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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同低声咀嚼着这个陌生的词汇。他知道南洋,知道那里有无数下南洋讨生活的猪仔,在他的印象里,那里是瘴疠之地,是天朝弃民的流放所,是任由红毛鬼宰割的屠宰场。
“……荷夷集结精锐四千,乃东印度皇家陆军主力,欲灭兰芳….
荷军轻进,陷入泥沼。兰芳义士以连珠火器痛击,弹如飞蝗。荷军尸横遍野,血流漂橹。总兵范德海金仓皇突围,遁入毒林,终为义士俘虏,全军覆没……”
“……美利坚特使谢尔曼、英吉利总督韦尔德介入……签订《新加坡协定》……兰芳改组为特许公司,拥独立治权、司法、税收,马辰、坤甸开为自由港……”
“……华人陈兆荣,以商贾之身,周旋于列强之间,定此城下之盟……”
谭嗣同猛地站起身,动作之大,带翻了身后的木椅子。
“复生,何事惊慌?”
门帘被掀开,一阵冷风灌入。走进来的是他的老师。
这位饱读诗书的老儒生手里捧着一卷《左传》,眉头微皱,看着自己这个平日里便有些离经叛道的弟子。
谭嗣同没有像往常一样行礼告罪。他甚至顾不上扶起椅子,只是颤抖着手,抓起那张报纸,几步跨到老师面前。
“先生!您看!您看这南洋!”
“赢了!咱们汉人在南洋打赢了红毛鬼!不是小胜,是全歼!全歼了四千洋兵!”
涂启先愣了一下,接过报纸,眯起昏花的老眼,就着昏暗的天光看了半晌。
老先生的眉头越锁越紧,最后却是轻轻叹了口气,将报纸放在了桌案上。
“复生啊,”
“海外孤忠,固然可嘉。但这兰芳……终究是化外之民。且你看这报上所言,什么公司,什么特许,既不称臣,也不纳贡,甚至还要给洋人分利。这……这与那唯利是图的商贾何异?非王道也。”
“再者,焉知这不是哗众取宠之言,或者海外乱民自封的牌坊?”
十六岁的少年并不认同,他后退一步,指着北方,又指着南方。
“先生!朝廷讲王道,讲礼义。可结果呢?伊犁虽然收回来了,那是左爵帅抬着棺材拼回来的!可琉球呢?没了!安南呢?法国人正在那里步步紧逼!咱们的留美幼童,那是去学造船、造炮的种子,结果呢?被当成罪犯一样抓回来,关在上海受辱!”
谭嗣同的胸膛剧烈起伏,
“可这兰芳!一群矿工!一群被朝廷视作弃民的苦力!他们没有皇上给的银子,没有朝廷派的兵马,就靠着几杆枪,靠着一个什么海外华人总会,就把不可一世的荷兰人打趴下了!还逼着英国人、美国人签字画押,承认他们的地盘!”
“先生!这叫什么?这就叫自强!这才是真正的经世致用!”
“先生不信,我却深信不疑!”
涂启先看着眼前这个面红耳赤的少年,心中微微一震。他教过很多学生,唯独这个谭嗣同,骨子里有一股他也压不住的煞气和豪气。
“复生,慎言。”涂启先压低了声音,“你父亲如今是甘肃布政使,深受朝廷重恩。你这些话若是传出去,便是大逆不道,是同情海外乱党。”
谭嗣同笑了一声,喃喃自语,
“若能保家卫国,若能护佑百姓不被洋人屠戮,便是又如何?”
“先生,您教我《仁学》,教我‘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这兰芳的陈九,虽是商贾,但他护住了几万华人不被灭种,让南洋的汉人能挺直腰杆。在我看来,此人……绝非乱民。”
涂启先沉默了。良久,他摇了摇头,拿起书卷走了出去,只留下一句:“天冷了,多加件衣裳。过完年,你也该启程去甘肃找你父亲了。到了那里,这些话……烂在肚子里。”
书房里只剩下谭嗣同一个人。
他重新坐回桌前,将那张报纸铺平,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份《新加坡协定》的条款。
“兰芳垦殖与矿业特许公司……”
“安保警察部队……”
“婆罗洲联合资源开发公司……”
这些词汇对他来说是陌生的,是充满铜臭味的。但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些文字背后隐藏的刀光剑影和生存智慧。
“以商立国,以利制夷。”
谭嗣同拿起笔,在一张宣纸上重重地写下了这八个字。
他想起了自己在浏阳街头看到的景象:那些因为旱灾而流离失所的灾民,那些被官府盘剥得面黄肌瘦的农夫。而报纸上说,这个华人总会,竟然从直隶接走了上万灾民去南洋屯田。
“这哪里是商会?”谭嗣同喃喃自语,“这分明是……另一个朝廷。”
“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南溟一战惊天地,犹有豪杰在心头!”
……
“少爷,吃饭了。”
老仆人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午饭很简单,甚至有些吝啬。
谭嗣同坐回桌边,却没有动筷子。
“福伯,”谭嗣同突然开口,“你说,什么是国?”
老仆人愣了一下,赔笑道:“少爷说笑了,国自然是大清,是皇上。”
“那如果……”
“如果有一群人,他们没有皇上,没有辫子,却能保护自己的百姓不受洋人欺负,能让洋人低头赔款。那他们算什么?”
福伯吓得脸色煞白,赶紧去捂谭嗣同的嘴:“哎哟我的小祖宗!这话可不敢乱说!那是造反!是要杀头的!”
谭嗣同轻轻推开福伯的手,眼神中闪过一丝超越年龄的深沉。
“造反……”
“算了!”
“今日痛快,当浮一大白!”
……
那天下午,谭嗣同喝醉了。
他没有在书房里撒酒疯,而是提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