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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廷鉴从自己的马背上取下一口长一米的小箱子和一个书箱,小长方形箱子里面就是撤卸为四节的陌刀,每一节都有丝口,可以十分方便地组装为一把长陌刀,哥特板甲也放在这口箱子里面。
这两口箱子还是李默在路过保定府的时候买的,杨廷鉴毕竟是读书人,天天拿着一把陌刀在手中也不是一个事儿,读书人还是腰跨宝剑,背着书箱的好。
杨廷鉴跨步进入这座带着西域边关风情的“龙门客栈”,客栈的整体风格也是模拟塞北边境风格建造的,就连里面的装饰,也是以土黄色为主体。
“客官,欢迎光临,不知道客官是打尖吃饭还是住店呢?”
一名矮小的店小二唱着诺,就上来招呼杨廷鉴,这名店小二别的地方到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把大号的剔骨刀,这让杨廷鉴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而在客栈大厅里面吃饭的人,也多是武夫打扮,身上也携带着各种兵刃,杨廷鉴心中暗想:
“这到底是江湖人士呆的地方,不是带刀就是带枪。”
自从杨廷鉴进入客栈以来,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要知道这“龙门客栈”就是为他们这些江湖人士准备的,从来没有一个读书人到这客栈里面来过,不管是那些读书人是不肖或者是不敢,反正杨廷鉴是第一个着士子长衫的读书人第一次出现在“龙门客栈”里面,所以整个客栈内顿时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在柜台里“噼里啪啦”地打算盘,客栈内本来喧嚣的声音突然停止,这让金镶玉连忙抬头查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金镶玉这一看不要紧,差点就被杨廷鉴的玉树临风给吸走了魂魄。只见自己的客栈内一名翩翩佳公子,黑亮垂直的发丝,斜飞的英挺剑眉,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脸庞,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王者气势。
杨廷鉴毕竟是上个战场,杀过流贼的,读书人独有的温文尔雅,再配上果敢的杀伐之气,当然就有了吸引女人的那份英雄气概了,这是发自骨子里面的气质,不是可以装出来的。
“哟……这位公子,小女子是这间客栈的老板娘,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包涵,公子是来赶考的举子吧?”
金镶玉如蜻蜓点水一般,就如风一样地快速飘到了杨廷鉴的面前,柔情万千地招呼着杨廷鉴,她的一双妙目不停地在杨廷鉴的身上扫来扫去,忒是肆无忌惮。
客栈内投来的各种目光,金镶玉也是毫不在意,金镶玉含笑着用夺人心魄的目光一扫客栈,顿时让那些看稀奇的客人全部都乖乖地低头吃饭,金镶玉的这一眼,那十分明白地告诉了那些江湖人士:
“姐儿就是爱俏,姐儿就是春心萌动了,难道有那个不开眼的狗东西敢来坏老娘的好事。”
金镶玉也是苦命之人,她本是西北边塞马贼首领的独女,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武功,左手善使柳叶飞刀,右手使柳叶刀,所以他父亲就经常带金镶玉出关走私,在道上也赫赫有名,“金镶玉”也是她的江湖名字,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
前几年金镶玉的父亲死于马贼之间的黑吃黑,举目无亲的金镶玉就带着父亲留下的积蓄和几个忠仆到了京城,开了这家具有西北风情的“龙门客栈”。
金镶玉虽然是马贼之女,却偏偏喜欢读书人,可那个读书人敢取马贼首领之女,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结果金镶玉的婚事就这样耽误了下来,今天金镶玉已经是二十有二了,这在大明是属于“齐天大剩”的范畴。
金镶玉身穿紫色的真丝素纹裙,上面全是小小褔团图案。外套绯红色流萦醉花纱衣,透明的纱衣上织就出牡丹暗纹,梳得光滑平整的高髻正中插着一支红玉金菱花。前额处环过一缕乌发代替了华胜,上面粘着颗颗珍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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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姐儿爱俏
金镶玉白皙细腻的脸庞画了艳丽的粉霞妆,显得双眼更勾人心魄,黛眉翘鼻,贝齿朱唇,似笑非笑的轻摇着纱扇,果真是风情万种态,千娇百媚生。
杨廷鉴看着眼前风情万种的金镶玉,那心中还真是莫名的悸动了一下,那呼之欲出的双峰,那性%感丰满的翘臀,那一把可握的小蛮腰,要是在现代社会,那就是超级美女的节奏啊!追求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那些所谓的影视明星,在金镶玉面前都会黯然失色,黯淡无光。
“小生乃浙江嘉兴府新科解元杨廷鉴,正是赶考而来,今欲在贵店叨唠一阵,还请老板娘周全一二。”
金镶玉一听杨廷鉴文质彬彬的回话,当时就惊呆了,这阳光帅气的书生还是赶考的解元,而且是江南的解元,金镶玉立即在心里祈祷:
“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这就是我要找的郎君啊!你就成全小女子这一回,小女子给你重塑金身。”
杨廷鉴见金镶玉在发呆,连忙继续继续轻声问道:
“老板娘,难道贵店客满,如此我便在寻一家好了。”
杨廷鉴说完转身就准备离去,金镶玉一见,哪能让自己送上门的金龟婿给溜掉啊!连忙伸手拉住杨廷鉴的胳膊,杨廷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对于现代人来说,这实在是太正常了。而客栈里那些看客全都瞪大了眼睛,何曾几时见过道上赫赫有名的金镶玉老板娘如此动情和花痴了。
“公……子……”金镶玉的话嗲得出水来。
“奴家这里可有全京城最好最安静的客房,绝对可以安静地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