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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模仿者的作品,都很引人入胜,然而,人性,至少是英格兰中部各郡居民所表现的人性,也许在这些作品中是找不到的。
因此,《诺桑觉寺》中的人是活生生的人,女主人公凯瑟琳并不是什么传奇式的人物,她在现实生活中破除了幻觉,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她在巴思与诺桑觉寺所经历的三个月,比她十七年来所接受的教育还要多。她在巴思的第一个朋友伊莎贝拉就是虚情假意的人,嘴上说的往往并非心里想的,她要接近凯瑟琳的目的在于要与詹姆斯·莫兰订婚。在与詹姆斯订婚并征得他父亲同意之后,她又与弗莱德里克·蒂尔尼(蒂尔尼上尉)调情,因为蒂尔尼的家庭更加富有,然而她的目的并没有达到,于是又回过头来想通过凯瑟琳的帮助要与詹姆斯重修旧好,最后连读了她来信的凯瑟琳都对她的行为感到厌恶,更不用谈修补她与詹姆斯的爱情,因为那不是爱情。第二个让凯瑟琳认识这个现实世界的是约翰·索普。这个牛津大学的呆子所追求的只是事物的表面,为了在别人面前显得神气和阔气,他什么都可以编造。最大的谎言是为了显示他的追求对象家庭阔绰,说她是富勒顿地产的女继承人,仿佛他追求的人富有便是他的阔气。然而一旦追求凯瑟琳不能得逞,又转而污蔑她家是贫穷人家,这第二次谎言带来的后果是蒂尔尼上将把做客的凯瑟琳赶出家门。凯瑟琳虽不了解这些情况,但她始终没有被索普骗走。这是她性格非常可爱的地方。蒂尔尼上将虽然出身高贵、家境富有,其实是一个头脑蠢笨的人,否则他不会两次被约翰·索普所蒙骗,这主要是因为他所追求的只是金钱、地位、地产之故,有什么样的追求便会造就什么样的人,那是必然如此的。凯瑟琳一直对他敬而远之,而且总怀疑他是谋害妻子的凶手,尽管她是受了太多的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这是凯瑟琳性格的又一个可爱之处。正因为有这些可爱之处,她赢得了亨利·蒂尔尼真诚的爱,以及他妹妹艾丽诺·蒂尔尼的真心帮助。
艾伦太太也是一个有趣的人物,她养尊处优,只关心服饰,因此她是头脑空空洞洞,没有什么见解的人,在巴思的那些日子里,与其说她关心凯瑟琳,倒不如说她关心巴思的时髦服饰。莫兰太太是另一种类型的人物,尽管她为了安慰凯瑟琳可以搬出麦肯齐的《镜报》杂志妙文来,然而她对现实生活的看法是很局限的。倒是凯瑟琳的大妹妹萨拉,虽然只听到她说过几句话,但她是一个很善于动脑筋而且思维清晰的人,可以想见定是一个很有见解的姑娘。至于亨利,正是在他的帮助下,凯瑟琳才从生活中学懂了许多道理,这里不必多说他了。奥斯丁的人物都是很有性格的,非常令人难忘,因为在我们身边也可以碰到这样的一些人。这就是奥斯丁小说的魅力。
五
奥斯丁作品的语言文字是纯正英语的典范。这是跟她的家庭环境有关的。她从小就开始大量广泛地阅读包括亨利·菲尔丁、理查逊、司各特等大作家的小说与诗作,而且十几岁就开始文学创作,至于将书信交往作为练习写作与思想交流的机会,那更是她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诺桑觉寺》第三章中作者借亨利·蒂尔尼之口,对女人记日记作了很有意思的评论:
记日记是一个富有乐趣的习惯,女人一般都有流畅的写作风格,而这流畅的写作风格的形成,大都又归功于记日记这个好习惯。大家都承认,会写一封封读之令人愉快的书信,那是女人特有的才能。也许天赋有一些关系,可是我确信,对于这种写作风格的形成,记日记练笔那必定是起了重大作用的。
她在第五章论及长篇小说的时候,指出小说是“表现了思想的巨大力量的作品”,是“用最贴切的语言,向世人传达对人性的最彻底的认识、并对人性的种种表现作最恰当的刻画,传达洋溢着最生动的才智与幽默的作品”。在这里,对译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两个词: 流畅,贴切。译者注意到了,并努力去实践它,然而译文是否流畅、贴切,那只能听读者的批评意见了。
金绍禹
作者为《诺桑觉寺》写的广告
这本小书是一八三年完成的,当时准备立即出版,书卖给了一个书商,甚至还做了广告,可是这件事至此便一直没有进展,其中的缘由,作者始终不得而知。一个书商竟然认为值得花钱买下他认为不值得出版的书,这种做法似乎有些奇怪。可是,关于这一点,作者也好,读书界也好,并没有什么可关心的,只不过由于时间已过去十三年,书中一些地方看来有些过时,因此,关于这点还要说上几句。务请读书界注意,从本书完成之日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十三个年头,如果从开始动笔写这本书的时候算起,则还要久远。请记着,在这样长的一段时期里,书中提到的地方、习俗、书籍以及见解,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第一章
凡是见过凯瑟琳·莫兰孩提时代模样的人,都会觉得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成不了女主人公的。她所处的生活环境,她父亲、母亲的性格,她自己的相貌和脾气,这一切都不利于她做女主人公。她父亲是一个牧师,不会被人们忽略,他的家境也不贫困,而且,他是一个很受人敬重的人,尽管他起的名字叫理查德[1],他也从来不是一个潇洒的人。除了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