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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素的车是在正式调查的一天后发现的,这是她失踪后的第三天。车被推进一条河里,河水不算深,只是勉强淹没车顶,今天一个在附近摆摊卖水果的人发现异样。水里有一闪一闪的亮光,原本以来是孩子的玩具,等走近看才发现是河里隐约有汽车的轮廓,他先是叫人,然后才报的警了。车被打捞起后,地方派出所根据车牌发现是失窃车辆,这才向上汇报。但等警察赶到时,河堤旁的痕迹已经被破坏了。第一发现者、围观者、还有帮忙打捞的工人,前前后后许多双鞋印都踩在上面。就算作案者在这里留下了痕迹,一时间也很难甄别了。
这个地方很偏僻,没有什么目击者。警方初步判断作案者是在晚上处理车的,可能是多人作案。坏消息是车上没有提取到指纹,或者其他有用的线索。好消息是车上也没找到尸体。
但这对宋归宜来说,很难说是好消息。他出于意料地冷静,确定黎素已经死了。她的尸体越晚找到,保留全尸的可能性越小。这是长期调查失踪案带给他的经验,他本不该用到的经验。
他被叫去现场辨认证物。车后座的缝隙里有一点血迹,已经想办法提取,检验是否是黎素的血。车里还找到了一个手提包,宋归宜表示确实是黎素的东西。包里找到了一支口红、一本记事本、一包纸巾。
陪在宋归宜身边的依旧是那个方脸警官,他说自己姓余,或许有报过全名,但宋归宜没有心思记下。余警官问道:“有没有什么东西缺了?钱包和手机是带在身边的吗?”
宋归宜点头,“对,钱包和手机缺了。”
“还有别的吗?你慢慢想,不用着急。”他把几个证物袋展示给宋归宜看,脸上没有多少表情,但说话的语气有一种刻意的温和,好像宋归宜是一个不能受刺激的绝症病人。又或许他真的差不多是这情况,也就担当得了这份小心翼翼。
宋归宜虚弱道:“ 没有了,东西都在这里了。”
“你确定没有东西了少了吗?”
“应该是的。但毕竟是她的车,很多东西我都不清楚在哪里。”
余警官说道:“好的,谢谢你的合作。你先回去休息吧,要是想到什么可以打电话过来。有进展我们会再联系你。你现在人觉得好一些了吗?”
宋归宜平静道:“没事,我已经没感觉了。”
宋归宜尽了一个理智的受害者家属应尽的一切义务,顺从地回到家,接受父母朋友的慰问,面带微笑,积极地表示心怀希望。然后他乐观积极地吃饭、洗澡、看书,在餐桌上甚至说了一个笑话。他用余光扫见父母很勉强地笑了,眼含担忧。
他略感困惑,不明白为什么他情绪失控时,周围人忧心忡忡,现在他完美地自我克制时,又会引发另一重担忧。他花了人生中的许多时间来假装正常,可却像是一个在蒙填空题答案的学生,总是找不到的正确的答案。
正常人在此刻会做什么事?他们会哭吗?会歇斯底里吗?会等待警察带来好消息吗?宋归宜不清楚,但他用排除法做了选择:正常人绝对不会对警察隐瞒线索。
宋归宜说了谎,他知道黎素的车上少了一件东西。她的手表,一块价值十万的积家手表。这块表坏了,黎素一直找不到时间送去修,就把表放在车上的储物箱里。这是个很隐蔽的地方,如果不是黎素和宋归宜提过,他也不会知道。
作案者取走了手表。可能是黎素告诉他的,也可能这就是他作案的目的。黎素案发时开的车是被吴亚楠砸坏的那辆,是沾了一个逃犯的血,又在修理厂放了十多天的那辆。黎素是在取车那天摔坏的表,所以顺手把表放在车上。然后不到一周,她就失踪了,而且作案者是时刻了解她的动向,有计划地带走了她。从她到地下车库停车再到作案者找上她的车,全程不超过二十分钟。原本不排除随机作案的可能,但是现在作案者既然拿走了她的表,就说明是有计划作案。对方至少认识她的车,能接触她的车甚至是在上面安装跟踪器,并且在她取车时在现场。
很自然能推出的一个结论,这是修车厂给黎素修车的那人。弃车点与失踪点相距约 50 公里,如果是开着黎素的车上高速,未被阻拦,没有在监控中留下痕迹的一个原因就是作案者换了车牌。汽修厂的人明面上和暗面上的门路都有很多。
当然也有另一种解释让逻辑通顺:作案者确实是随机作案,并不认识黎素。当时就在地下车库,并且看到黎素是独自出行的女性。所以伺机行动,挟持了她,然后通过逼问知道了放手表的位置。
宋归宜宁愿相信前者,因为作案者与受害人认识时,受害人存活的几率相对能高一些。他怀着一切侥幸的期望,连自己都感到悲哀。
从结论倒推找证据,其实很简单。警察一开始通过监控,想确定作案者的逃跑路线,可是他七拐八拐竟然开进了附近的小区,避开了所有主干道的监控。宋归宜绕到他最后出现的小区后门,走出去,是一条在整修的马路,马路要拓宽,原本的监控自然都拆掉了。再向前两公里,有一家汽修厂,黎素当时就是在里面修车的。
作案的如果是汽修厂的人,一方面可以在不开车的情况下,迅速到达地下停车场。同时可以在作案后把黎素的车开回汽修厂,连夜更换牌照。
第二天宋归宜亲自去了汽修厂,黎素当时的保修单和发票还在家里。他很轻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