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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话一出口,她心里顿时平静下来。随着人名和计划的铺展开来,她心里愈发变得轻松起来,一口气说完后,这才觉得心满意足。那女士手扶着扫把听她往下说。在她身后,是敞开的门厅,光线昏黑。里面有道阶梯,没有铺地毯,左边有张放信件的桌子。幽暗的门厅热气腾腾地飘来煮芜菁浓浓的味道。阵阵浓香和昏暗的门厅仿佛与弗·贾思敏的喜悦之情交织在一起,当她抬眼望着那女士的眼睛,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女士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指责。她什么话也没说。直到最后,弗·贾思敏转身准备离开时,她才开腔:“嗯,天哪。”不过弗·贾思敏已迈开步子,心里的欢快音乐催促她再次上路了。
在一处有阴凉草坪的街区,她拐进一条小巷,看见一些人正在修路。熔化的柏油和滚烫的砂砾刺鼻难闻,拖拉机轰鸣震耳,场面十分喧闹嘈杂。这次弗·贾思敏选择拖拉机手做她的听众。她跟着拖拉机一路奔跑,一边还回头看着驾驶员那张被晒得黝黑的面孔。她不得不双手窝成杯状放嘴边喊话,他才能听得见。就算这样,他也未必能听得懂,因为她说完以后,他笑着朝她喊着什么,她也听不清楚。在这儿,喧嚣哄闹之中,弗·贾思敏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老弗兰基的灵魂,在混乱的场面附近徘徊,嘴里嚼着一大块柏油,一直赖到中午,看大家打开午餐盒。修路工人附近停着一辆漂亮的大摩托车。弗·贾思敏走之前羡慕地望着它,往宽大的皮座上吐了口唾沫,然后伸出拳头仔细擦了擦。这里是镇上的豪华街区,临近小镇边缘,有新盖的砖房,人行道旁种植着花卉,平整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辆汽车。不过越豪华的地方,来往的行人也越少。于是,弗·贾思敏又往镇上的中心地带走去。烈日当头,灼热难当。她的衬裙被汗湿透了,黏在胸前,连蝉翼纱连衣裙也全是汗,时不时贴在身上。进行曲渐渐放缓,换成一支梦幻般的小提琴曲,她也跟着放慢脚步,和着舒缓的音乐,来到小镇的另一边。她穿过主街和工厂区,拐进阴暗弯曲的厂区街道。在那些呛鼻的尘土和破败不堪的晦暗棚屋之间,她可以找到更多的听众来讲述婚礼的事。
(她东走西走的时候,闲言碎语时不时在心底嗡嗡作响。那是贝蕾妮丝的声音,她过后会知道早上所发生的一切。你就这么到处闲逛着,那声音说,居然还跟完全陌生的人闲聊!我这辈子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贝蕾妮丝的声音就是这样,像嗡嗡叫的苍蝇,叫人听而不闻。)
从工厂区的破烂街巷走出来,她跨过一条隐形界线,那条线将黑人居住的舒格维尔街区和白人的居住区分隔开来。这里和工厂区差不多,也盖着两室棚屋和破败的户外厕所,但这里还种着又圆又粗的楝树,投下浓浓的树荫,前阳台摆着些花盆,里头常常种着阴凉的蕨类植物。她对这一带熟悉得很,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回想起和这些熟悉街巷有关的记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发生在其他季节——冬日里凄冷的早晨,连洗衣妇铁锅底下的橘色火焰都仿佛在瑟瑟颤抖,还有刮着风的秋夜。
其间,阳光十分耀眼,她见到过许多人,和他们交谈,有的她眼熟,叫得出名字,有的则素昧平生。絮絮叨叨间,婚礼计划也初具模样,并固定下来,到最后就变得不可更改。十一点半时,她已经筋疲力尽,就连心里的乐曲也因体力耗尽而放慢了拍子。将真实自我展现给他人的欲望暂且得到了满足,于是她回到镇上的主街,那里也是她的出发点。骄阳炙烤下,人行道白晃晃的,路上行人稀少,显得荒芜寂静。
每次去镇里她总会经过父亲的钟表店。他的店铺和蓝色月亮处在同一个街区,但地段更好,和主街只相隔两个店面。店里面积不大,橱窗里陈列着天鹅绒盒子,里面摆放着珍贵的珠宝。她父亲的工作台就在橱窗后面。沿着人行道走过时,透过橱窗可以看见他在埋头工作,俯身面对着小小的手表,那双棕色的大手小心翼翼地挥动摆弄,如蝴蝶般轻巧灵活。你会发现,她父亲在镇上小有名气,模样人家都认识,名字也叫得出来。不过他对此不以为然,那些路人他连看都不看一下。不过今天早上,他没在工作台前,而是在柜台后面,正把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好像要穿上外套准备出门。
长长的玻璃陈列橱里摆放着闪闪发光的珠宝、手表和银器,店里透着股修手表用的煤油味儿。她父亲用食指拂去长长的人中上的汗珠,然后苦恼地擦擦鼻子。
“你一上午到底跑哪里去了?贝蕾妮丝在找你,已经打过两次电话了。”
“我在镇里逛了一圈。”她答。
但他没注意听。“我要上一趟你派特姑妈家,”他说,“今天她收到个坏消息。”
“什么坏消息?”弗·贾思敏问。
“查尔斯大叔去世了。”
查尔斯大叔是约翰·亨利·韦斯特的叔祖父,虽然约翰·亨利是她的表弟,但查尔斯大叔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他住在二十一英里之外的地方,仁佛路旁的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周围是一片红棉花地。他年老体衰,久病在床,有人说他黄土埋到一半了。在屋里他总是穿着一双拖鞋。现在他去世了。不过这和婚礼没有关系,所以弗·贾思敏只是说:“可怜的查尔斯大叔。真是太不幸了。”
她父亲回到又灰又脏的天鹅绒布帘后头。布帘把小店隔开成两部分:前面的公用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