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穿越 > 明末改革 > 第40章 税率改革
听书 - 明末改革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第40章 税率改革

明末改革  | 作者:GX2500|  2026-01-22 17:05:04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分享到:
关闭

在帮儿子处理了大部分“感情”问题后,朱由检又将心思放到了整个大明最为核心的问题上,人口,土地。

崇祯朝大明究竟有多少人?这历来是一笔糊涂账,无人能说得清楚。

然而,在崇祯十六年九月初二这一天,皇帝朱由检给出了确切的答案!经过近十年持续不断的统计与编撰,凝聚了无数心血的《崇祯皇册》终于完成。

共计四千八百二十二万六千七百五十一户!

望着这最终核定的数字,朱由检心潮澎湃,难以自持。他反复摩挲着皇册的封皮,放声大笑:“《崇祯皇册》!哈哈哈哈哈!朕的大明,有丁口逾两亿!”

狂喜之余,他立刻下令将此皇册妥善保管,多抄录副本,登记造册,不仅要昭告天下,更要传于子孙后代,作为后世考据的基准。

人口既明,田亩几何?

等看到《崇祯鱼鳞册》之后,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朱由检,瞬间不想笑了。

这正是朱由检过去十余年间,与整个官绅阶层角力的另一核心。通过清丈田亩、打击投献匿田等一系列雷厉风行的举措,他将大量被豪强隐匿的田产一点点地“抠”了出来。

最终统计结果显示:大明在册耕地总面积约为一千万顷。依据肥瘠,划分为上田一百二十五万顷,中田二百三十万顷,下田八百四十五万顷。

而这千万顷土地的分配,则赤裸裸地揭示了大明深层的结构性问题:

各地藩王,乡绅豪强,占据着九成以上的优质上田。

大户地主,则掌控着剩余的上田以及几乎全部的中田。

构成帝国根基的亿万自耕农与贫民,仅拥有不足百分之一的上田、约十分之一的中田,以及超过九成的贫瘠下田。

暖阁内,

户部尚书毕自严、礼部尚书黄道周、工部尚书孙元化、吏部尚书王永光,以及海关尚书杨嗣昌和刑部尚书钱龙锡,屏息凝神地传阅着皇帝亲手拟定的那份名为“阶梯加税法”的方案。帛书在他们手中传递。

朱由检端坐于御案之后,目光扫过每一位心腹重臣,语气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期待:“诸位,都议一议吧。看看朕这个‘阶梯加税法’,如何?”

几位跟随朱由检近十年、深知陛下脾性的老臣,一看到那“迷之自信”的表情,心下便已了然——这定又是陛下某次灵光乍现后的“拍脑袋”之作。待到他们快速浏览完帛书上那寥寥数行、却足以震动天下的条款,更是印证了心中的猜测。这方案立意虽高,直指土地兼并之痼疾,但细则……实在粗糙得令人心惊。

帛书上赫然写着:

上等田,按五百亩为基准。每多出十亩需交税银或者实物多出二成。

中等田,按五百亩为基准,每多出十亩需交税银或者实物多出一成。

下等田,按五百亩为基准,每多出百亩减税一成。

一阵尴尬的沉默后,须发皆白的户部尚书毕自严率先出列。

他深深一躬,言辞恳切:“陛下圣明!此税法高瞻远瞩,旨在均平赋税、抑制兼并,实乃富国强兵之良策。然……老臣愚见,其中些许细节,或需斟酌,方能推行无碍,不负陛下圣意。”

“哦?”朱由检眉头微挑,示意其继续。

“谢陛下。”

毕自严精神稍振,条分缕析起来,

“其一,‘五百亩’之基准,于南北富瘠之地恐难一概而论。江南富户,五百亩或仅算中等之家;而西北贫瘠,五百亩或已是地方巨室。

臣建议,可否按省府之地,参照《崇祯皇册》中田亩产出,划分‘上、中、下’三等府,分别设定不同的起征亩数?例如,上府四百亩,中府五百五十亩,下府七百亩?”

工部尚书孙元化也接口道:“陛下,毕尚书所言极是。此外,‘上、中、下’田之界定,虽有皇册为凭,但地方上仍有操作空间。

臣提议,可由工部与户部联合,制定更详尽的‘田亩等则标准’,引入‘标准亩’概念,将水利、位置等因素折合计算,力求公允,杜绝豪强以次充好,逃避重税。”

吏部尚书王永光紧接着发言,他从吏治角度切入:“陛下,法贵在执行。此税法触动天下官绅利益,若无得力官员推行,恐成空文,甚至滋生更大贪腐。

臣建议,将此税改成效纳入地方官员考成之核心,且需派遣得力干员,如都察院御史及户部专员,分赴各地督导。同时,对能超额完成清丈、顺利推行新税之官员,予以破格升赏。”

海关尚书杨嗣昌思路活络,提出了更灵活的征收方式:“陛下,税银或实物,若全由地方征收,仓储、转运损耗巨大。我海关部近年来与外商贸易,积累不少银钱。或可允许部分富庶地区,以银钱折色纳税,由海关设立‘税银结算司’统一汇算,既可提高效率,亦可充盈国库,减少损耗。”

礼部尚书黄道周则从“教化”与“维稳”角度补充:“陛下,骤行此法,恐士林喧哗,乡野震荡。应明发谕旨,昭告天下,阐明此法乃为‘恤养贫弱、均平天下’之仁政,非为苛敛。同时,对主动配合、率先纳税之勋贵、士绅,可由礼部提请陛下予以旌表,赐予‘纳税楷模’等荣誉,以作引导。”

最后,刑部尚书钱龙锡语气森然,为这项政策加上了最关键的法治保障:“陛下,无威不足以立信。臣请制定《阶梯加税律例附则》,明确定义‘欺瞒田亩等则’、‘抗拒阶梯加税’、‘煽动抗税’等罪名及相应惩处,轻则罚没田产,重则……依谋逆论处,籍没家产。需以重典,震慑宵小,确保新

(快捷键:←) 上一章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页 (快捷键:→)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