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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队有些急了,他悄悄将我拉到一边,指着眼前的那具女尸说:“韩医生,看情况这个女人死在这里已经有三四天了,虽然酒楼三天前就已经封锁,可万一有人不慎饮用到尸水,可能就因此感染疾病或者中毒什么的,到时候一旦闹起来,就算是杨副厅长可能也会受到影响啊!”
杨副厅长就是我的大伯,杨是我的本姓,我本来叫杨涵的,后来因为残魄之僵必须用本名为魂,以守人躯,成为人性,我只能改名韩八,意译为旱魃,取本真之意。
见王副队如此这般的卖力保我,我也不好再多说,只能苦笑着点头:“那好,这事情我先不插手,你们该怎么办怎么办就是。”
我拿定主意,事情的真相还是要让人知道的,到时候我悄悄给大伯打个电话,把真相告诉他,也算是尽个人事,至于警察能不能检查出来,最后会不会迫于压力拿王富贵顶罪,这我就管不到了,反正王富贵送我的钱还放在他的白色宝马车里,我是一分没动。
不多时,警方的人已经迅速赶到,火速包围了现场,取证的取证,打捞的打捞,忙得热火朝天,王富贵自然也被带走了,离开时他那撕心裂肺的样子真不爷们儿,让我都不好意思跟他道别。
“头掉了也才碗大的疤,哭些什么啊,真是的,再说,这事儿还真不是他的问题。”我独自一人坐在酒楼门口的台阶上,点着根烟,就那么闷闷的抽着,一边自己给自己解释着。
说起来,这还是我长大成年后第一次参与并处理灵异鬼怪的事情,结果成了这样,我怎能不沮丧。
平时我家里有小黑坐镇,就是那只除了不会说话外,其余都把自己当作人看的怪异猫咪,它跟我从小一起长大,据说是姥姥从棺材旁捡来的,这些年吃下了不少带尸毒的内脏,在加上天生通灵,所以有它在的地方,鬼灵一类的东西只要一靠近都是早早被它发觉,然后被它赶走。
“你好,能问你几个问题吗?”在我的旁边,忽然传来一道怯生生中带着几分柔软的声音。
我扭头看去,在我的身后,站着一个窈窕中透着大方的少女,黑乎乌灵的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说不出的好看,微微上翘的嘴角,饱满的胸部将一件水蓝色的小外套撑得圆润异常,形成一道完美的弧线,脸上带着几分俏皮,还有着微微的羞涩,脑后扎着半截马尾,一说话,马尾就一晃一晃的,给人一种清新甜美的感觉。
我觉得脸上微微有些发烫,不可否认的是,我居然脸红了。
要知道,虽然我读过大学,虽然我在省医院的内科做副主任医生,虽然医院美女护士很多,可我与女孩的交往经验,依旧少的可怜!
这一切,自然跟我那悲催的半人半僵的身份有关系,读大学时我基本连全班同学都没有认清楚,甚至有些同学只见过一面,就是照毕业相那一天见过,其余时间,我都是独自默默的居住在三叔送我的房子里,自学教科书里的内容。至于考试,反正我是没考过,谁帮我考的,我就不清楚了,或许三叔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医院里更是寒酸,我那个科室就我一个人天天守着,准时上班准时下班,除了值班室的人认识我,另外认识我的,也就只有那个送报纸的大妈了。
综上所述,实际我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宅男,哪里有与美女亲身相处的机会?
所以,我不但脸红,还一下子愣住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她是在叫我?
第14章姐妹花
“你好,我姓白,叫白乐乐,是省报的记者,请问,你是法医吗?是不是刚刚见过尸体了?请问你对这件案子有什么看法?”女孩落落大方的笑着说,接连问出三个问题。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胸口挂着一个黑色的数码相机以及一张蓝色的工作证,正写着“记者证”三个字,正面贴着张笑容甜甜的寸照,模样就是眼前的白乐乐。
“我..我确实已经见过尸体了,可我..不是法医。”面对白乐乐的笑容,我忽然有些不知所措,结结巴巴回答着她的问题,为了有个正当的理由跟随王富贵,我特意穿上了平日里都是闲挂在椅子旁衣架上的白大褂,以医生的身份进入酒楼,所以被白乐乐误会成法医并不奇怪。
“哦?”白乐乐上下打量我两眼,明显不相信我的说法:“不可能啊,这件酒楼已经被警察封锁了,就算我是省报记者,可如果不是靠姐姐的身份带上我,就是连我都进不来,你不是法医,怎么能进入第一案发现场的?”
我摇了摇头,想要解释却不知道从何说起,难不成告诉她我是靠着“关系”进来的,而且这案子也是我揭发的?
正当我酝酿着措辞时,身后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那扇酒楼的玻璃门被人从里面推开,走出了一个浑身警服、齐颈短发,显得十分干练的女孩,约莫二十三四岁的年纪,手里提着长长的军用手电筒,令我感到奇怪的是,她另一只手上居然拿着一个形式古朴、类似怀表模样的指南针。
那女孩走出门来,带着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用疑惑的语气问我:“你好,我是省公安厅刑侦科的警员,请问你为何断定这酒楼主人王富贵是无辜的?”
显然,刚才我的自言自语不但被白乐乐听到,同时也被这个女警察听入了耳中,让我不得不惊叹于她听力之好,居然能够隔着一扇玻璃门将我本来就不大的自语声听得清清楚楚。
女孩在问我话的时候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同一时间,我忽然感觉到一股奇怪的气场隐隐向着我压迫而来,让我不自觉的产生一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