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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红着脸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林夫人。林夫人一听,喜笑颜开,她轻拍着林锦毓的手说:
“儿啊,我看这新姑爷对你是极好的。家里三个美人碰都不碰。听他这语气,似乎是极度不喜欢纳妾,更不喜欢你做主帮他纳妾……女儿啊,你要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就拿你爹来说,我和他感情已经够好了,家里还不是有两位姨娘……娘偷眼瞧着,女婿对你是极好的,你啊,就不能长长心,那些气死人的话下次就别说了。”
这边娘俩说得尽兴,那边书房里,气氛一时有些凝重。沈睿之捧着茶盏品着香茗品着香茗,林老爷和林朝对视一眼,都等着他先开口。果然,沈睿之随手放下茶杯,淡淡笑道:
“小婿不后悔娶了令媛……”
林爵爷微微一笑:
“老夫也希望自己不后悔将阿锦嫁给将军……”
“那是自然,岳丈大人尽可放心,小婿好不容易求来的女子,必保她万事无忧。”
他又转向静静喝茶的林朝。
“我听闻大舅哥现在鸿胪寺任职?”
林朝微笑:“正是”
“大舅哥办公严谨,年轻有为,在朝中一直受官员称赞,这职位早就该动一动了……正好,鸿胪寺还缺右少卿一位?大哥意下如何?”
林朝和林爵爷大惊,一时思索沈睿之这样做的意图。
林朝向沈睿之拱手道谢:
“只要将军待我妹子一心一意,我甘愿一生任个小官也毫不在乎。”
沈睿之叹了口气,陈恳地对林爵爷和林朝说:
“我与锦毓在很多年前便见过一面,当时便对她对她一见倾心……只是那时我沈家家道中落无法娶她……如今我费尽千辛万苦才终于求到她,我怎会不一心一意对她好?我对她的一片热忱,苍生可表!岳丈大人和大哥还不放心吗?”
“我想提拔大哥,纯粹是因为大哥有这个能力,大哥若能坐上鸿胪寺右少卿,实乃我大宋国运昌隆,苍生幸甚!这和阿锦实在没有任何关系,阿锦是我的底线,我不会拿她做任何交换。请大哥和岳丈大人相信我!”
他这一番话说的掷地有声,气壮山河。房间里一时静悄悄的。良久,林爵爷拭了拭眼角流下的泪水,连声音都颤抖了:
“好好好,阿锦能嫁得你这般如意郎君,实乃她三生有幸啊。如此,老夫就在这谢过将军了。”
作者有话要说:
睿之说的水月自己都感动了
好想要个睿之这样的夫君啊(☆▽☆)
☆、阿毓,你真好看
正午时分,林家爵爷和夫人设宴款待沈睿之,一同陪坐的都是朝堂之上与林爵爷和沈睿之交好的官员。席间杯筹交错,人人把酒言欢,好一幅盛大的场面。喝的正酣畅之时,锦毓听母亲聊起沈睿之这次送给他们的礼物。
林爵爷平时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各种墨,这么多年也算是资深行家了,沈睿之这次特意带了千金难买的一柄玉金古墨,这种墨现在几乎绝迹,写起来顺滑通畅,墨泽漆黑浓郁不说,最难得的是在阳光下看去,漆黑中带着金色的流光,光彩夺目。等纸上的墨迹干后,有如黑玉一般温润光洁,所以人们称它为玉金墨。也不知沈睿之是通过什么法子求到的这柄墨,总之林爵爷得到它时欣喜若狂,连声称赞。
林夫人得到了一整套的头面首饰,林家这几年败落,一大家子的吃穿用度都缩减了不少,是以林夫人这几年很少买首饰。沈睿之送的首饰花式古朴大方,隐隐有种低调的奢华,很得林夫人的心,言谈间笑语晏晏,很是满意。直夸沈睿之体贴,善解人意。
不光是林爵爷和林夫人,林府上下的一干丫头小厮婆子,沈睿之皆准备了赏银,每个人得到的比他们一年的赏钱还要多。哄得他们是喜笑颜开,互相奔走夸赞新姑爷大方善良。
林锦毓见沈睿之礼物准备的这么面面俱到,可见是用心考察过她家的每一个人,这才能把她家上上下下老老小小哄得服服帖帖,一时心里不知是啥滋味,好像沈睿之成了她家的儿子,而她自己是真的成为沈家人了。自此以后提起沈睿之,怕是没有人不说他好吧。
酒席过后稍事休息,母女二人又说了些体己话,沈睿之和林爵爷在书房谈些朝廷上的事。眼看时候不早,沈家夫妇便要回去了。
阖府上下都聚集在林府门前送睿之与锦毓。锦毓知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眼圈儿还是不自觉的红了,惹得林爵爷和夫人也心酸落泪。锦毓向父母下跪叩头,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被送上了马车。
锦毓坐在马车上,跟在骑着高头大马的沈睿之后头,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穿过玉和街,一直行到沈家大门前。
马车停稳,锦毓定了定心神,推开厢门。却发觉沈睿之不知何时下了马,正站在自己的马车旁准备扶自己下去,见自己怔怔的,便顺势将自己抱出了马车。锦毓还没来得及反应便已经被他抱了起来,好不容易站稳,回想起沈睿之那双有力的臂膀,沉稳的心跳,脸庞已是羞红一片。沈睿之见她面如桃花煞是娇艳,一时之间心痒难耐,便起了逗弄她的心思。
“看你哭哭啼啼的模样,我这里当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