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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的销售柜台,同时组织推销员深入街头巷尾、工厂学校进行推销。
这场对台戏持续了五年之久,最终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凭借爱国情怀营销和精准的市场定位,成功占据上海香烟市场的三成份额,打破了英美烟草的垄断。而英美烟草公司也被迫调整策略,不再单纯依靠低价倾销,而是推出更符合中国消费者口味的香烟品牌,双方形成了长期竞争的格局。
三、现代骗子惯用的对台戏诈骗手法与案例
现代社会中,骗子将对台戏策的核心手法与科技手段结合,打造出更具迷惑性的诈骗陷阱,其本质仍是通过“制造对立场景”制造虚假选择或冲突,诱导受害者上当。以下是最常见的诈骗手法及真实案例:
(一)虚假公检法诈骗:权威镜像与恐吓对立
核心手法:骗子模仿公检法机关的“权威形象”,制造“合法调查”与“违法嫌疑”的对立场景,通过伪造证件、话术恐吓,诱导受害者“自证清白”,进而转账汇款。
案例1:西安特大涉台电信诈骗案(2015年)
犯罪团伙由11名台湾籍嫌疑人组成,在西安设立5个窝点,实行公司化运营,有“老板”“培训师”“业务员”等明确分工,还制定了标准化诈骗剧本。他们冒充台湾“公检法”工作人员,向台湾居民发送“医保卡信息泄露”的虚假短信,随后电话跟进,声称受害者涉嫌“医保诈骗”,需要配合“调查”。
为增强迷惑性,团伙设置“严厉调查”与“协助脱罪”的对立角色:“调查角色”由“检察官”“警官”扮演,语气严厉,出示伪造的“逮捕令”“涉案通知书”,强调“不配合将立即逮捕”;“协助角色”则由“财务专员”扮演,“好心”告知受害者需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才能“洗清嫌疑”。受害者在权威压力与“自证清白”的诱惑下,往往轻易转账。该案涉案金额近3000万新台币(约600万人民币),其中一名受害者被骗走2127万新台币。
案例2:高雄“自然人凭证”诈骗案(2024年)
诈骗集团上演“多角色配合”的对台戏:首先由“高雄市社会局人员”致电60岁退休女子,声称其证件遭冒用盗领补助,要求她到户政事务所办理“自然人凭证”;随后,另一批骗子冒充“高雄市警局人员”,在户政事务所与女子“会面”,以“核实信息”为由,通过“自然人凭证”查询其名下所有财产。
接着,骗子制造“涉案风险”与“脱罪方案”的对立:一方面强调“若不配合,将以诈骗罪起诉”,制造恐慌;另一方面提出“解决方案”,要求女子将所有存款取出面交,甚至以“自证清白”为由,诱骗她将台北的房产抵押,获得1200万新台币后转入指定账户。女子质疑时,骗子竟嚣张呛声“我就是诈骗,你能拿我怎么样”,此时女子才幡然醒悟,前后共被骗走2000万新台币,房产也面临被赎回的困境。
案例3:北京“涉嫌洗钱”虚假调查诈骗(2023年)
骗子冒充“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通过网络电话联系受害者,声称其名下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并发来伪造的“立案通知书”“逮捕令”照片。为增强可信度,骗子还将电话转接到所谓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由另一人扮演“检察官”,继续恐吓受害者。
骗子制造“被通缉”与“协助调查脱罪”的对立:“检察官”表示,受害者需将名下所有资金转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全账户”,接受“资金核查”,核查通过后即可“洗清嫌疑”。受害者因害怕被逮捕,按照骗子要求,将500万元存款转入指定账户。转账后,骗子以“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继续索要资金,受害者才察觉异常,报警求助,但资金已被骗子转移至境外,无法追回。
(二)网络投资诈骗:正规平台与内部渠道的利益对立
核心手法:骗子搭建“正规投资平台”与“内部优惠平台”的对立场景,通过“低风险、高回报”的利益诱导,让受害者在对比中选择“内部平台”,最终卷款跑路。
案例1:虚假数字货币投资诈骗(2024年)
骗子首先在短视频平台推广“正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展示虚假的交易数据和盈利截图,吸引用户关注;随后,通过客服私信或社群邀请,向用户推荐“内部专属平台”,声称该平台是“与正规平台合作的优惠通道”,手续费更低、回报率更高(承诺日息3%-5%),形成“普通平台”与“内部平台”的利益对立。
为增强可信度,骗子还会安排“投资老师”指导操作,“客服”解答疑问,甚至组织“盈利晒单”活动,让部分“托儿”在群内分享虚假的盈利截图。受害者在“内部平台”的高回报诱惑下,纷纷投入资金,初期确实能收到小额返利;当受害者加大投入后,平台突然无法提现,客服失联,“内部平台”彻底关闭,而所谓的“正规平台”也与骗子无任何关联,只是被用来做对比的工具。
案例2:虚假股票配资诈骗(2023年)
骗子在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股票配资,杠杆10倍,保本保收益”的广告,吸引炒股爱好者关注。他们首先向受害者推荐一个“普通配资平台”,声称该平台杠杆低、收益一般;随后,又推出“VIp专属配资通道”,声称该通道是“券商内部合作渠道”,杠杆高达20倍,且有“专业操盘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