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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自也不会缺了。
那低着脑袋的仆人微微侧头瞄了一下,看见完颜晓的笑容,又赶紧将脑袋低了下去,这位大人性情喜怒无常,每每都喜欢拿人命说事,他们这些身边的仆人可都是战战兢兢的。
“让她们把水热着,传令下去,今天不走了,就地扎营,叫上保福几个,今天咱们怎么也得猎回几只大家伙,牛羊之肉腥膻,吃的都腻歪透了……”军中虽说不准带女眷随行,但金国此时军纪败坏,行军之中掳掠女子的事情再是正常不过,他一个堂堂的猛安万户,身边又怎会少了女人伺候?
一边随声吩咐着,一边站起身来,白净的面庞上也带了几许兴奋之色,他性好围猎,不为别的,他喜欢射杀猎物后那种收获的喜悦,追逐,跟进,收获,打猎可比打仗让人感到有趣多了的。
不一会儿功夫,一个粗壮结实的汉子已经走进大帐,这人叫保福,是完颜晓手下最得用的一个人,也是最投他所好的一个人,若不是这人是个猎户出身的汉人,不然亲军领的位置非他莫属的。
“大人,一切都已准备妥当,不过……秦军先锋已经和咱们的斥候打过几次照面了,现在。
完颜晓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不妨事,有两万大军在此,秦军怎敢到此送死?保福,你跟我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怎的如此胆小?”
“是,大人的气魄岂是小人能比得了的?只是小人有些担心大人的安危,现在想来却是保福错了,便是秦军有千军万马到来,只要见了大人虎威,还不都得束手就缚?”粗壮汉子以和他相貌极不相符的谄媚神情恭维道。
听了这粗劣到极点的恭维,完颜晓却是哈哈大笑,极是受用的样子
第一卷乱世可有桃花园第三百零六章擒王
保福一只手上架着鹰,陪在完颜晓旁边,其他人都离的远远的,不大的林子里自从他们进来就弄的鸡飞狗走,各个方向呼啸连连,这已经都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套路,所谓围猎,便是其他人将猎物驱赶到完颜晓面前射杀,这种事情对于旁人来说颇为痛苦,但对于完颜晓来说就舒爽的紧了,白净的脸膛上微微带着些汗水,泛着红光,一双本来略显阴柔的眸子也灼灼生光,变得分外锐利了起来。
完颜晓射术并不算佳,二石的硬弓勉强挽的开,准头嘛就谈不上了,十几箭有三四中的者便算不错。
一只肥硕的兔子领着一家大小从林子中急急窜了出来,也许是常年没见过人的缘故,到了完颜晓马前十余步的时候还直立起身子朝这边张望了一下,这一下可为它带来了灭顶之灾,一支长箭疾飞而至,穿过它的脖颈扑的一下定在地上,四周立时响起一阵欢呼之声。
不理旁边保福不遗余力的吹捧,完颜晓纵马上前,探身下去已经抓住了今日第一个猎物,保福落后了几步,嘴中虽然好话没断过,但一张粗豪的脸上再无一丝方才的谄媚神情,而是看着完颜晓的背影,神情渐渐变得凶厉异常,一双粗糙的大手也紧紧抓住手里的硬弓,浑身绷紧之余,转头四顾,四周人等最近的也离这里有十余步远近,不过他地脸上却还是显出了些胆怯和犹豫。
这样的机会他已经有了不知多少次了。保福原姓杜,是西京大同外杜家村人氏。大金朝政日非,他们这些汉人百姓活地分外艰难,到最后不是成了旁人的奴仆便是成了佃户,为了不让儿子生下来就带着一个奴字,保福的父亲将他悄悄过寄给了一个远房叔父。
保福二十二岁时,叔父去世,他这个叔父无妻无子,颇懂拳脚,终日以打猎为生。临终之前将家中所有积蓄都交给了他。让他回西京从西京大族完颜氏那里赎回自己的家人,结果自然再是明白不过,保福回到西京,却是听说自己一家人包括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已然身死,不过是因为他那个素未见过一面的二弟惊了一下完颜家二少爷完颜晓的坐骑而已,这在大金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但对于饱怀希望的保福来说却如晴天霹雳一般。
灭门之仇不共戴天。仇恨烧红了眼睛的保福就在西京住了下来,所幸这些年两家虽有书信来往,但他地叔父向来不愿看到那些女真贵族地嘴脸,一直没带他回过西京,所以到也不愁旁人觉他的底细。
先是处心积虑的结交完颜一族的仆役管家,后来还娶了一房完颜家的奴户为妻,渐渐的也能见上完颜家的管事几面了,知道完颜晓性好围猎,他便投其所好。开始为完颜家驯养鹰犬,他这人懂些拳脚,对打猎更是再在行也没有地,渐渐便也成了完颜晓的心腹之人,开始随着完颜晓到各处任职。
不过本来抱着一命换一命的打算的保福,在第一次准备下手的时候却是犹豫了,他害怕了。怕的要死。眼睁睁的看着机会从眼前溜过,勇气这个东西一旦消失了。想要再提起来可就难上加难了,现代有个形象的解释,那便是心理疾病。
一次,两次,随着完颜晓越加的信任他,机会不断地出现,但保福却一次也没有出手,这对于身怀大仇的保福来说绝对是个煎熬,午夜梦回之际,保福都为自己的怯懦惭愧的无地自容,甚至有时觉得这样活下去还不如死了的干净。
这次也是一样,随着完颜晓回身,保福的神色立即变换成了一脸的谄笑,这样地行为在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自然到好像吃饭喝水般顺畅,看上去方才地神情也好像只是幻觉一般。
手里掂着野兔,完颜晓摇了摇头,颇有些不满意的样子,“当年在上京城陪皇帝围猎,那阵仗才叫难得一见,千军万马环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