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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警局门口,向阳在瓢泼大雨中渐行渐远,沈君虽然自信满满的说,只要她知道了真相她就一定会重新回到他身边的,但是只要一天看不到她的人,他就寝食难安的。
已经快一周了,他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一个好觉都没有睡过。
猛然灌了这么多烈酒,肠胃受不了吐了一地也是正常的,胃里的疼痛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向阳跟着沈君出了花街的大门,刚刚上车,如他这般能忍疼的人都忍不了了,瘫软在后座上弯着腰捂着胃,脸色煞白,额头上还都是冷汗,在女孩焦急的催促下,开车的江海已经飙到了最大速度了。
还好,古医生来看过了,说只是急性胃痉挛,输点液,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
房间里还是什么都没有变,和她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床头挂着他们在泰国拍的婚纱照,衣帽间里都是她最喜欢的裙子,贝壳做的风铃在秋风的摇晃下叮叮作响,海浪夹杂着海豚的咿呀一阵一阵的往耳朵里飘,这栋房子里的乐章总是如此的安静和谐。
液输了一半,胃里的疼痛才总算缓和了下来,可靠在床头的男人,脸还是白的。
向阳皱着眉头心疼得捏了捏他冰凉的手,“哥哥,你为什么总是这样呢?在金三角的时候,自己的身体都没好全,就跑出来找我,现在明明知道自己可能受不了,还硬着头皮喝那么多酒”
“那不然呢……让刑明把你抢走吗?”他憔悴像是一张纸,说话也都有气无力的,“我把我妹妹弄丢了,总得花点心思哄回来的,我早就说过的啊,小阳,你就是我的红嘴蓝鹊”
她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在公海上,在那艘游轮上,他戴着墨镜,穿着花寸衫,沙滩裤,人字拖,明明生得斯文瘦小,但是骄傲自负,霸道无理,谁都不放在眼里。
那时候的沈君和现在躺在床上的这个人,实在相差太远太远了。
捏着他冰冷的手,向阳心里有点发酸了,但是她哽咽了一下,将这种情绪硬生生吞了进去,换了一种还在生气的语调,哼了一声,“哼,你不要以为你使苦肉计我就会原谅你了”
“刑明告诉我了,你真的是我哥哥,是你救了我的命,也是你把我养大的,我选择你,是因为无论怎么样我们都是兄妹,我们兄妹俩吵架用不着他们外人插手,我只是想把你引到花街让你给我道歉,现在我虽然和你回家了,但是你以前抛弃我,不要我,让我一个人流落滨城,我还是没有原谅你”
沈君将她的手捏得更紧了,紧到她都有点疼了,“不是我,我从来没有抛弃你,也没有不要你,都是他,都是他们,刑明,山武,都是他们的错,要不然我们怎么会分开这么多年”
刑明?刑明不是说他不知道我和向夜是怎么分开的吗?怎么还会和他有关系?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他在易云山捡到她的那一天,那个晚上下着瓢泼大雨,黎明将至了,雨一直都没有停,他跟着山武等人躲在易云山的山洞里,猛然听见外面响起了枪声。
那时候他还只有七八岁,年纪小,不容易引人注意,山武就让他去看看外面的情况。
他寻着枪声的方向,在泥泞的雨地里发现了一个襁褓,里面躺着一个小小的婴儿。
“那时候你还特别小,躺在我的怀里就像一团软软的肉,我捡到你的那一刻,天亮了,雨停了,太阳也出来了,所以,我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做向阳”
“我想把你带回去,可是他们都不许,因为我们是毒贩,要在团队里养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婴儿,是很拖后腿的,我求他们,跪在地上拼命的求他们,说只要让我把你带回去,什么都不用他们管,我会供你吃,供你喝,一个人慢慢的把你养大,后来,他让我趴在地上舔他的鞋子才肯答应”
他记得,永远都记得,那些刻在骨子里的羞辱,他一刻都不曾忘记。
膝盖磨在坚硬的石头上,很疼,很疼,泡在冰凉的泥水里,很冷,很冷……
耳边满是婴儿的弱小的啼哭,与无数恶劣的辱骂与嘲笑。
他跪在地上一寸一寸的往前爬,刚刚俯下身子,一只脚就毫不留情的将他的脸踩在了地上,把沾满了泥水与脚臭味的鞋子往他嘴里塞,“舔啊,给老子舔啊,你不是要养她吗?你不是有这个本事吗?我告诉你,你小子是我花了三千块买来的,就是老子养的一条狗,老子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泥巴与皮革混在一起的味道,他这辈子都记得。
山武的辱骂与所有人的嘲笑,都随着他的成长融进了他的骨血。
“但是还好,他并没有食言,我可以把你带回去了,那时候我没有钱,和他们都住在一起,分给我的只有一床破破烂烂的棉被,你小时候夜晚老是哭,他们嫌吵,把我们赶到了屋外,我们就靠着那床棉被和仅有的食物与水生活了很久,直到你渐渐大了,我才意识到我不能这样下去了”
“因为你是一个女孩子,和他们那些人混在一起,肯定会吃亏的。我得挣钱,我得变强,我得能保护你,所以,渐渐的,我长了心眼,他们让我运毒,他们让我收账,我都会自己留一点,有时候也会帮人去打架挣一点外快,后来,我终于在黑巷那边租了一个房子”
“说是房子,其实也只是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哪里夏天很热,蚊子很多,你晚上老是睡不着觉,我需要拿着大蒲扇整晚整晚的给你扇风,赶蚊子,冬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