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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掏出一锭金子,在空中一抛,帅气的接住,道:“走走,我请你吃东西去。”
轩辕默点头。
……
女人逛街啊,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似乎女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买买买。那些说不喜欢买买买的女人,都是因为没钱。
常平平以前也不喜欢买买买,她显然是没钱。
但是现在,一朝穿越以后,她有钱了。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她自己具体是多有钱,因为常平平压根不知道古代金钱的汇率。但不管怎么说,她至少怀中还是有几锭金子的。
当以后常平平知道了她现在手中的一锭金子,是一个平民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钱,甚至可能是贫穷人家一家人五十年的所有花费以后,常平平才明白了一定金子的价值。
但现在,常平平只是觉得有钱了罢了,并未想多。
既然有钱了,那么就买买买。
“老板,这个多少钱?”常平平看着木头雕刻的黄色发簪,爱不释手的问道。
“五文钱。”
又是五文?不会古代的发簪都是五文钱一个吧。
“好,我要这个,还有这个,还有这个,这个也好看啊……”常平平一边选,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
就在她要掏出金子来付钱的时候,这边轩辕默已经丢了一个小碎银在小贩的摊位上。
常平平好奇的看了轩辕默一眼,轩辕默道:“他找不开。”
这边小贩捡起碎银,笑嘻嘻的说道:“找得开,找得开。”然后便低头在钱袋里面翻找零钱,退给他们。
轩辕默回想起了自己当初第一次出宫的时候,也是对货币的价值没有什么概念。丢了一锭金子给一个小贩,直接吓得小贩给他跪下。这件事回去还让蔺晨曦笑话了很久。
现在的常平平,情况真的和他当时一样。
常平平捡了五个发簪,一个一个的在自己的头上比划着,问道:“这个好不好看?还有这个。”
轩辕默第一个和女子一起逛街,若是也将长歌算上的话……但是长歌从未问过他这些问题。
轩辕默看了看,从常平平手中抽出一根,自然又霸气的直接插在了常平平的发髻上,道:“这根不错。”
‘噗通噗通噗通’
常平平在心中哀嚎:老娘的少女心啊……
“很热?”轩辕默见常平平脸色有些异常的红润,好心的开口问道。
常平平咽下即将跳出来的心脏,点头道:“对,突然就觉得热了。我们……我们先去找吃的吧。”
轩辕默又不是毛头小子,自然知道常平平的为什么脸红。只是他更加觉得之后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常平平,似乎更加可爱一些。
“好。”轩辕默冲着常平平微微一笑。
‘噗’
常平平觉得,似乎有人朝着她的膝盖放了冷箭。若不是这样,为什么她有种想要下跪的冲动,和双腿站不稳的感觉?
……
……
正文 第70章:夭寿,有刺客(一)
常平平这个人啊,就是一个大学女生,十九、二十来岁,按道理来说正是青春正盛的时候。奈何从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开始腐了,使得她就算看到喜欢的男人,都觉得那男人是和别的男人一对。
而且从小就宅,导致了她似乎与这个世界有点格格不入。小学没谈过恋爱,初中没有,高中没有,大学……也没有。
第一,常平平绝对是哪个人丑还颜控的女人。第二,就算她看到了好看的,符合自己男友标准的男生,那个男生也会是一个基佬。或者被她归纳为基佬。
因为常平平腐,从灵魂深处腐。
现在,明明自己那颗已经被自己遗忘的少女心被轩辕默激起。但她就是能很快的平息,甚至到事后还会遗忘。
大概常平平这种人啊,只能和男人做兄弟姐妹吧。天生在感情方面少根筋。
……
轩辕默和常平平一路打听,黄杨县那个饭店最好。但黄杨县是个小县城,就算有酒楼茶肆,也不会如同定州那般豪华。
第106节
两人也就将就着,找了一家酒楼靠着窗户的地方坐了下来。
常平平不禁想着,看古代地方的穷富直接看这里有没有二层小楼。
小二上前,笑问道:“两位吃点什么?”
常平平十分大气的说道:“把你们这里最贵,最好吃的酒菜都上上来。”
小二先是看了常平平一眼,打着还没跨进门槛的时候他就注意了。主要是常平平行动不便,她自己倒是没在意过,可这样一瘸一拐的走在街上,看到的人都以为她是个跛子。
小二心想这个女跛子也不像是有钱的样子,而且浑身还脏兮兮的,可别是吃霸王餐的吧。
可在转头看边上的公子,倒是器宇轩昂人中龙凤的样子。
常平平自己都没注意,因为之前被东白拖着走,导致她裙摆上沾了很多泥巴和灰尘。就算常平平已经努力的拍打过了,可还是不怎么干净。
平时常平平就是一个不太注意打扮的女人,现在穿越了,更加没有一个女子的矜持。
轩辕默身为帝王,他能关心天下的事情。了这天下的事情不包括身边的人衣着是不是干净。看到小二这般眼神,轩辕默才留心起常平平的衣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