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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幺蛾子。
有时候吧你越不想发生的事它偏偏就是要发生,真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宋时风刚打电话请老三十万火急资金支持一下,老三说来一趟,电话还没挂呢,就从窗口看见闫冬到了大门口。
快把人藏起来。他下意识的就往外跑,拉起正在客厅翘着手指染指甲的温尔雅就往屋里塞,慌慌张张的做了个嘘的动作,“别出去,别说话,一会儿跟你解释。”
没顾上管她再说什么,刚把门关上,严冬就进了门。
“你来啦,正好,我在港城给你买了条领带,一会儿你带回去。”
“我又不穿西装,你买什么领带。”刚说完,他突然问:“什么味儿?”
“什么什么味儿?”宋时风一惊,难道是温尔雅身上的香水味被他闻到了?
闫冬眼睛四处一扫,笔直的就朝着茶几走过去,拿起上面红色的小瓶子,“这是什么?”他还真没见过这东西。他只见过红指甲,没见过涂指甲的过程,当然不认识这东西。
“啊,没什么,我买着玩儿的。”宋时风一把抢过紧紧攥住把手背到身后,“我们喝酒去?”
“没事喝什么酒。”闫冬也没多想,直接是驳回了他的提议,“我找你有事。”
“怎么了,你说。”
“我要出车几天,大黄精神不好,我就不带着了,你照顾一下。”
“行,你怎么没一起带过来?”
“怕你不方便。”
“我有什么不方便的。”
“听说你跟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
“啊,哦,一个朋友来玩儿,在我这儿住两天。”他干笑,下意识就没说实话。
“朋友啊。”他又重复了一遍。
“对啊,不然还能是什么。”宋时风反问,“你这怎么了,说话阴阳怪气的。”
“没事,我走了,晚上把大黄送过来。”
闫冬几乎是落荒而逃,他管不住自己,一听说他跟个女人在一起就疯了。明知道跟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可他就是受不了,所以找了这么个蹩脚理由来打探虚实。
朋友,朋友好啊,只要不是女朋友他举手欢迎。
闫冬一走,温尔雅就推门而出,“你什么意思,我见不得人?还朋友?不是女朋友吗?”
宋时风顿时心里一哆嗦,张口就说,“我那朋友有恐女症,听不得女朋友见不得女人,就是不能近距离跟女人接触,他有病。”我再说设么?我怎么这么有才呢?这种瞎话都编的出来。
“是吗?”人家明显不怎么信。
“真的,骗你干什么。”宋时风信誓旦旦的,说的跟真的似的,“要是个女人你怀疑一下还有道理,一个男的你怀疑啥?”
“行吧,算你有理。”说完她又说,“大黄是谁?”
“大黄是他的狗。”
“狗子不准来!”温尔雅大惊失色,“我狗毛过敏,不准来!”
“我不让它进屋。”
“不行!”
“可我已经答应了。”
“答应了也不行。”温尔雅问,“是我重要还是狗重要?有我没狗,有狗没我!”
可那是闫冬的狗……
没办法,他只好发传呼给闫冬,说朋友狗毛过敏,他可以每天到小院去照顾大黄。
闫冬过来好久才回了个好。
虽然他应了,可宋时风心里就是不得劲儿,好像背叛了什么。
然后女朋友休息够了就开始外出考察,也不用他带着,他有点不放心吧其实也是松看口气。一天到晚跟她呆一起,他没有半分传说中的甜蜜,光剩别扭了。
不管别扭不别扭吧,反正人来了你得负责招待好,保护好,出一点岔子都是罪孽。为此他找了个公司跑销售能说会道的女员工陪着,逛。
几天相处他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对这位没感觉,她再好也不是他想要的那碟菜。他就觉得不能再干耗着人家姑娘,太缺德。可直白拒绝说实话他又不敢,不是怕温尔雅哭,而且怕认购证打水漂。
说他功利也好,说他太损也罢,反正那认购证没到手他不能明着跟人说拜拜,可让她这么亲近他也浑身不舒服。说实话,长这么大这是他头一回跟女孩子走这么近,跟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算了,说多了显得还矫情。
为了让温尔雅看他不那么顺眼,但又不会直接说拜拜,宋时风出了个损招,他把大金链子大金表大金戒指又披挂上身,配着大背头花衬衫大裤衩夹趾凉拖,活脱脱就是伤眼大土鳖,整个人都降了两个等次。
结果,温尔雅大小姐看了却笑他可爱,说他少年心不改,就爱玩儿。
宋时风……
不,只要我坚持没有蹦不了的人设!然后就这么一身打扮到公司转一圈再跑狗子那看一遍,伤了一堆眼球后,摊在闫冬小院里,呆着,等老三。
还是这里舒坦。
宋时风坐在大树底下,听着树上知了没完没了的叫竟然一点都不烦,就感觉这才是生活。
要是闫冬在就好了,他们还能一起喝个小酒吹吹牛皮。
也不知道怎么的,住着的时候没啥感觉,走了反倒看这儿哪儿哪儿都好,明明都不能跟他现在住的别墅比,可……
就是贱的。
然后眼睛一溜就跑到了洗澡间,脑子就突然就想起来那天晚上,脑海里不由得又描述了一遍闫冬那堪称完美的,好像手底下还有那微弹紧实的触感,滑溜溜的水润湿哒哒的粘人。
欲望徒生。
了不得!宋时风蹭的蹦起来,越来越清晰的画面让他没有办法再逃避,可他惶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