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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我是一个残缺的人。
我害怕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香蕉、老鼠、雾和跳跳糖。
我记忆力好到令人烦躁,读过的东西会像复印般贮存在脑袋里,但在现实中却是轻度脸盲症加中度路痴。
我讨厌任何一成不变的事物,却经常待在书堆里整日不挪动位置。
我只真心爱过一个女人,她却一去杳无踪迹。
我唯一愿意坚持的东西就是每天早晨九点钟准时出现在书店门口,亲手打开挂锁摘下铁链,等到第一个客人进门再去做其他事情。这会让我心安。
书店门口的招牌是块木板,一个朋友用漆把甲骨文般的几个大字涂在上面。“莫须有书店”,很少有过客能顺利念出这五个歪七扭八的图形,这也正是经常有想到隔壁买烘焙点心的小妹或者到对门修炼瑜伽的白领美眉误闯进来的原因。
我怀疑如果把它们变成简体写得大而清晰,就不会再有这些奇遇。一家书店,可笑而危险的古董,行色匆匆的城市里还有几只需要阅读的人类呢?即使她们真的想找一家书店买一册菜谱或是爪哇语教材,可推门进来却只发现满满一屋子没有分类没有主题库存不详的旧书仓库和一个《西山经》里西王母一般“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而戴胜”的店主,恐怕当场就会捂着害怕灰尘的敏感鼻子转身逃离。万一,我是说万一有那么几个固执的人非要进来看个究竟,那么“莫须有”这三个字也会带来一种虚幻的印象:改天来退货的时候,这个小书店还会存在吗?
“莫须有”的含义在历史上争议很大,但我只是随意借用而已。我必须拥有这么一家书店,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真正拥有的东西,是我退到生活谷底时最后的寄托。鲁汉在《作品214号》中曾经把人生比作一张标满了地形坐标的靶子,标志你出生的飞镖扎在哪个小小的格子里完全随机,生在山顶的小小富饶区你也许就成了王子公主,最不济也是个富户,而不幸落到悬崖边缘就要穷尽一生与坠落的危险相搏。我倒没有这种高级烦恼,只是感觉自己直接被大头朝下扎在沼泽里,命中注定与绿毛水怪为伍,偶尔能见到几个选错了地方自杀的仙女。简言之,就是一个苦水里泡大的看戏人。
不过老罗死后,我的书店也升级为两层,似乎从崖底抬上去那么一块距离。也许一个人的离开真的会给另一个人解开一道枷锁?
不管怎么说,我还有想做的事情,暂且保佑我一段。
塞着耳机,慢慢蹬着破旧的自行车轧在被日光晒软的路上,开始放弃一切思考。
这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一段时间,强力吸尘器般的大脑只在这时愿意自降身份,把转速调至飞鸟勉强能跟上的程度。
虽然并不想承认,但我知道这是种病。
我虽然时时为自己复印机般的记忆力而苦恼,然而一旦停止摄入信息,脑袋就会如被焦炭烧灼般滋滋作响。旁人以为我阅读成痴,其实大部分时间大脑是在补充冷却剂。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叫天赋异禀,可我倒宁愿自己真的变成一张伯尔尼德牌馅饼,实心儿的,没有馅,献身口腔后就再无烦恼。然而我不能。我只能拒绝阅读一切与所谓“超忆症”有关的东西。
误打误撞接手了这家小书店后,我的生活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拯救。在收购与买卖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敬惜字纸,并且把《文昌惜字功过律》里最显眼的那段写在随身背着的大挎包上,“平生偏拾字纸至家 香水浴焚者 万功 增寿一纪 长享富贵 子孙荣贵”。我开始相信永不止歇地阅读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方式。
当然这也带来了不小的副作用,比如说,头脑中日积月累的大量信息就像《紫色行星》中悄悄渗入人类生活每个角落的智能液体一样渐渐代替了独立的思考,我仿佛《键盘杀人狂》里那个完全倚靠网络和搜索引擎完成犯罪的凶手一样,凡事先从知识库中搜寻答案,失败和暴露的机会渺茫。
这一百三十个字中我就调用了两次小说实例,看来我的病况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你无法仅仅以一棵树的手段来逃避树”,蓬热早就说过。
因此我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一些真实案件材料(当然包括林莫忘特供的那些漏洞百出的档案),每当一件比较有创意的“不可能犯罪”发生时,我就试图用脑海中贮存的一切信息去比对,当比对失败,结果又出人意料时,便将作案者的姓名列入犯罪艺术家的行列,在幻想中编织一场跨越时间与空间的史诗交锋。当然那种自发的感谢之情必须强压在心底,毕竟犯罪者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是危害世界平稳运行的异端。
不过从某个角度来说,整个世界都在向深渊沉落,而人类的集体癌变也许会将这个痛苦的过程尽量压缩。
耳机里传来的不是音乐,而是谁都无法了解的声音。
只有我清楚那是什么。
沉默如谜,沉默如谜。
“咣——当!”
我必须承认刚才走神了。
这辆形状古怪的车我经常遇到,正常情况下一偏车把就能轻松绕开。我对私家车完全不了解,买车开车是我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扛起的一种负担。想不清楚为什么当下人们会对代步用的车子趋之若鹜。“人生中总有些地方需要用车轮去征服”,硕大的汽车广告天天闪烁在眼前,对,我知道,我这不正跨在两个轮子上征服世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