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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队员们把这范围内的水浮莲全部拖开,以免遮蔽水底的光线。又派几个探员潜入水底,打捞凶器。
不久,终于捞到一把匕首,锋利无比,象牙的刀柄上刻有浮雕,外型十分精美,紧靠刀柄下面的刀身处,被挫刀挫平约二毫米,锉痕犹新,宽二厘米。这又是一个罪证的发现。
大家回到刑警队部,所有的精神都集中到这把匕首上,对它不断端详,一再研究,所得的结论一致。认为这把匕首肯定是高翔的,当他策划这桩谋杀案件时,就想利用这把匕首作为凶器。可能考虑到匕首上有烙印的标志,甚至有他本人的名字,为了消灭罪证,所以先用锉刀把那烙印锉平。现在,眼看这罪证被毁灭,大家都感到失望。因为这样的物证在法律上不能定为高翔的匕首,花了许多精力,也是落空。
我早已胸有成竹,便笑对大家说:“你们不要着急,我有办法使刀的烙印现出原形!”
我叫他们设法弄来一台小型风炉,用木炭生起火来。顿时,炉上火光熊熊,我用起子把匕首上面的象牙柄卸下,把匕首的钢铁部分平放在风炉上面,到了炉火纯青的时候,那把匕首全部烧成通红,渐渐地那被锉的部分现出‘高翔’两字,白灿白灿的。我抓住这个时机,用预先准备的照相机把它拍摄下来,作为凭证。
大家看到这奇怪的现象,都惊讶得目瞪口呆,认为是奇迹;接着欢声哗然,以好奇的眼光看着我。
我知道大家很迫切想了解内中的奥秘,便解释道:“这个道理很简单。要在匕首上錾字,首先得把制成的匕首加热到软化,然后用预先铸好的‘高翔’两字的凸形铁印,用高压錾在匕首上,等到冷却时,匕首上面就有凹字形的‘高翔’两字。本来整块钢铁的密度都是一样的,但是名字被高压錾下去后,被压部分的密度特别密,传热特别快。别的地方未红它先红,别的已红它就发白了。所以才能显现出字来。”
最后查明,这把匕首是上海一家铁器厂为了业务关系特地送给高翔的一件礼物,所以外表非常美观,钢质十分坚韧。
一封信、一把匕首、两张车票的发现,挽救了佘倩的性命。最后法院判决:佘倩虽是自卫杀人,但应判三年徒刑,假释保外;沈默宣告无罪。
玄武湖桃色命案前后只有一星期就迅速破获了,全市报纸大加宣扬。对于严中甫私自存匿证据的行为我并不加以过问,但他却因我的成功妒忌成恨。从此后,暗箭代替了明枪,欲致我死地而后快……
第二十四章
不久,我抓到巨盗廖振天,外号“通天虎”,此人作案累累,羁押在队部看守所里,不料当天晚上被他逃脱了。
现场上发现,脚镣手铐被他打开了,抛弃地下,铁栏外的铁闩锁也被他打开。
我马上布置人马四处搜索,结果他在清凉山下一间茅屋里又被我抓回来。
经严讯之下,“通天虎”供认,太阳下山时,忽然听到窗外一声呼哨,他马上惊觉起来,只见一只强壮黝黑的手拿着一串锁匙,从窗外丢进来,手腕上还戴着一块黑面夜光表。他拉起锁匙一看,一共三把,刚好打开脚镣、手铐与铁栏门。
我听了他的供词,心中明白,这是严中甫干的,因为严的手上正好戴着一块黑面夜光表。
他见我屡破奇案,妒嫉我的胜利,故意捣乱。妒嫉令他智昏,竟于出这等傻事!虽然我心中有数,但我并没有把这阴谋揭露。我这样做,并不敢他奢望负刑请罪,只希望他在感动之下,能收敛邪恶之心,共同搞好工作。
杨玉琼听了感慨赞叹道:“科座,你真是个天生的侦探家!许多无头公案在你手里能迅速理出头绪,一些在人们看来不屑一顾的东西,却能触动你破案的灵感,同时你又具有人道主义的仁慈心怀,实在令人尊敬、佩服!但是我认为你对严中甫的委曲求全简直有点使人无法忍受!听说你险些被他炸死,是吗?”
程科长笑说:“但是,阎罗王不肯接收我!”
杨玉琼打趣说:“怕你下去抢他‘生意’!”
“不,阎君说,脑袋开花了,到地府根本没有用,不如让我活着,少点冤鬼去惹他的麻烦。”
“你这个人真会开玩笑!你怎么避免脑袋开花,请讲给我听听。严中甫这个人呀,太狠毒了!”
“真想听吗?”
“洗耳恭听!”
我的宽宥,并没有使严中甫感动,相反,他却变本加厉要杀死我。
一天晚上,我准备上床睡觉,便卸下腰间子弹带和枪套。按习惯,打开枪套把左轮手枪拔出来,放在枕头下。刚刚翻起枕头,突然发现枕边毛巾下面放着一个定时炸弹机关,装着一个雷管。这个炸弹机关加上雷管,体质和模样都与一枝自来水笔一样。这是美制酸性定时炸弹,外壳是紫铜薄管,用时两个手指把铜管外壳压扁,里面贮存的很薄的硫酸玻璃管便破了,硫酸开始腐蚀里面的一根拉住弹簧的铜丝,铜丝经硫酸腐蚀,在一定时间内终于断了。
铜丝一断,弹簧失去控制,马上向下冲击撞针,雷管便会爆炸,按照对方的估计,这条雷管足够使我脑袋开花,不死也去半条命。然而我命数未到,当天晚上较早去睡,所以才幸免此祸。
我马上对这个定时炸弹进行处理,小心卸下雷管,保留了铜管压扁部分的指纹,用药纷把它显现出来,进行拍照,以作现场证据。我估计,这个伤天害理的事可能又是严中甫干的。
第二天,我以庆祝破获“通天虎”窃案为名义,请几位组长喝酒。席间,勤务员故意先倒一杯绍兴酒给严中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