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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朋友介绍给米兰达的。米兰达是当杂志主编的,大的场面见识过不少,交际圈里有名流,有艺术,也有不学无术的玩咖。其中一个玩咖带他去了派对,引荐给米兰达,说是酒吧认识的,很逗趣的一个人。
他自称是有底子的家庭出来的,父母都在国外,定期给他打钱。他二十六岁,还没有定性,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一些零碎的工作。他没掩饰不学无术的一面,承认常去酒吧喝酒,也有猎艳。初次见面时,她对他印象一般,直到拿香槟时,他们擦身而过,他忽然拦住她,极为认真地说道:“你的眼睛好温柔。”他凝望着她,就这么一望望进她心里。那其中的款款深情,寻常男人就是到死也不会有的(寻常男人宋归宜龇牙咧嘴中)
她已经三十四岁了,算不得太年轻了,对爱情的期望也少了,可心底一些模糊的憧憬并未死去。在他陪伴下,又慢慢复苏了。第二天他就主动约她,又送了花到她公司。她拒绝了他两次,他却毫不气馁,依旧每天给她道早安晚安,哪怕她从不回复。渐渐的,她也有动摇,陪他出去吃了一两次饭。他抢着买单,但米兰达试过他的底,知道他并不如宣称的那么有钱。
在揭穿他的宾利是租来之后,他立刻向她道歉,语气诚恳道:“我是没什么钱,你说的很多,我骗了你,我爸妈已经散养我了,完全不给我生活费了。我都卖了两辆车,现在完全是空架子。但是你不要讨厌我。我是太在意你才会这样,你的那些朋友都太有钱了,我很怕不这样做,你就看不起我。对不起,我太喜欢你了,不是真的有意骗你。”
米兰达心动了,无处安放的母爱终究是漫溢了。一个女人觉得一个男人可靠,未必是动心。但如果是觉得一个男人可爱,便是无可救药了。她的爱情来得猝不及防。两个月后,他们就同居了,住的是米兰达的房子。她的同事都说她恋爱后整个人容光焕发。同居后他变了不少,原本是爱去夜店的人,为了她,每天尽量在十点前回家。
她更加喜不自胜,坚信一个男人若是愿意为一个女人改变,就算得上是真爱。
黎素评价道:“他挺厉害的,知道对不同人用不同手段。对于小女孩,就表现得成熟体贴,给人安全感。对事业有成的,他就会尽量引起你的怜爱。”
米兰达叹气道:“其实我也怀疑过他是个骗子,我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也不是没有交往过比他更有钱的男人。我知道他想从我这里揩油,骗就骗了。没什么了不起的,这点钱我还是能花的,关键是他能给我提供能重要的东西。”
黎素道:“比如说呢?”
米兰达说道:“上一次一个男人认真听你说话,认真关心你的事是什么时候了?你应该知道,再没用的男人,都觉得自己了不起,只要对面是个女人就懒得听她说话,觉得自己可以给她上课。我和你都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周围的男人眼睛里女的就是低人一等。”
黎素附和道:“确实是这样。”
“他却不一样,他总是认真听我说话,从来不把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从来不会打断我,总是很体贴。他给我做早饭,哄我开心,会买一些小礼物藏在家里等我发现,会玩小的恶作剧,再露出破绽故意让我发现。还有床上也不错。真的不错。”
黎素略显尴尬,苦笑道:“这个不用和我说了。”更尴尬的是沈若墨,连勉强的假笑都维持不住。
米兰达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像是刻意要扳回一局,“这有什么,你那小男友一看就不太好吧,在床上。他长太高了,高个子一般都不体贴人,横冲直撞的。”米兰达聊起宋归宜的口气,好像他已经死了三年了,清明节都不用去扫墓了。可宋归宜就在她左手边,一脸无辜地吃着点心,毫无防备就遭了人生最大的一次诽谤。沈若墨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被他烦躁地把手拍开。
三人从饭店出来,沈若墨停车场提车,另外两人在外面等着。宋归宜对着黎素嘟囔道:“米兰达这人有毛病的。”
黎素笑道:“可你还是接了她的委托。”
宋归宜不屑道:“那是看在钱的面子上。”王雯雯与米兰达一人给了他一万,算是委托费,事成后再一人追加两万。
“我看你自从接手这案子,情绪就很不对。”
宋归宜哼哼两声,“因为我对家长里短很过敏。”
“又或者因为你嫉妒了?”
宋归宜板起脸,冷笑一声,“我嫉妒什么?嫉妒个生死不明的骗子吗?嫉妒他不学无术,还是嫉妒他长相平庸?我看别人养的狗,双眼皮都比他明显。”
“你嫉妒他能很轻易同别人打交道,不是关于性吸引力,而是一种社交能力。你不高兴,因为你觉得你是个英俊小天才,他只是个平淡无奇的骗子,但他却比你更擅长融入群体,随时随地让人相信。你自尊心的真的很强。”
“随你怎么说吧。”
“我说错了吗?你是要反驳我,还是要亲我一口?”
宋归宜无话可说,单手扳过黎素的下巴,轻轻吻了她的额头。
米兰达发来了车牌号,还有失踪者留在她家所有的私人物品。考虑到他的真名未知,就姑且称之为时间管理大师。时间管理大师的私人物品有七条干净内裤,六件上衣,五条裤子,一发名片和一些日用品。可以透露信息的私人物品可以说少得可怜,这让宋归宜更确定他在外面还有一个正式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