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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迫从不知名案件中寻找刺激和安慰,却受够了那些天花乱坠的推理小说,它们与现实世界如此格格不入,总是预先确定读者是一群傻子。
“读者是不负责任的傻子,作者是含辛茹苦的保姆,他们不但要提供奶水和食物,还要承受无端被打骂甚至囚禁到地下室里的危险。”作家老灰说完这段既自大又自黑的话后不久就销声匿迹,不知是不是被哪个狂热的傻子读者碾成了饲料。
不过我似乎没什么资格谈论现实。这颗项上人头终日被别人的思想和不相干的事件满满占据,就像《走错楼层的加百列》里的怪男,有眼难睁,有口难开。
有时候我企盼沉陷入梦境,因为那是专属于我的珍贵时间。然而在梦中我经常穿越一些纸房子,它们由各种厚书砌成,俯仰都是能够穿透眼皮的文字,空气中嗡嗡轰响,全是巨大的蠹鱼和碎纸机互相拼斗的声音。
尽管如此,我还是强迫自己生吞活剥了许多推理小说。
最令我感到压抑的就是被粉丝们奉为乐趣之源的“密室”和“不可能犯罪”,PLOT和TRICK中有一样编造得靠谱就该大烧高香,大多数时候,博闻强识的作者们都会不停地追逐前辈们留下的或浅薄或魔幻的诱饵,私心揣测着读者的兴奋点,结果真是极度糟糕,书中人物的性命就像纸一样薄,而侦探们的脑袋就像过年的花炮,开始时糊满了大黄泥巴,后来只要一点点火星,“嗵”,满天烟火,恶灵退散,名侦探诞生——“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当然还有所谓的“叙述性诡计”,头顶着“逗你玩”的大标语耍文字流氓,让人浑身恶寒。
这些思想源自一种奇怪的心态。对于一个经常分不清纸面上平滑虚幻世界和空气中肉欲现实生活的人来说,无力解决假想的谜题比摆脱不了现实的困境更加绝望。
“我飘飘无所适,不过幽幽一身影。”
当然,后来的经历还是让我感谢自己没有把这些硬啃下去的推理小说呕吐出来。现实中无法解决的案件往往比书中的更加不真实。
我倒是挺喜欢老布的马修·斯卡德系列,这个醉鬼与酒精对抗的漫长故事总让我想起自己。从本质上讲,过度阅读和酗酒、吸毒、滥交这类事情并没有太大区别。
“我就这样儿。”
把这句话甩得最帅最响的人应该是丁东未发表的剧本《月光灿烂》中那个大胸女孩,她指着爬到她床上的父亲鼻子说他像个老太监,而她自己绝不会帮助他那无能的烂肉块做任何事情。
档案翻看结束。
我摘下眼镜掐掐眉心。
好家伙,虽然“文风”朴实得有些过分,而且根本不符合证据标准,但其中记载的内容确实比劣质推理小说还要狰狞。
“三万英尺的双重密室杀人、失踪事件”,要是以这个题目写篇推理小说出道,是不是也能得个横路敬二新人奖什么的?
据《TT日知录》记载,这个国家的文学奖项比每年出版的像样文学作品还要多,“粥多僧少”。组织者和评委们捧着证书到处围堵新人作家,说是只要能出得起赞助费,什么授奖、出版、通告、书托全都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其中最古怪的一个轻小说奖居然每年颁发四次,每次都用上一届得奖者的名字命名,直到后来锒铛入狱的王小炮获得“童菊花文学奖”的那届终于停办。
莫林奖。嗯,听上去还不错,不过还是等我百年之后再设立吧。最近很火的作家银发三少在唯一一次接受平面媒体采访时说,他最恐惧的事情是自己的名字被印在成千上万的海报上,掉落地面任人踩踏千万遍后再捡去糊墙,那感觉就像被活祭。
回到案件中。
档案里惊鸿一瞥的妖狐面具和制服下的魅惑女体是最吸引我的环节。
《山海经·南山经》有云:“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一直被当作地理学作品解构,但我感觉它更像一撮吃闲饭的古人捣鼓出来的科学幻想加密码学著作。书中猛禽异兽无数,但追究起来,真正以吃人为生活目标的却极为有限,远不如西方著述中随便哪个林子里都潜伏着一堆食人魔来劲,也许因为彼方人体长而多毛,兽怪们“以其为同类而食之不疑”,换到东方,再凶悍的怪物见到这些手比刀快、心比手狠的黄皮小人儿都得望风而逃。
其状如狐的凶手,婴儿般的怪叫,食人魔肆虐过一般的血腥现场,这一切倒真如按图布景,打通了传说与现实的界限。然而凶手(假定凶手真的存在。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所谓密室杀人事实上都是自杀)这样做的意义何在?难道他或她与我一样,是个嗜书如命以至于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差别的怪人?
我脑中的狐妖形象渐渐与航空公司广告中笑靥如花的青磁色空中小姐重叠,飞出窗口,化作清晨那个“咯噔咯噔”远去的背影。按照《无意识论》的说法,这应该是一种意识叠加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通常会扭曲周围的能量场,使思维与或然性事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简言之,有一定概率出现类似俗称的“第六感”或“预言”的现象。几分钟后,我震惊地发现这本一百年前曾经被大量散发的类似邪教读物的科普小册子居然切中现实。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它们只要以某种形式留存下来,就可能拥有独立的“格”,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成为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