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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疯狂手段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策划并进行犯罪行为。这种罪犯只能由他们白人中同样疯狂的家伙来判罪,而温妮·露丝·扎德就符合这种情况。黑人们坚信,他们本民族成员互相杀害时总是理由充分:同别人淫乱(发现一个男人同别人的妻子在一块儿);违背好客的准则(一个男人伸手到他朋友的芥末罐里抓走肉食);开口骂人不是男子汉,骂人不老实,骂人没人味,骂人精神不健康。更主要的,他们认为他们所犯的罪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他们是在气愤、忌妒、丢脸等等极端的激情中干出来的。稀奇古怪的杀人使他们开心,当然,被害人要是他们自己人就不同了。
他们推测着温妮·露丝最近一次杀人的动机。有人说她挣脱束缚变得堕落并且出去找一处落脚的地方。可是她心里清楚,不能指望一个成年男子要她,所以才去找一个小学生。也有人说,她可能是不喜欢那种帮上有黄皮的白便鞋,在她逃出疯人院,走了四百英里去找安身之地时,看到的第一桩事,就是一个小孩穿着一双那样的鞋,她无法容忍,就胡作非为起来了。
在这种种玩笑之中,含着一股子没说出口的恐惧。警察说,有一个证人看到一个“头发蓬松的黑人”从发现孩子尸体的学校院子里跑走了。
“就是山姆·谢帕德拿斧子砍他老婆时他们看到的同一个头发蓬松的黑人。”波特说。
“是用锤子砸的,伙计,”吉他说,“砸了二十七下。”
“伟大的耶稣。他为什么砸二十七下呢?这么杀人太惨了。”
“所有杀人全都是惨的。”“医院”托米说,“杀人总是惨的。你看到电影里英雄用两手掐住别人的脖子,被害的咳嗽一下就断气了,对吧?别信那一套,我的朋友们。人的身体有强大的生命力,一旦生命处于危险,就会拼出全身力气来。”
“你打仗的时候,杀死过人吗,托米?”
“我对几个人下过手。”
“用手?”
“用刺刀,朋友。步兵第九十二军团的人拼过刺刀。贝露森林中闪过刀光血影,真的闪过刀光血影。”
“当时感觉怎样?”
“不是滋味。可不是滋味哪。哪怕你明知道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你还是觉得这种事野蛮无比。”
大家像往常一样笑着托米讲话的特有方式。
“那是因为你无论如何也不想在军队里混事。”一个胖子说,“要是你在街上闲逛,刚好碰上奥瓦尔·福布斯,你会怎么样?”
“孩子,我倒情愿杀死那吸血鬼。”一个大块头的人说道。
“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