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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话太多了。我真希望能……闭嘴,就像你一样不讲话。”
我摇摇头,抬头看钟,想看看还要多久才下课。
“还有,我叫葛里芬。”接着他伸出右手,我也伸手回握。
“要怎么说‘你好’啊?”
我盯着他看。
“我是说,你应该懂手语吧?手语要怎么说?”
我慢慢举起右手,对着他挥一挥。
“啊,这样,有道理。”
我放下手。
“那‘我讨厌这里,还有这里的一切’要怎么说?还有‘我希望每个人都去死’?”
记得吗?其实我的手语并不好,不过后来,我每天教葛里芬一两句,结果居然通通记起来了。到最后,葛里芬也学了好几个他特别喜欢的,我们在走廊上碰到,他就会打给我看,就像是我们两个的秘密暗号。抓住拇指摇一摇,意思是“无能”:顶住鼻子扭两下是“无聊”。要是有漂亮女生经过,手先贴住嘴再拉开,意思是“辣”。葛里芬还自己发明同时用两手,我猜那是“超辣”的意思。
每天我们都一起吃午餐,之后就可以去上美术课。你得了解这对我有多大的意义,我以前从来就没交过朋友。生活中有美术课、有葛里芬,这就好像我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了。同时,学校里的每个人态度似乎都有些改变,我是说,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变成球队大红人,毕竟在学校里,美术或音乐很强的人通常不会是众人争相膜拜的对象,要是有一根“偶像图腾柱”,那么我们应该是在最底端,不过起码还在图腾柱上。我再也不只是那个“奇迹男孩”了,不再只是那个不会讲话、有着神秘过往的学生。现在,我只是个会画画、很安静的学生。
我刚刚说了,这段时间在我的人生中非常少有,就某方面来说,真希望故事可以到此为止,让读者觉得,是啊,这孩子最后就这样顺顺利利过下去了。虽然一开始过得很辛苦,但是终于找到人生目标,之后就一帆风顺了。
事情当然不会这样发展,差得远了。
?
时光飞快转到我二年级的时候,也就是葛里芬高三那年。当时我十六岁半,一头鬈发,乱到我得定期剪短,才不会看不到路。我知道学校女生当时看我的眼光不一样了。听说我长得不赖,那时候只觉得莫名其妙,不过话说回来,再加上“不讲话”这一点,又更添神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