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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说。
第三十四章兰轩小馆
“思语――”
“是――老板娘。”
“把这份外卖送到二号街巷口的杰斯太太家去。”
“好!”
艾思语提着外卖放到车后座,骑上脚踏车出了。
今天的天空透着一种淡淡的蓝,放眼望去,云淡风清,没有高楼大厦,只有各种各样的树枝,尽力拥抱着天空,深吸一口气,是新鲜甘冽的,如泉水一般。
明媚的阳光和着徐徐的微风轻轻的抚摸着艾思语粉嫩的脸颊,柔顺的长在风中飞扬,梢扫过脸颊痒痒的,像个顽皮的孩子,让她忍不住抿嘴而笑。
转眼间,艾思语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已经两个多月了,初来乍道的惶恐不安渐渐褪去。
这里是位于美国东北部,有着36o多年历史,被称为美国“最古老的城市”――波士顿。
艾思语打工的地方叫做“兰轩小馆”,是波士顿唐人街上一间极具中国风特色的餐馆,来这里用餐的大多都是出国在外的华人。
老板娘沈兰轩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长相和善,待人特别热情。当初艾思语只身来到这里的时候因为迷路而意外结识了这位善良的老板娘,最后别无去处的她,干脆索性留在了兰轩小馆里打工。
老板娘对艾思语十分的照顾,见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子,漂泊无依,就在兰轩小馆里腾出一间房,让她住在了那里。这真诚的同胞爱,让身处异国他乡的艾思语感到了踏实和温暖。
送完外卖回来,艾思语瘦小的身影一如既往的穿梭在兰轩小馆里。
“思语,把这个糖醋里脊端给五号桌的客人。”
“是――”
“思语,把这个荷叶莲藕鸡端到二楼雅间。”
“是,马上来”
艾思语一刻不停的忙碌着,脸上始终挂着明媚的笑容,像一缕温暖的阳光,洋洋洒洒地映入人的心房。
来到这里,她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要坚强,要试着自内心的微笑。
微笑着,就可以渐渐忘却烦恼,忘却心灵的煎熬,可以让她有坦然面对人生失意与彷徨的勇气,让暖暖的微风抚平自己那颗满是褶皱的心。
“老板娘,你的这个小帮手看起来很能干哦!”一位中年华侨熟客笑着夸奖道。
“是呀,这孩子很勤快,特别讨人喜欢。”老板娘赞赏的点点头。
“笑起来也很漂亮,呵呵……”隔壁桌的一位年轻的留学生补充道。
“呵呵……对呀,思语来了之后,兰轩小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呢!”老板娘看着艾思语忙碌着的瘦小身影,会心地微笑着。
这孩子有着一张清秀的瓜子脸,柔和的柳叶眉,小巧的樱桃嘴,细腻白皙的皮肤,明明是素面朝天,却胜过一切精致的妆容。
总是明媚的笑着,可眼底却透着一股淡淡的愁绪,似乎极力掩藏着什么。
刚来的时候,几次看见她呆呆地对着天空叹着气,夜晚也常常听到她的断断续续的饮泪低泣,这样一个纯净乖巧的孩子,到底生了什么,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心酸过往呢?!
老板娘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第三十五章夜不能寐
晚上十点,兰轩小馆打烊,艾思语终于结束了一整天忙碌的工作。
拖着酸痛的身体,一头栽进在自己的小床上,闭上了疲惫不堪的眼睛。
“汪汪――”
老板娘养的那只杏黄色的八哥犬,朝着艾思语叫了两声,胖乎乎的身子一跃,上了她的床,在她的身上来回蹭着。
这是一种性情稳定的狗,对人温和、友善,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看到它总能让艾思语想起自己那只已经死去了的墨墨。
“eric,不可以调皮哦,我现在要睡觉。”艾思语依然闭着眼睛,懒洋洋的说道。
“汪汪――”eric又叫了两声,伸出红红的舌头舔着艾思语光滑的脸颊。
“eric,再这样我就生气咯。”艾思语用手抹了抹被eric舔得湿湿的脸,睁开了眼睛。“真是个不听话的小家伙。”轻轻点了点eric的小鼻子,伸手抱起了它。
“汪汪――”
eric好像特别喜欢艾思语,总是粘着她,老板娘还打趣地说它就像是她的孩子。
抱着胖乎乎的eric,摸着它可爱的小脑袋,让她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墨墨,那条无辜惨死的雪白小狗。
墨墨,她和季羽墨的墨墨!
来到美国,尽管近在咫尺,艾思语始终也没有勇气去找季羽墨。
现在的她,早已是千疮百孔,她觉得自己很肮脏,就像一张雪白的宣纸染了墨,无论怎么擦也擦不掉那深深烙下的印记。
每当想起那个温文尔雅的他,她就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资格拥有他了!
午夜沉沦,夜不能寐。
夜半思念的颜色,染遍了无垠的天空。
苍穹里,灰色的寂寥,贫血乏力的期盼,一对虚影的触及,几句馨香的梦呓,搅碎了缠绵,撕裂了胸膛,心间涌动着阵痛。
不知道在多少个静默无声的夜里,她呆呆地坐在床上流着泪。爱,却不能触摸,只能藉着强烈的思念,体味他的温情与浪漫。
脑袋里的一幕幕闪过她与季羽墨曾经拥有的种种甜蜜,想要割舍,却怎么也舍不下。
那曾经停留心头的悸动,瞬间化做飞舞的彩蝶,起舞思绪的枝头,而蝶影又仿佛化做潺潺流水,心田流过,滋润那早已干枯的灵魂。
抬起头,已是满脸泪痕,脸上淌的是泪,心里流淌的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