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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尘讶异地目睹了这整个过程,心里暗暗揣测:难道他的法宝就是这些冰吗,刚才保护他的,就是大气中的水分,
“不得不称赞你一次,区区一个修为低下的普通修仙者,在沒有优秀的血统的情况下,居然能把我逼到这种程度。”姜峻宁的眼睛里突然放出精光,“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
李逍尘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來的杀意,立即后撤,拉开距离,
“为什么又离我那么远,对于无法理解的事物感到恐惧了吗。”姜峻宁不屑地冷笑一声,“好吧,今天我就破例为你这个沒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稍作解释,也好让你输得清楚明白,心服口服。”
姜峻宁指着自己,说道:“现在的我,正被我的法宝‘御天冰铠’贴身保护着,所谓‘御天’,就是‘控制天道’的意思,我的法宝能够把大气中的水分汇聚起來,使其变成能够防御所有攻击的坚冰铠甲,附在我身上,也就是说,我的肉身表面,被一层防御力超强的冰铠覆盖着,无论你使什么招数,对我都是沒用的,因为御天冰铠能够控制‘天道’中的‘水’,只要天地间还有水分子,我就是无敌的,这样通俗易懂的解释,你听明白了吗。”
望着李逍尘那从脸上现出的惊然神情,姜峻宁哂笑道:“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來了吗,也罢,你可以自豪地对别人提起今天的这一战,尽情说上一辈子也无所谓,因为对你來说,这是无上的荣耀,你已让我祭出了御天冰铠,仅仅凭这一点,你就已经拥有对人炫耀的资本了。”
这时,李逍尘也笑了起來,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自大了,我以为姜峻宁一直是谨慎稳重的人,不会轻易在对手面前露出破绽,可是你今天却对我说了这么多,是发自内心的瞧不起我吗。”
李逍尘握紧了飞仙剑,瞪视着姜峻宁,提高了音量:“我这次参加子仙会有三个目的,一是为了证明,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二是为了证明,无论一个人出身有多么卑微,只要他肯不懈努力并致力于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同样可以获得成功。”
姜峻宁面色不动地说道:“我姑且听听你的第三个目的是什么。”
“第三个目的就是……”李逍尘用飞仙剑指着姜峻宁,“我发誓要打倒像你这样成天把什么天赋、血统、出身等等这类无聊的东西挂在嘴边的自以为是的混账,每个人因为过去造作善恶的不同,所以这一生被赋予的资质也高低有异,但天赋只能为你架设一个较高的起点,让人通往终点的,却是坚持不懈的拼死努力,你以为天赋就是一切吗,太幼稚了,今天我会让你切身体会到,世上有一种力量,能够超越你口中所谓的天赋和血统,四大世家算什么,优秀的血统算什么,天生具有强大的能力又算得了什么,如果那些玩意儿就是你们的荣耀和骄傲,我就会用我手中的仙剑彻底将其斩碎。”
他这番慷慨激昂的话一说出來,立即引起了台下观战者的共鸣,直把大家刺激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特别是那些同样出身平凡的修仙者,更是激动得差点要泪流满面,唯有他们才能切身体会到其中的滋味,
苟且于社会底层,处处遭人白眼,被人瞧不起,被嫌贫爱富的女友抛弃,甚至如蝼蚁一般的活着……沒有人比他们更想要获得成功,赢得别人的尊重,上演吊丝逆袭的励志大剧,
李逍尘的这一番话,把他们的心声全说出來了,这已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比试,而是一场被赋予了重大意义的决斗,
坚定理想和目标、通过自身努力向成功迈进的坚忍草根,是否能击败天赋超人、异常强大且视草根如垃圾的高富帅,
如果前者战胜了后者,就说明它们一路坚持的信念是能够在现实中实现的,这将会给在场的草根们坚定自己的信心,推动他们继续走下去,
潜移默化之中,他们已经把李逍尘当成了自己,只要李逍尘能获得胜利,那么就等同于他们取得胜利,
可以说,在这个时刻,李逍尘成为了他们的精神寄托,是代表广大草根的意志的集合体,
也因为这个缘故,大家开始为李逍尘加油呐喊,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已经被淘汰出局,可是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熊熊燃烧着期盼吊丝逆袭的火焰,
也许并不是非要在子仙会上拔得头筹、娶到秦语菲这只美丽的白天鹅不可,深究到最本质的原因,他们只是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的癞蛤蟆,这是心灵深处最后的底线,也是不容许任何人轻贱的男人的自尊,
“原來如此……”姜峻宁听到了台下的呼声,冷笑连连,“既然如此,就让我亲手把你们的希望摧毁,让你们那不切实际的无趣幻想彻底破灭。”
“你已经沒有机会了。”李逍尘拔开飞仙葫芦的塞子,把里边的功德水全部倒入自己口中,咕咚咕咚吞了下去,
观战楼上的太微掌门稍稍睁开了眼皮,喃喃道:“难不成他想用那招。”
此刻,盯着李逍尘那把剑看了好久的林亦妃,突然失声叫道:“那小子手里的仙剑,该不会就是修仙界失传已久的飞仙剑吧。”
“飞仙剑。”经她这么一说,秦逸川把目光放到那把仙剑上,“怎么可能,传说飞仙剑是上古仙界万仙之王天蒙上仙的佩剑,除了他以外,沒人能够驾驭,而且……”
“是飞仙剑哦,老秦。”梅尔扎克微微笑着,“那牛仔手上的仙剑,正是修仙界七大神兵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