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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李贞边走边说,还没忘将李白的名诗《清平调》给剽窃了一把,顿时将裴美人儿给震了一下,口中轻吟道:“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好诗,好句!公子好诗才!”
嘿嘿,诗句当然是好的,李白的诗能不好才怪了!李贞丝毫没半点剽窃得手的愧疚,笑呵呵地道:“裴小姐过誉了,在下不过是顺口一吟罢了,呵呵,当不得真事。”
“哼,一准是哪抄来的。”裴小姐还没发话,一边的芸香却老实不客气地再次开了口。
抄?厄,好像是的,咱不否认,呵呵,咱有的是地方抄,这就是本事了不是?李贞淡淡一笑,并未反口,可裴小姐却不答应了,皱着眉头道:“芸香,休再胡言。”
眼瞅着自家小姐动了气,小丫头倒是没敢再多说,只是不甘心地叨咕了一句:“本来就是嘛,要不让他再作一首试试。”
哈,一首就一首,咱就多露一小手好了。李贞邪笑了一下,张口又来了一首:“水色箫前流玉霜,赵家飞燕侍昭阳。掌中舞罢箫声绝,三十六宫秋夜长。”
呵,这回好了,小美人儿瞠目结舌,大美人儿眼光迷离,全都被李贞的“诗才”给震得不行,可把李贞给美坏了,贼笑兮兮地道:“二位小姐,请这边走,啊,这儿是望春楼,取意于对面山岭上的树林,若是春天一到,对面山上的树便绿了,只需登楼一看,便知春天已到,这便是望春楼的来由,不过依在下看来,这楼若是改为春晓阁倒更贴切一些,有道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剽窃的事儿可是会上瘾的,这不,李贞窃完了李白,窃徐凝,这回连孟浩然的《春晓》都剽了,还真不愧为一代剽窃王者,还别说,就这么一剽,顿时将一大一小两美人给迷得颠三倒四的,乐得李贞心里头直冒泡儿,爽得没边了,正打算施展些小手段也好彻底地忽悠了两美人儿之际,突地见到不远处一名青衣青年男子正急匆匆往这头跑来,心里头顿时咯噔了一下,一股不大妙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果不其然,那名男子匆匆挤出了人流,径直来到了近前,一副大松了口气的样子道:“嫣儿,你们怎地四下乱跑,要出了事,可怎地是好?”
嫣儿,她叫嫣儿,好,好名字,嗯?这小子是谁?妈的,敢跟老子抢码子,活得不耐烦了吗?李贞没来由地对来人起了怨气,脸上虽不动声色,可心里头一股子杀机却悄然涌上了心头,只是冷眼旁观着,并不开口说话。
“公子,您可算是来了,他……”芸香一声欢呼,迎上前去,手指着李贞,刚想说些什么,却又发现不知该从何说起,不由地为之语塞,那副模样让人一看之下,不由地就会误以为李贞对她们主仆作了些啥子不好的事情,至少那名青年男子是如此想的,只不过他还算是克制,并未当场发作,只是冷冷地扫了眼李贞道:“兄台贵姓?”
妈的,敢跟老子摆谱,找死吗?李贞心头火起,刚想着如何给来人一个下马威之际,就听始终不发一言的裴小姐轻启朱唇道:“世人皆云越王殿下大才,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啥?妈的,这就穿帮啦?李贞一听之下,立时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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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抢婚记(上)
耍小手腕被人当场揭破,还是被心仪的美人儿所撞破,若是换了个人,只怕早就面红耳赤地不知所措了,可轮到李贞头上却不是如此,不过仅仅是愣了那么一小会儿,李贞便即笑着说道:“嫣儿姑娘是如何认出小王的?”
瞧李贞这话问得,嘿,他又是诗兴大发,又说是这儿的半个主人,还自称姓李,若不是个傻子,谁会猜不出李贞是哪路神仙来着,这等傻问题也就只有恋爱中的傻小子才能问得出来,不过嘛,这会儿的李贞看起来就已经处于准热恋状态中了,半傻了呗。裴嫣乃七窍玲珑心之人,如何不知道面前这位安的是啥居心,只不过如今她自个儿也是心慌意乱,心头如同有只小鹿在撞动一般,哪还说得出话来,只顾低着头,脸红得跟晚霞似的。
“下官洛州录事参军裴炎参见越王殿下,适才不知是殿下,多有冒犯,还请殿下多多见谅。”裴嫣没说话,倒是边上那位青衣青年紧赶着凑上前来,恭敬地寒暄道。
裴炎?嗯?这个名字咋这么耳熟来着?啊哈,敢情是这厮,嘿,有意思!李贞愣了一下,突地想起了面前这位正是后来武则天时期的一代名相,是个有名的太后党,武则天能上位跟这小子有着莫大的关系,不过嘛,到了头来还是被武则天给砍了头,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蛋,可本事却倒是不小。
李贞对那些所谓大世家子弟素来不怎么感冒,也从没打算用心去招揽这些人,无他,这些个世家子弟向来将家族看得比朝廷、比国家更重要,虽都有一定的才学,可压根儿就不符合李贞用人的方略,再者,自打李贞的印刷术整出来到现在都已经八个年头了,书本销售情况自是好得一塌糊涂,李贞自然也是大赚其钱,不过嘛,在赚大钱之余,李贞所为对当代的教育普及也是推力巨大得很,而今的大唐读书识字之人已然众多,不再是原本那个时空中识字者寥寥的状况,这些个世家子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