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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拉巴马州,是在佛罗里达州。”
“管他什么地方。”
“好好听着,奶娃。听我说。我以前经常打猎,从我刚刚会走路和能够打猎时候起。人人都说我天生是个猎人。我像猫一样,什么都能听到,都能闻到,都能看到。你懂我的意思吗?天生如此。而且我从不害怕——不怕黑暗,不怕影子,也不怕任何有趣的声响,从来不怕杀戮。我可以杀任何东西,兔子、鸟、蛇、松鼠、鹿。那时候我可小哪。我不拿这当回事。冲着什么我都会开枪。大人都拿这事取笑。说我是个天生的猎人。在我跟祖母搬到这地方来之后,我唯一留恋南方的事就是打猎。所以,当祖母送我们这些孩子在夏天回南方老家时,我一心想的就是再去打猎。大人们把我们送到汽车上挨个坐好,我们就和祖母的姐妹,佛罗伦丝姨婆一起过夏天。我一到那儿就去找我的叔叔、舅舅,一块儿去树林子。有那么一个夏天,我猜那会儿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样子,我们一起出发,而我却独自走开了。我以为我看到鹿的踪迹了。那不是捕鹿的季节,可我根本不在乎。要是发现了一只,我就要下手杀掉它。我没看错,那真是一只鹿,可是脚印挺怪,不是我原来想的分得挺开的那样,不过确实还是一只鹿。你知道,鹿都是后脚踩着前脚印走的。要是以前从来没见过,你会以为那是个两脚动物蹦着走呢!不管怎么说吧,我站在脚印上,后来看到一片丛林。光线挺好,突然我看到树枝间露出了臀尾。我第一枪就撂倒了它,第二枪就结果了它。我是想跟你说,我当时感到挺不错的,我想象着叔叔、舅舅们看我打了一只什么。可是等我走近一看——我还是慢慢走过去的,心想也许还要再补一枪——原来是一只母鹿。不是只小鹿,是只老鹿,反正是母鹿。我感到……挺不自在。你懂我的意思吗?我杀了一只母鹿。是一只母鹿啊,伙计。”
奶娃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吉他,似乎是竭力使自己样子冷静些。
“所以我理解,在你看到你父亲打你母亲时你的心情,就像看到那只母鹿一样。一个男子汉是不该这么下手的。你不由自主地就这么想了。”奶娃点了点头,不过,很明显,对吉他来讲,他怎么说都没什么不同。奶娃可能根本不知道母鹿是什么样子,再说,母鹿也不是他母亲。吉他用指头沿着自己的杯口转来转去。
“她怎么惹他了,小奶?”
“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