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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队长,他深知必须要用最快的速度通过缺口,因为“亮打暗”一直是战场上很忌讳的情况。
所谓“亮打暗”就是我在明处,敌人在暗处,这种情况是极其危险的,现在的日军就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城外的火焰把日军骑兵照得毕露无疑,而漆黑一片的城里,却不知道藏着多少清军。
就在这个,黑暗一个大包袱向着那个日军小队长飞来,他一愣神的功夫,那个包袱已经落在了他的怀里,紧接着,雷鸣一般的爆炸声在他的怀中响起,强烈的闪光让他的眼前一片漆黑,他的视网膜上的视觉细胞无法适应巨大的光亮,一瞬间丧失了感知光线的能力,那个闪光也是他这一生中最后看到的东西。
巨大的冲击波一瞬间撕碎了他的胸骨和脊椎,他生命中最后听到的声音就会是他骨骼脆断的声响。
如果那道闪光没有摧毁他的视网膜的话,他就能借着闪光看见杀死他的人,那就是在距离缺口一百多米的黑暗里的几个清军士兵,他们正在摆弄一个大桶。
他们有条不紊地把一些小的炸药包放进一个大桶里,这个大桶是用铁皮做成的。他们在地上挖了一个坑,铁皮桶的一半坐在坑里,一半露在外面,桶口对准缺口的方向。
几个清军士兵把小炸药包放好之后,把一个巨大的炸药包放进了桶里,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个炸药包是用牛皮蒙的,外面用铁丝紧紧地缠住,随后清军士兵从桶身后部的一个洞里塞进了一条导火索,然后将它点燃,导火索很快燃尽,里面的小炸药包爆炸,把大炸药包推出桶口,在小炸药爆炸的时候,大炸药包的导火索随即被引燃了,大炸药包落到日军里爆炸。
这个东西不用说,自然是林远的杰作,在林远所知的历史里,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飞雷炮,这个东西在淮海战役中大发神威。
林远想到了日军可能会炸坏城墙,然后从缺口进攻,于是他就想到了这种武器,这种武器构造十分简单,只需要一个大铁桶和若干炸药就足够了,所以能大规模制造,而且威力巨大,携带起来也不算麻烦,用马一驮就好了。
不过这种武器的缺点也是极其明显的——射程太近,能把炸药包抛多远,取决于用于抛射的炸药的数量,这些炸药不能放得太多,否则桶身受不了,所以距离也就是在100米多,这个距离,正是步枪发挥威力的距离,所以在战场上,敌人不会让这个武器有使用的机会。
可是林远还是坚持造了这样一批武器,因为他判断日军想要炸城墙一定会在晚上,晚上的时候,在100米的距离上步兵是很难看清目标的,所以一但日军炸开城墙,进入城中,携带这种武器的清军就会飞速赶到,利用这种武器大量杀伤敌人。
几个炸药包下来,日军便不敢进城了,这时,林远又下了一个惊人的命令。
第117章黑夜混战
林远下的命令就是:“吴元恺的骑兵部队从缺口和西门同时出击,攻击秋山好古的骑兵部队。”
于是吴元恺的骑兵部队分兵两路,一路有一百多人,从缺口出击,另一路九百多人从西门出击,攻击秋山好古的骑兵。
吴元恺的骑兵在城中处于居中策应的位置,这个位置,距离各处城墙的距离都差不多,所以只用了不到十分钟就到达了缺口,这段时间里,城外的日军骑兵正处在进退维谷的状态。
秋山好古在第一师团里是出了名的谨慎小心,他不知道清军使出了什么诡异的武器,那巨大的爆炸声他从来没听见过,能产生如此爆炸的炮弹,恐怕要很大口径的火炮才能发射得出来,清军真的有这样的武器吗?
可是秋山好古又不愿下令撤退,就这么僵持在了那里,指挥官都举棋不定,下面的士兵们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们虽然不是炮兵,可是也知道那巨大爆炸的威力,他们甚至已经开始想象城中即将推出一大堆噩梦中的重炮,向他们轰击。
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清军的骑兵到达缺口的时候,已经有清军士兵在缺口的斜坡上架上了木板,清军的骑兵冲上了木板,从缺口杀出了城。
清军的骑兵使用的是短管的毛瑟1871年式步枪,这种枪还有一个名字——马枪,它缩短了枪管,使之更适合于骑兵使用。
第一个冲出来的清兵士兵向着日军的骑兵群开了枪,他根本就没有瞄准,因为日军堆积在缺口附近,所以这几枪还是打中了几个日军士兵,日军最前面的骑兵离着缺口不到五十米,这样的距离,一眨眼的工夫,清军的士兵就冲到了他眼前。
那个清军士兵把枪往背上一甩,从马鞍桥上摘下了狼牙棒,眼睛都没眨就冲进了日军的阵营。
狼牙棒上并没有狼牙一样的尖刺,如果棒子上安装上尖利的刺,一来加工工艺太复杂,不利于大规模生产,二来上面的尖刺也容易刺伤马匹,最重要的是:这些尖刺可能会卡在敌人的骨头上,那在战场上就不妙了。
所以狼牙棒上的刺只不过是凸起的铁疙瘩,这样的武器完全依靠挥舞起来的动能杀伤敌人,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打别人,别人也在打你,所以这狼牙棒砸在对手身上的时候,对于使用者的手臂也是不小的考验。
所以清军的狼牙棒上加装了一个手套一样的东西,清兵把手伸进去,那个手套就像是一把锁一样把手和狼牙棒连在一起,有经验的士兵可以在狼牙棒击打在对手身上的瞬间松开手,这样能减轻振动,而那个手套就能防止这一瞬间武器的掉落。
随着自动武器射速的提高,骑兵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