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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为什么没有这些能力呢?”
“巴尔子嗣太多,杀戮神力太过分散了,每个人身上都只有极其微薄的一点,自然就没什么效果了,”梅菲斯说,“神力要想外化具现,也是要有足够的分量的,就像欣布刚才说萨马斯特,虽然也篡夺了一丝银火,但因为太过微弱,所以他什么银火球银火护盾都用不出来。莎珞克也凝聚融合了一些神力,但还是太少了。”
“太少了?”
“嗯,我记得我大概是在八岁的时候,当时我体内的杀戮神力已经积累到了……能够让我有‘即将溢出来’的感觉,然后我母亲说,我可以学习锻炼运用神力的方法了,”梅菲斯回忆着说,“莎珞克拥有的神力太少,连我当时的十分之一应该都没有,她当然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别能力——而且关键在于,她就算有,也根本不懂得怎么运用啊。”
神力的运用,也是要先知道方法的,不掌握方法,就算有神力也白搭。在早期阶段,魔法女神的选民们就只会很机械地运用银火去烧人,类似于燃烧之手,因为女神只传授了这种方法。后来是萨马斯特发明了诸多运用技巧,银火的威力才真正发挥出来。琼恩自己也可以作为例子,他现在确确实实有影火,这是莎尔的神力,然而他压根不知道如何运用,夜女士也没教,所以唯一的用途就是生死关头自动出来保命。梅菲斯的母亲是巴尔高阶祭司,又是选民,到处杀死巴尔子嗣,让梅菲斯凝聚融合神力,为的就是让神祇复活,她自然是非常精通杀戮神力的运用方法,并且教给了女儿。莎珞克就运气很不佳,没有一个好母亲也没有好老师,加入的是铁王座这种黑道组织,被培养成一个杀手,哪里懂得如何运用神力。
“这么说的话,如果掌握神力的运用方法的话,神子其实比选民更加优秀?因为神力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哪有这种道理?”梅菲斯皱眉,觉得琼恩的说法很是莫名其妙,“确实,神子的神力是属于自身的,很难剥夺;选民的神力是神赐予的,随时可以收回——但问题在于,神子通常只是能继承到一点神力而已,和选民所获得的远远不能相比,连具现外化都不太可能,就算知道如何运用又有什么意义?”
“但你不是神子吗,你不就可以。”
“我是特例啊,”梅菲斯轻轻敲着他的脑袋,“巴尔是预见到自己必将被摧毁,所以他刻意把自己拥有的全部神力都分散到了子嗣中,通过杀戮互相吸引,所以我这个神子才能拥有如此庞大的神力,这根本就不是常态好不好。正常的情况,神子能够继承到的神力并不多,恐怕连莎珞克这种程度都没有,甚至还有可能丝毫没有继承到半点神力的。”
琼恩沉吟着,“那除了巴尔之外,还有别的神祇在凡间留有子嗣吗?”
“历史上是有一些的,但都不怎么出名,而且我说了,神子不是选民,继承的那点神力微不足道,甚至根本没有,无法像选民那样长生永寿,最多能比普通人多活些年月罢了,基本都早去世了。最近几十年里,在凡间留有子嗣的神明……似乎就只有巴尔了。”
“唔,你知道,我在宗教学方面一向无知,很多基础概念都搞不清楚,”琼恩搂着她的腰肢,在少女的金发上轻轻亲吻,“那也就是说,你是神子,因为情况特殊,拥有超乎寻常的神力,所以你能够运用‘杀戮之剑’,而你母亲是选民,同样也能运用它,对吧,效果是一样的。欣布和葵露是魔法女神的选民,被赐予银火,所以能够运用银火球、雷电枪,就连萨马斯特,如果他篡夺的神力足够多,他也是可以运用的,对吧。”
“是啊。”
“那这也就是说,神力和神力之间,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所有权的归属不同。是这个意思吗?”
“可是,所有权的归属不同,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本质区别吧。”
“是,我知道,有的神力归属于神祇,有的神力归属于凡人本身,选民具备的是前者,强大但却并非真正拥有,只是暂时借用;神子具备的是后者,真正拥有但却微弱,除了你这种特殊情况之外,基本也不能运用发挥。但我是说,如果忽略掉这个本质的不同,它们的作用、效果、外在的表现形式,其实是差不多的,对吧。”
“是,效果、作用,那其实是差不多的,关键就在于归属不同——但你弄清楚这个又有什么意义?”
“唔,我是在整理思路,”琼恩说,“总觉得像是隐隐约约把握到了什么东西,但一时又说不清楚……神力和神力是不同的,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所有权的归属,萨马斯特发明的,其实也就是一种转移神力所有权的方法,对吧。”
“可以这么说,”梅菲斯点头,“他其实就是篡夺神力,归属自身——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想从选民转化为强大的神子,进而获得真正的永生。”
“真了不起。”琼恩感叹。
“是很了不起,但那也得你先成为选民,先有神力让你篡夺再说……”梅菲斯随口正说着,突然反应过来,“琼恩,你的意思不会是说……”
“我也有一种能够转化神力的方法,”琼恩说,“你知道的。”
梅菲斯想了一想,摇摇头,“不一样,”她说,“这是完全不同的。”
确实是不一样,萨马斯特的作法,其实就像是一个保管员,神祇把神力寄存在他那里,然后他给吞没贪污了;琼恩的作法,则更像是一个窃贼,直接从别人体内吸取过来,据为己有。而且经过萨马斯特的转化,神力依旧还是神力,只是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