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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降到最低。
好不容易连哄带骗,又恐吓又哀求,儘可能维持住秩序,点来点去,发现少了一个。阿默呢…?危险指数最高的阿默呢?!
我替他写过上打的悔过书,悔过的内容通常是尸体损毁和人质伤害。当然他也不是啃很多…就手臂或大腿咬掉一口。
我赶紧拿下眼镜,看到他在花阴下,舔着嘴唇看着迷得晕头转向,连自己姓啥都不知道的小女生。
「住口!」我气急败坏的大叫,「别咬下去,那是我同学啊~」
他鼻子狞出怒纹,「别干涉我处置食物!不然我就吃妳代替!」
…别在我学校闹乱子,我还想在这儿上学啊!赶紧将他撞开,那个小女生居然还瞪我,大发娇嗔的问我是谁。
我是谁?我是来救妳这麻瓜的倒楣鬼!
来不及回话,我已经让暴怒的阿默抓住,他大吼,「吃了妳!」
冷冰冰的声音划破这团溷乱,「不是告诉过你,林靖是我的吗?你想死?」…柏人来干嘛?他不是出差中吗?!
那个白痴小女生居然双手紧握,「为了我打架欸…好浪漫喔~」
…说她是白痴,一点都不亏。
在我又哭又叫,和圣叔叔的强力干涉下,终于平息这团溷乱。我啜泣着,所有叔叔的外套都没了釦子,连圣叔叔都不例外。唯一外套完整的,只有迟到的柏人。
但他和阿默的脸可不太完整,两个人脸上都有淤血和擦伤。
「你们是来干嘛的啦。」我气哭了,「还打架…怎么这样啦…」看柏人那张淤血的冰箱脸,越发有气,「你不是在上班?」
「我跷班了。反正只是例行检查。」他掏出手帕乱擦我的脸蛋,「哭什么?」
「他们只是想要庆祝妳毕业啊。」圣叔叔拍拍我的肩膀,「大家一起照张相。」
我愣了一会儿,不太自然的转过头,「…我不喜欢照相。」
「因为人会一个个消失?」柏人点了烟,唇角有些血渍。「没错,每个人都会消失,生离死别,在所难免。」他将我拽到最中间,「但是,妳还是得照。」
我看着有些不好意思的叔叔们。他们…没有参加过这类普通人的活动吧?他们兴高采烈的换上西装,忐忑又兴奋的来参加毕业典礼,而我…却跟他们没什么关係,他们却这样用心的爱我。
我比之前还想哭,但反而挤出笑容。
后来我凝视着这张照片,这成了我最宝贝的宝物。特机二课的叔叔不太自然的对着镜头傻笑,伸出两个指头,对着镜头说「Ya!」一副傻兮兮的样子。
我是这群傻兮兮的大叔们一起疼爱到大的。以后不管会消失多少人,我都没有忘记过他们的名字。
他们都是我亲爱的「爸爸」。是我这个贫穷、杀掉亲生父亲也要活下去的孤女,终生的亲人。不是他们的宝贝爱护,我可能早就背弃一切,坠入深渊了。
这是我们的「全家福」。特机二课的全家福。
洗好照片以后,我一张张的发,发到阿默的时候,他不太高兴。牵扯到食物他的反应总是特别激烈。
不过他还是把照片收了起来,点了点头,算是道谢过了。
这种奇特的饮食习惯是怎样啊?翻着他过往的悔过书非常头疼,他这种渴求血肉的行为其实和其他人都不相同。
但课裡其他叔叔都像是习以为常,我还撞见圣叔叔拿快要过期的血浆给阿默,劝他多少喝一点。
但他并不是吸血族。他的特徵完全是蛇妖啊,每到春秋两季,他都会特别请蜕皮假,而且等回来的时候皮肤特别光滑,年轻很多。
蛇妖为什么会这样渴求血肉?而且他是溷血儿呀?
我翻着书,百思不解。
妖族和神魔不同。基于一种奇妙的规则,神魔无法久居的人间,妖族却可优游其间。所以妖族跟人类通婚最简单,虽然大半都是人类的基因佔上风。妖族的确也有血腥残暴的历史,曾经喜爱吃食人类。但这种猎食,却不是必要的。比较接近一种夸耀力量的猎奇吧?因为不吃人类,妖族也是活得好好的。
当然有吸食人气的妖族,或者是饮血的吸血族。前者往往摄食极少的量就可以生存,至于后者…曾有学者认为他们的起源不是妖族。
…啊。
我冲去圣的工作室,他正专心的看着显微镜。「嗯?怎么了?」
「圣叔叔…阿默是蛇魔吧?」我有点结结巴巴,「所以、所以他才需要人类的血肉…」
圣叔叔皱紧眉头,看了我一会儿,「去把门关上。」
我狼狈的关上门,他不太高兴的望着我,「靖,妳不该去打开潘朵拉的盒子。妳做了吗?妳不该随便侵入资料库…」
「不不,我没有!」我赶紧说明,「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只是猜测…妖族的溷血儿不应该这样渴求血肉。」
他安静了一会儿,「对,阿默是魔的特裔。他的血缘浓厚到必须倚赖『契约』才能在人间生存。」
神和魔都无法长期留在人间。因为人间彻底的排斥神族和魔族。即使是倍受尊敬的神明,也不能例外。每隔一段时间,神明就得回天,不然就会「堕落」。神魔都依赖「契约」留在人间,神族的契约是「人类的信仰」,魔族的契约是「人类的血肉」。
遗传像是命运残酷的玩笑,不是只有遗传好的地方,也遗传相当恶劣的地方。阿默就是这样。他的父亲是蛇魔,大半魔族的溷血儿都可以迴避契约,但他就是那稀少的例外。
「吃了以后再懊悔、自我厌恶,不断忍耐,直到食慾被刺激得受不了,又渴望血淋淋的『食物』,吃了以后再懊悔…他就这样恶性循环。」圣沉重的叹口气,「治疗他三年多,他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我劝他饮血,别太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