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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但是个很壮实的人,相貌平平,身材难看,他似乎怕自己模样太漂亮,除非是穿上马夫的衣服;也生怕自己太像一个绅士,除非该彬彬有礼的时候可以很随意,能允许他随和些的时候可以放肆。他取出怀表:“莫兰小姐,你说我们从泰特伯里到这里跑了多少路?”
“我不知道有多远的路。”她哥哥告诉她说二十三英里。
“二十三!”索普大声说;“足足有二十五英里。”莫兰不同意他的说法,他有道路图、旅店老板和里程碑作为依据;可他的朋友对这些就是不买账;他测路程还有更加可靠的方法。“我知道必定是二十五英里,”他说,“根据我们花的时间来计算。现在是一点半;我们出了泰特伯里旅店大院,城里的钟正好敲响十一点;全英格兰有哪个男人敢说我的马套上之后每个小时跑不到十英里。照这样的速度现在正好是二十五英里。”
“你记错了一个小时,”莫兰说;“我们离开泰特伯里的时候只有十点钟。”
“十点钟!十一点钟,错不了!我是一下一下数的。莫兰小姐,你这个哥哥要把我搞糊涂。你仔细看看我的马,你见没见过哪一匹马有这么会跑的?”(仆人刚跳上马车,正准备把车赶走。)“这么好的纯种马!三个半钟头才跑上二十三英里!你看这匹马,那怎么可能呢。”
“没错,这马真是跑得热了。”
“热!我们到华尔科教堂的那一段路,它根本没事儿似的。你看看它的前身,看看它的脊背;只要看看它的动作就行了。这样的马一个小时还跑不到十英里。捆上它的腿也照样跑。莫兰小姐,我的马车怎么样?是不是顶呱呱的?非常挺括,是城里跑的马车。我买下还不到一个月。它是给基督堂学院[1]一个学生定做的。是我的一个朋友,一个很好的人。这辆马车他自己用了几个星期,直到,我相信,他觉得手头紧了,还是卖了方便一些时。那会儿我也正好想弄一辆这样的车,尽管我也定了主意要买一辆双马拉的双轮轻便车。说来也巧,上个学期,当时他正赶着马车到牛津,我在马格达仑桥上遇上他:‘哦,索普,’他说,‘你是不是正巧想买一辆这样的小玩意儿?这是一辆顶呱呱的马车,可我已经玩腻了。’‘哦!妈的,’我说,‘行啊。开个价吧。’莫兰小姐,你猜他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