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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上当受骗变成人们的笑柄。他是有史以来最幼稚的大学新生:他在教堂里全神贯注地倾听布道,牧师是一位戴着假胡须的大二学生;他勤奋钻研、态度认真地备考大学手册里的内容;还有一次,当他和另外的50名同学被选入文学协会的时候,只有他一人莫名其妙地站起身发表入选感言,险些把在场的人笑破肚皮。
人们对他个人行为的取笑——虽然有些残忍,但其实都只是一阵空洞的笑声,而且也是美国所有大学里司空见惯的一种起哄现象——风趣、夸张、全国各地都是这样——这些恶作剧在他内心深处形成了一定的伤害,而他的同伴们却几乎没有觉察出来。他之所以受到众人的瞩目不仅因为他洋相百出,而且缘于他那副孩子气的娃娃脸、瘦长笨拙的身体,以及像剪刀一样的瘦腿。大学生们三五成群、嘻嘻哈哈地从他的旁边经过,他顺从地向他们致敬,内心却很不好受。那些没有出过洋相、比他聪明的同班同学,个个笑容满面,得意扬扬。每次看见他的那副神态,都会使他气得发狂。
“笑吧,笑吧,笑吧——他妈的。”他咬牙切齿地咒骂着。他生平第一次开始痛恨起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人和事来。他开始厌恶并嫉妒那些天性不愿意离经叛道、中规中矩的行为——那些手臂、腿、手、脚和体型都千篇一律,穿着成批加工出来的服装,显得舒适而自然。那些五官端正、外表俊美、中规中矩的人,他一见到就很厌恶——那些脑袋空空的帅小伙们头发梳成了中分,油光可鉴。他们显得自信、沉着,特别适合于在舞池里翩然起舞。他恨不得看见他们中哪个人出洋相——绊倒在地,然后四脚朝天,放个响屁,当人们聚集过来的时候掉颗纽扣或者露出衬衫的边幅,而他本人却浑然不觉。但是他们偏偏从来不会这样失态。
他每次穿过校园的时候,有不少同学会透过窗户喊叫他的名字,那些喊声里带着嘲弄的味道,然后他会听到一阵窃笑声,气得他咬牙切齿。晚上,他躺在黑乎乎的床上,羞耻得紧紧捏住床单,脑子里胡思乱想,想到不断膨胀的自尊心,想到教室里扎堆的学生,感到一切都带着嘲笑在他的脑海里沸腾。他握紧拳头,猛吼一声。他想把耻辱的一刻全部抹掉,让既成的事实全部消失。他觉得自己彻底完蛋了,他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就处在这样一种乱七八糟的境地,永远难以忘掉。接下来的四年里他只希望默默无闻地度过。他看见自己穿着小丑的衣服,自卑地想起以前的远大梦想。
在学校里他没有可以依赖的人,也没有朋友。他对大学生活的概念只是一种浪漫的模糊印象,他读过的书给了他一些启发,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