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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源于民间则大致可以肯定。此类故事成了一种模式,自六朝至唐,直到清代,仍然为志怪和传奇小说所承续。如唐人陆勋《志怪录》所记长孙绍祖于陈蔡间路旁见一人家,房内有弹箜篌声。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三“冥迹”中一条记清河崔罗什,夜经某夫人墓,只见朱门粉壁,楼台相望。都是在一夜情之后洒泪而别,然后才发现原来都是与堂宇屋舍的奢俭相对应的大冢或小坟。冥世本来就是人间的镜像,人间的一切都要在那里重演。鬼魂的身份等级在住房问题上就自然要分出差别来。人间有重楼深院、画栋雕梁,也有茅屋一楹、绳枢瓮牗,鬼魂生前的富贵贫贱都要在阴间得到延续,于是坟墓的等级便有了甚至比人间宅第还严格的规定。那规定的详细情况,历代的礼法制度上都有记载,坟的大小,墓的高低,石人石马的数目,直到死者嘴里含的、屁股里塞的玩意儿,都不能随意安排的。
这也不去管它,但人们硬是要让自己相信,那土馒头里就是装着一套豪宅或草屋,不仅死者住着很惬意,就是活人的生魂进去也不无舒畅。这种荒唐念头也是无可奈何的结果,因为人们既然不能真的在地下修个四合院,又不能忍心让亲人就窝在六合板中,那么除了通过想象把六合板变成四合院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所以《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段,某人过乱葬岗子时误蹋破一块朽棺材板,夜间就梦见被城隍老爷拘去,说有人起诉他掀了人家房盖。当然最好的证明,就是魏晋以来故事中说的,让活人进去参观一下,或者住一晚上试试。
按照“常理”,鬼的庐舍生人是进不去的,正如生人进不去坟墓一样;能进去的只是生人的魂灵,即生魂。如《广异记》“河间刘别驾”一条记刘别驾在途中见一美妇人,因随至其舍:
留连数宵,彼此兼畅,刘侯不觉有异。但中宵寒甚,茵衾累重,然犹肉不暖,心窃怪之。后一日将曙,忽失妇人并屋宇所在,其身卧荒园中数重乱叶下。
流连数夜,不会只是在床上厮混吧,所以也要到室内或庭外走一走,那么这阴宅就远远不止于棺材那么大的空间;可是不管这位刘别驾在阴宅里如何活动,他的肉体这几天来却一直暴露在坟外,没有缝隙的坟墓还是进不去。那“茵衾累重”不过是“数重乱叶”(这却有些妖气了),所以他才会感到寒冷,而忽然醒来,正在荒园之中。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五记某甲携妻行路至甘州东数十里,夜失道,寄居一小堡。入门数重,一觉醒来,则身在旷野中。而妻子居于别室,“华屋数楹,婢媪数人”,不料为鬼主人强奸,醒来之后,却“在半里外树下,裸体反接,鬓乱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