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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四千五百英镑。
我口中的“我们”包括跟我同居多年的卡罗琳和她当时十四岁的女儿哈丽叶(我们平时喊她凯莉)。外界风传我写《白衣女人》就是以卡罗琳为蓝本。没错,当年我遇见卡罗琳是在摄政公园的一栋别墅外,她摸黑从某个恶棍手中逃出来,我追上前去救她脱离险境,过程就跟《白衣女人》女主角的遭遇一样。可是,《白衣女人》这本书的构想我早在遇见卡罗琳之前几年就想好了。
这星期卡罗琳和哈丽叶都不在家,她们到多佛尔去探望表亲了。而今晚我们的两个正牌仆人(我承认我在每年的纳税身份普查时将卡罗琳的女儿申报为“帮佣”)也都不在,整栋房子只剩我一个人。其实离这个家不远处还有另一间屋子里有另一个女人,是某位名叫马莎的小姐。过去她在雅茅斯的饭店当雇工,最近初次来到伦敦,我也希望未来有机会跟她共享温馨的家庭生活。可是今晚或短时间内我都没打算去见马莎。我太痛了。
屋子里黑漆漆的。我取出锁在橱柜里的鸦片酊,灌下两大杯,然后就近在厨房里的仆人餐桌旁坐了几分钟,等最剧烈的疼痛消退。
药很快起了作用。我感觉神清气爽、精神饱满,于是决定回二楼书房写个一两个钟头再就寝。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楼梯。
仆人专用的侧梯非常陡峭,二楼楼梯间那盏闪烁的煤气灯照明效果奇差,只投射出极窄小的一圈微弱光线,光线范围外的区域根本伸手不见五指。
我头顶上方的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卡罗琳吗?”其实我知道不可能是她,也不会是家里的仆人。女佣的父亲感染肺炎,所以他们目前人在肯特郡。
“卡罗琳?”我又喊一声,不预期——也没得到——任何回应。
那个声音现在很清楚,是丝质洋装的窸窣声,从上面的阁楼沿着阴暗楼梯往下移动。我听见那里传来娇小的光脚丫一步步谨慎地踩在楼梯上的声音。
我摸索墙上的煤气灯,可是那不稳定的火焰乍然一亮后旋即减弱,恢复到原来的暗淡闪烁。
她走进了摇曳晃动的光晕边缘,就在我上方三步之处。她的外貌一如往常,穿着陈旧的绿色丝质洋装,紧身马甲束得高高的。洋装的深绿色布料上有小小的金色鸢尾花图案,一大片由上往下延伸到她腰际的黑色系带。
她的头发高高挽起,扎着旧时代的圆髻。她的皮肤是绿色的,那种绿像是存放许久的奶酪,或开始腐烂的尸体。她的眼睛是两池黑色墨水,在灯光下发出湿润的反光。当她像现在一样张开嘴仿佛在跟我打招呼时,她的牙齿又长又黄,像獠牙般弯曲。
我很清楚她在楼梯上打什么鬼主意。她企图抓我,想把我摔下长长的楼梯。相较于更为宽敞明亮、危险性较低的前梯,她更喜欢这座侧梯。她又往下走了两级,黄澄澄的嘴巴笑得更开了。
我不害怕也不匆忙,只是加快动作打开通往二楼楼梯间的仆人专用门,走过去再关门上锁。隔着门板,我听不见任何呼吸声——她不呼吸——可是门那边传来极细微的抓挠声,白瓷门把轻轻转动,又旋转归位。
我点亮二楼所有灯具,这里没有别人。
我深吸几口气,解下饰扣和衣领,走进书房去。
[1]Twelfth Night:圣诞节后的第十二天,为主显节,纪念耶稣显圣灵,也是圣诞假期最后一天。
[2]Martin Chuzzlewith:狄更斯1843年开始连载的长篇小说《马丁·瞿述伟》里的主角。此书连载销售成绩不佳,狄更斯于是将场景拉到美国,以讽刺手法描写美国的人事物。
第四章
三星期过去了,根据我弟弟查理(他跟妻子凯特目前在盖德山庄)的说法,狄更斯已经慢慢从那场恐怖经历中恢复。目前他每天除了写《我们共同的朋友》,就是跟朋友共进晚餐,经常行踪不明(几乎可以确定是去探访爱伦·特南),甚至为特定族群表演朗读。查尔斯·狄更斯的朗读可以说是我所见过最累人的演出。他竟然还有体力去做——虽然查理说表演结束后他经常瘫倒——这显示他体内还存有充沛的能量。他还是害怕搭火车,但狄更斯毕竟是狄更斯,他几乎每天强迫自己搭火车进城,就是为了克服恐惧。查理告诉我,只要火车出现任何轻微震动,狄更斯的脸色就会灰得像棉绒布,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和深陷的脸颊冒出来,这时他会猛力抓住前座的椅背,啜一口白兰地,顽强地撑下去,绝不流露出其他恐慌迹象。当时我相信狄更斯已经把祖德给忘了。
可是到了7月,搜寻祖德的行动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这是酷热难当的夏季里最酷热难当的时节。伦敦三百万市民的排泄物在没加盖的阴沟里飘散恶臭,包括我们那条最长最大的开放式阴沟泰晤士河(尽管今年工程部门计划启用一条精密的污水排放管道)。数万名伦敦市民睡在门廊前或阳台上,期待天降甘霖。可是等雨真的下了,根本就像洗热水澡,只是在漫天热气里添加一层湿气。这年夏天的7月像一大块沉重潮湿的腐肉,笼罩在伦敦上方。
每天都有两万吨的马粪从发臭的街道上被人扫起,扔在我们委婉客气地称为“垃圾堆”的地方。那其实是堆放在泰晤士河口附近规模惊人的粪堆,俨然就是英格兰的喜马拉雅山。
伦敦周遭尸满为患的墓园同样臭气熏上九重天。掘墓工人踩在新尸体上跳来跳去,不时陷入高度及腰的腐尸烂肉里,就为了把不情愿的新来住户塞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