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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比对后,我发现了一件事:医生休息室里的那块移动写字板在案发后被人调转过。任何凶手,在作案后没有立刻逃离现场,一般来说只有两种原因:一种是还有没抢完或偷完的财物,一种是掩盖或销毁可能会暴露他身份的证据,此案明显是因为后者。在写字板的背面,我发现最下面有一大块强酸造成的黑色烧痕——根据写字板上方几处泼洒强酸时溅上的腐蚀性斑点,可以推断出黑色烧痕的形成时间是在案发以后——而且隐约看出,上面原本写了或画了什么。我推想,内容可能对凶手十分不利,所以得知李河清看到之后,他担心泄露出去,只好将她杀掉灭口,然后试图将字迹或画迹擦掉。但那种材质的写字板,如果是用油性记号笔在上面写字画画,干了以后非常不好擦,凶手当时又没有带涂改液之类的东西,而李河清的尸体一旦被发现,警方肯定会立刻赶到,到那时,虽然医生休息室与凶案现场有一定距离,但凶手依然担心,警方或其他人经过楼道时,会透过玻璃隔断窗看到写字板上的内容。情急之下,他只好将固定在支架上的写字板整体调转过来,将有字迹的那一面朝向室内。事后再找个时间,溜进医生休息室,用强酸腐蚀掉了那些对他不利的字迹。
“这里面出现了两个问题。第一,写字板上的字迹到底是谁写的?第二,调转写字板的人究竟是谁?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一旦得出,谁杀死了李河清,自然就水落石出了。”老张说,“第一个问题很好解答,只要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就知道,人拿笔在墙上写字的时候,视线与字迹大体是平行的。写字板的底端距离地面有大约一百一十厘米的高度,而黑色烧痕位于写字板底端往上十厘米左右的区域,据此不难推测出写字的人身高在一百二十到一百三十厘米之间,再加上随身携带记号笔、喜欢在白色的地方乱写乱画这些特征,我可以肯定那行惹祸的字迹一定是住在PICU里的苗小芹写的。据我所知,在李河清遇害前一段时间,只有护士袁水茹在PICU门口值守,她是个生性散漫的人,偶尔会开小差,里面的孩子们就趁机溜出来,在二楼楼道里放风,也许就是那时,苗小芹看到了什么,觉得好玩,便写在了写字板上。”
从投毒者越来越难看的神色,老张知道自己说对了:“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的解答,可以由两方面获得。首先,我和周芸都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玻璃隔断窗是在距离地面一百三十厘米高度的墙上开辟的,也就是说:放置在其内侧的写字板从底端往上二十厘米的高度是被墙体遮住的,如果角度和光线不合适,就算贴着玻璃隔断窗走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