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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点八米,口径大约相当于一个牛奶咖啡杯。派克斯把脸紧压到那儿,只留下眼睛在外面:这样他就解决了读那本小书的问题。他一只手斜放在管子上,打开书到五百六十五页。用另一只手捂住没有被脸堵上的地方,脸的形状不能和管子完全吻合,管口上留有空隙。“这是很幼稚的方法”,上面提到过的达勒教授这样评论也不是没有理由。
过了一会儿,派克斯终于动了起来。他脸上印着管口形状的印痕,一条腿有点发麻。他有点吃力地站起来,把那本小书揣在口袋里,整理了一下灰白色的头发,自言自语了几句,然后顺着管子往前走。五百六十五点八米不是一个人一下子就能走到的,派克斯开始一路小跑。他尽量不假思索地向前跑,目光顺着管子,有时也看看自己的鞋子。青草在他脚下迅速向后退去,管子也像一梭子弹似的一溜烟地在移动,但当他抬起头来,面前的一切又不动了,似乎在向他狞笑。他已经知道一切都是相对的,最好还是看着地,看着管子,管子和鞋子:他有点心慌意乱。冷静些!派克斯停了下来。他站在那里:向后看是一百米管子;向前看是没有尽头的管子。冷静些!他又不假思索地向前走。周围全是傍晚的阳光。太阳落到了半山腰,每当这个时候,阳光都很温馨。夕阳下影子显得逶迤,这种气氛似乎蕴含着温情。或许这样说可以清楚一些,通常,傍晚使人容易做善事。相反,正午让人冲动,容易动杀机;或者发生更糟的事情,想杀人。甚至更糟,发觉自己有杀人的念头,抑或更糟,自己被别人杀死。这样。离管子尽头有两百米。派克斯一边走一边看着管子和前方。在管子的尽头,他的正前方,已经可以模糊地看到佩特瘦小的身影。如果他一直走、不假思索,可能就看不见佩特的身影,但他现在看到了。他又开始用那种奇特的方式小跑,似乎每跑一步都要甩掉一条腿。但那条腿,顽强的、无意识的腿,每一次在后面,轮到它向前跨去时,那姿态像是要挣脱另一条腿,但又没法挣脱,因为另一条也不会让步。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磨蹭上几公里路,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派克斯,脚踏实地、一米又一米地向前挪。也差不了多少米了,离管子的尽头有二十米,十二米、八米、七米、三米、一米,到头了!派克斯停了下来,心怦怦直跳,呼吸急促。还好有阳光,周围都是傍晚的阳光。
——佩特!
佩特是个小男孩。尽管他身上穿着一件大人的茄克,他还是个小孩。他正仰卧在地上,眼睛向着天空,但没看天,因为他闭着眼睛。他一只手捂住右耳,左耳对准管子,伸进里面,尽量向里。他恨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