一具具担架无头无尾,拉出去十多里路。据粗略统计,此战豪格损失也不小。正蓝旗甲士阵亡三百,轻重伤员逾千。至于汉军旗和新附军,损失更大,阵亡过千,伤者不计其数。
同宁乡军和清军作战时有着体系优势和武器代差,一边倒的优势不同,镇海军说到底不过是标准的冷兵器封建军队,而建州军则是这个时代老式军队的标杆。两军使用的几乎是同样的战法,战斗力的差距也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大,所以,两军的死伤都非常大。
可以看得出来,豪格几乎是将建州所有的力量都压榨出来了。
这是一个民族的最后一战,建州军抱着必死的信念奔赴战场,仗也打得异常疯狂,特别是在攻坚的时候,更是想也不想,就将手头最珍贵的正蓝旗甲士的性命不断地往里填。
不过,这种不计生死的打发也收获了丰硕的成果。
此刻,镇海军的粮食散落一地,黄澄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