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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干什么?也许他认出了她停在车道上的车,也许他询问了她是谁,毕竟这村子太小了。他并不是来感谢她的好意的。这一点她是可以肯定的。他愚蠢至极,竟然要来控告她。他危险吗?对普罗克西米尔庄园会有任何危险吗?她放下小孩,竭力捡起她的自尊心,走到后门去。她一打开门,只见是内罗毕杂货店英俊潇洒的送货伙计。他让这一切显得十分可笑—他一脸笑容地走了进来,那笑容散发出一种光辉,似乎使她摆脱掉了那一连串的忧虑。
“你是新来的吗?”
“是的。”
“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埃米尔。这是一个可笑的名字。我父亲是法国人。”
“他是从法国来的吗?”
“哦,不。从魁北克来的。法裔加拿大人。”
“他是干什么的?”
“当人们问我这个问题时,我总是回答:‘他演奏竖琴!’他死了。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死了。我母亲在格林街的巴纳姆花店工作。您也许认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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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不认识她。你要喝杯啤酒吗?”
“当然啦。为什么不呢?这是我要送的最后一家了。”
她问他,他想要吃点儿什么,给他拿来一些饼干和奶酪。“我总是很饿。”他说。
她把孩子抱到厨房里,坐在桌子边,那送货的伙计也坐在桌边,又吃又喝。他在嘴巴里塞满了奶酪,就像是一个小孩。他的目光清澈又迷人。一瞧那眼神,她不可能不在心中一颤。难道这就是淫荡吗?难道她比洛克哈特夫人更加放荡吗?她会被象征性地拖在一辆马车后面赶出普罗克西米尔庄园吗?她全然不在乎。
“以前,从没有人给我喝啤酒,”他说,“有时候,他们给我喝可口可乐。我猜想,他们认为我还太年轻。但我喝酒。马提尼。威士忌。什么都喝。”
“你多大了?”
“十九岁。现在我得走了。”
“请别走。”她说。
他站在桌边,狂野的眼神往她全身扫了一眼。她在心中纳闷,要是她向他伸手过去,会发生什么。他会逃离厨房吗?他会大喊“放开我!”吗?他看上去很成熟了,似乎对于这样的挑逗早有心理准备,然而,在他的眼角有一丝另外的东西—保留,戒备。他心中也许还有更好的幻想,如果他有,她会全身心鼓励他的。去爱那军乐队女指挥吧。去爱那隔壁的姑娘吧。
“哦,我还真想留下来,”他说,“这里多好呀。然而,今天是星期四,我不得不带着我母亲去购物。非常感谢您。”
他一星期到这房子里来三四次。梅利莎在向晚时分一般总是单独一个人,他选准了访问的时间。有时候,她好像是在等候他。从没有人对他如此关切。她似乎对他生活中的一切都有兴趣—他父亲是一个勘测员,他开一辆二手的别克车,他在学校成绩出类拔萃。她一般给他喝一杯啤酒,两人坐在厨房里。她的情意让他激动万分。这使他觉得他也许会由此而过上较好的生活。她的世俗、她的精致会影响他,让他脱离这杂货店送货的活计。一天下午,突然间,她羞赧地说道:“你知道,你太英俊了。”
他心中纳闷她是不是疯了。他听说过女人有时候是会这样做的。他是不是一直都在浪费时间?他不想和一个疯了的女人鬼混。他知道他并不英俊。如果他真的英俊潇洒的话,早有人会这样对他说了。如果他真的英俊洒脱,而且也自信是这样的话,他也会藏而不露的—这倒并不是自谦,而是出自明哲保身的本能。“有时候我想我还是蛮好看的。”他认真地说,试图将她的赞扬降一下温。他喝完了他的啤酒。“我现在得回店里去了。”
[11]
几天之后,梅利莎上纽约购物。她和邻居格特伍德·本德一起站在月台上,等候上午中间的一班火车。当火车在弯道停下来时,站台伙计从一辆车里推出一个搬运棺材的黄色木箱子。生活中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让梅利莎原本快乐的情绪变得沮丧起来。“一定是格特伍德·洛克哈特,”她的朋友轻声地说,“他们要把她送回印第安纳去。”
“我不知道她死了。”梅利莎说。
“她在车库里上吊死了。”她的朋友仍然轻声轻气地说。然后她们上了车。
说在普罗克西米尔庄园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是并不真实的,事实是在这社区中,变故总是沿着一条如此奇怪的曲线发生,真是不可思议。梅利莎之所以不知道格特伍德·洛克哈特的死亡事件并不是因为她小心谨慎,而是因为这种事在还没有细细琢磨之前就被淡忘了。她一直在揣度她那广为人知的放荡名声,一个绝无仅有的迷人女人,羸弱,敏捷,有一点儿神经质。她的皮肤异常白皙。但这并不是一种美、一种撩拨人心的苍白。她只是碰巧拥有了雪白的肌肤而已。她的头发是淡褐色的,但已失去了光泽。一对眼睛明亮,细小,黑色,长得特别靠近。耳朵太大了,这使她看起来显得非常轻佻。在她上的第四、第五个寄宿学校,她以“放荡格特”的绰号而闻名。她嫁给了彼特·洛克哈特,婚姻很幸福,养育着三个小孩。她并不是因为那种绵亘的欲望而毁灭的,而是在一个异乎寻常的寒冷冬天,从她家引向化粪池的地下通道冻结了。厕所的秽物倒流进浴盆和水槽里。脏水无法冲走。她丈夫出去干活了。孩子们上校车走了。八点半钟,她发现
