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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一些建筑技术,在吐蕃时期大量传到西藏,并成为藏族自己的居住建筑习俗,如大昭寺和文成公主主持建成的小昭寺,都是用多层出昂斗拱、转角斗拱和栏杆式样建成的,这都是汉式建筑的影响。吐蕃时期的藏王王陵墓前的石狮,无论是外形的刻凿,还是花纹的雕琢,还是摆设的位置,藏王墓都有些模仿唐陵。这也是双方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吐蕃时期,西藏地区的服饰也受到唐朝很大影响,相传文成公主不仅带去两万件"珍贵饰物衣服",而且还把内地先进的纺织技术传入吐蕃,使吐蕃人在穿着方面从此有了变化。藏族的饮茶习惯和使用甲子纪年法,也是吐蕃时期从唐朝传入的。《唐国史补》有一段记载说:"常鲁公使西蕃,烹茶帐中,赞普问曰:\'此为何物?\'鲁公曰:\'涤烦疗渴,所谓茶也\'。赞普曰:\'我此亦有。\'遂命出之,以手指曰:\'此寿州者,此舒州者,此顾渚者此祁门者,此昌明者,此灉湖者\'。"通过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经过了几十年,饮茶习俗已在吐蕃流行开来。至于吐蕃人采用汉族的六十甲子纪年法,据匈牙利学者乌瑞考证,首次标注时间的最早记载为公元821 至822 年,明载在唐蕃会盟碑上,上面记有虎年、兔年、牛年等。而更早的十二生肖纪年则可能在唐高宗时(公元650 年左右)①。这一例证也说明了吐蕃和唐朝之间风俗习惯的互相渗透。
此外,还有在丧俗"七七斋"和阴阳宅风水习俗方面,吐蕃也受到唐俗的影响。藏文著名文史古籍《巴协》记载,七七佛事超度的丧事习俗,是由金城公主于公元710 年嫁到吐蕃后提倡施行的。而阴阳风水说,则自文成公主入藏时就已传人吐蕃,在藏地称为"汉地五行算",文成公主本人和金城公主,都精于此术,文成公主曾亲自勘定了大、小昭寺的寺址。
另一方面,唐朝社会也受到了吐蕃习俗的影响。前面我们提到了唐朝元和年后,在时装方面有吐蕃妆饰的流行,许多长安妇女,都乌膏涂唇,椎髻抱面,完全一副吐蕃妇女状态,失去了原来的"华风"。此外,唐朝宫廷妇女还喜好在脸上化装着日月形膏痣,耳上戴着耳坠,这也是吐蕃妇女原有的风俗。还有,长袖服装在吐蕃穿着中由来已久,我们对照敦煌壁画中的《吐蕃赞普礼佛图》和第156 窟的敦煌《营伎图》,则又可看出二者服装十分相似,可能这也是在服饰方面的互相影响所至。现在甘肃、青海一带汉族居住的平顶房屋,也系由藏族的碉房寨子脱胎而来的。
① (匈)乌瑞:《藏人使用汉族六十甲子纪年法的早期例证》,见《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82-109 页。(五)东北各族习俗"随水草畜牧"的奚、契丹、室韦 我国隋唐五代时期,东北地区生活着奚、契丹、室韦和靺鞨各族。这些民族,除后来靺鞨一部成立号为"海东盛国"的渤海外,大都还处在原始状态。《隋书》和新、旧《唐书》都记载他们"随水草畜牧",无恒居处。比如《旧唐书》载奚人"每随逐水草,以畜牧为业,迁徙无常"。唐时的契丹,也是"逐猎往来,居无常处"。室韦则是"小或千户,大数千户,滨散川谷,逐水草而处",或者是"时聚弋猎,事毕而散",没有固定的住所。他们的生活习俗各有特色,奚人"居有氊帐,兼用车为营";室韦则有牛车,有皮舟,甚至有皮蒙屋:"率乘牛车,蘧蒢为室,度水则束薪为桴,或以皮为舟","所居或皮蒙室,或屈土以蘧蒢覆,徙则载而行"。
奚、契丹、室韦的婚丧习俗也很特殊而原始。史载契丹人有一种奇特的树葬:"死不墓,以马车载尸入山,置于树颠"。室韦人丧俗则为:"每部共构大棚,死者置尸其上,丧期三年。"奚人死后,"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三族都比较相近。这样简陋的丧俗,和当时这些东北民族尚处在经济极其落后的状态有关。奚、契丹、室韦的婚俗也相当原始。《新唐书》记室韦:"婚嫁则男先佣女家三岁,而后分以产,与妇共载,鼓舞而还。夫死,不再嫁。"此条记载在《隋书》则记为:"婚嫁之法,二家相许,婿辄盗妇恃去,然后送牛马为聘,更恃为家。待有娠,乃相随还舍。妇人不再嫁,以为死人之妻难以共居"。以上各族饮食习俗极为简陋,奚族"断木为臼,瓦鼎为飦,杂寒水而食",室韦"有巨豕食之,韦其皮为服若席"。总之,隋唐时期,我国东北各族大部分生活习俗是很原始的。
"嚼米为酒"的黑水靺鞨 隋唐时期居住在我国东北最东边陲地区的是靺鞨族,其北部曰黑水靺鞨。黑水靺鞨的饮食服饰习俗尤为落后,《隋书》记载其族"嚼米为酒","妇人服布,男子衣猪狗皮"。《新唐书·黑水靺鞨传》载:"俗编发,缀野豕牙,插雉尾为冠饰"。《旧唐书》则记:"其畜宜猪,富人至数百口,食其肉而衣其皮。"靺鞨人住在地穴或半地穴中,"无屋宇,并依山水,掘地为穴,架木于上,以土覆之,状如中国之冡墓。相聚而居。夏则出随水草、冬则入处穴中"。
靺鞨 人的婚俗和葬俗较为奇特。《隋书》记载,"其俗淫而妒,其妻外淫,人有告其夫者,夫辄杀妻。杀而后悔,必杀告者,由是奸淫之事终不发扬。"这一习俗,说明了靺鞨已严格确立了夫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