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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双碳”目标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煤电作为我国电力系统的重要基荷电源,其低碳化改造迫在眉睫。生物质掺烧技术凭借碳循环特性、资源综合利用优势及对能源安全的保障作用,成为煤电低碳转型的关键路径之一。本报告结合最新政策导向、技术实践与项目案例,系统剖析生物质掺烧在煤电改造中的应用价值、核心要点、现实挑战及优化方向,为行业规模化推广提供参考。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顶层设计引领煤电生物质掺烧方向
近年来,国家多部门密集出台政策,为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划定清晰路径,从技术路线、量化目标到区域推进形成完整支持体系,为项目落地提供刚性指引。
(一)《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 - 2027 年)》(发改能源〔2024〕1128 号):战略定位与宏观要求
该文件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将生物质掺烧纳入 “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 核心技术范畴,其政策导向与具体要求的解读如下:
1.技术路线明确化:锁定生物质掺烧的战略价值
(1)政策原文:“将零碳或低碳燃料掺烧(含生物质掺烧)列为煤电低碳转型的重点技术方向”。
(2)解读:这一表述首次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生物质掺烧的技术地位——并非过渡性辅助手段,而是与煤电灵活性改造、碳捕集利用等并列的 “重点路径”。其核心逻辑在于,生物质的碳循环特性可实现 “燃烧减排”,且技术成熟度高、改造成本低于其他低碳技术,能快速规模化应用,为煤电 “降碳不减能” 提供现实解决方案。
(3)实践意义:打破了此前煤电低碳改造中 “重设备升级、轻燃料替代” 的倾向,引导企业将生物质掺烧纳入改造方案核心,避免技术路线走偏。
2.目标量化考核:设定刚性减排与进度底线
(1)政策原文:“到 2027 年,全国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强度较 2022 年下降 18% 以上,其中采用生物质掺烧等耦合发电技术的机组,碳排放强度需额外降低 5% - 8%”;“2025 年底前完成 30% 以上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技术评估,2027 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改造全覆盖”。
(2)解读:两项量化指标形成 “减排效果 + 改造进度” 的双重约束:
——碳排放强度 “额外降低 5%-8%”:意味着采用生物质掺烧的机组需承担更高减排责任,以弥补纯煤机组改造的减排缺口,例如某纯煤机组改造后减排 18%,则耦合生物质的机组需减排 23%-26%,倒逼企业提升掺烧比例与技术水平;
——改造进度 “30%→全覆盖”:2025 年的 “技术评估” 是前置门槛(需明确是否具备掺烧条件、改造方案可行性),2027 年的 “全覆盖” 则是硬性要求,避免企业以 “资源不足”“技术不成熟” 为由拖延改造,确保政策落地时效。
(3)数据支撑:按 2022 年全国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强度约 800gco?/kwh 计算,2027 年需降至约 656gco?/kwh,采用生物质掺烧的机组则需降至 608-624gco?/kwh,以 15% 掺烧比例减排 12% 测算,可恰好满足这一要求,验证政策目标与技术能力的匹配性。
3.区域差异化推进:锚定资源禀赋的精准布局
(1)政策原文:“在农林废弃物资源丰富的华北、华东、华中地区,优先布局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项目,要求上述区域 2026 年底前完成至少 50 台机组改造,形成可复制的区域推进模式”。
(2)解读:“优先布局” 的核心依据是 “资源匹配度”—— 华北(小麦 / 玉米主产区)、华东(经济林 / 农作物混合区)、华中(水稻 / 油菜主产区)每年农林废弃物产量占全国 60% 以上,原料收集半径可控制在 50 公里内(运输成本≤50 元 / 吨),具备经济可行性;而西北、西南等资源分散地区暂不强制,避免 “无米之炊” 式的低效改造。
(3)“50 台机组” 的示范意义:通过区域集中改造,可形成 “原料收储运 - 机组改造 - 运维管理” 的产业链协同模式(如共享预处理中心、统一原料采购),降低单厂成本,为后续全国推广提供可复制模板,例如华东某省份可整合 10 台机组共享一个预处理基地,原料成本降低 15%-20%。
(二)《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 - 2027 年)》(发改环资〔2024〕894 号):执行细则与协同支持
作为煤电低碳改造的专项实施方案,该文件进一步细化技术标准、审批流程与服务保障,解决 “如何落地” 的实操问题,具体解读如下:
1.技术门槛设定:保障改造质量与安全稳定
(1)政策原文:“生物质原料需符合《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Gb/t 2589)标准,改造后机组需通过连续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且生物质掺烧比例稳定在 10% 以上”。
(2)解读:三项要求形成 “原料 - 运行 - 效果” 的技术闭环:
——原料符合 G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